领导值班带班工作方案 - 方案预案
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海宁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的通知》(海委发〔2013〕1号)、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海委办传〔2013〕2号)和《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关于深化落实住夜(值班)制度的通知》(海委办发〔2013〕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行领导值班带班工作制度,旨在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提振干部"精气神",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构建城管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为民服务"全天候",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全局上下营造"少讲空话、多干实事、围绕目标、扎实推进"的良好城管执法工作氛围。
二、工作机制
(一)实行主要领导值班工作制度。局党委书记、局长高立新每周一晚上值班,局中层领导轮流值班(第一轮值班人员安排见下表,后续人员另行安排)。
(二)实行领导班子带队走访制度。局领导值夜、值班期间,按照机关部门"联镇挂村"互动共建意见精神,每月走访联系街道-硖石街道永丰村、军民村不少于两次;局中层以上干部每月深入基层走访不少于4天,全年不少于50天。走访对象以我局结对的硖石街道永丰村、军民村为主。通过走访,倾听群众心声,更好地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不断深化"三个联合体"建设,重点做好"四必到、六必做"。
(三)实行每周轮值制度。建立局领导值班带班工作制度,总值班:高立新。局领导一周一值,轮流进行,工作日值班时间为18:30-21:30,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时间为8:00-21:30。
(四)节假日:由办公室根据全局工作情况和局党委对整体工作的要求,统一安排局领导和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值班。局属各部门应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安排好足够的部门领导带班和其他值班人员,并报办公室备案,总体掌握。
(五)局领导值班期间,对应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参加值班(原则上部门领导一名参加)。具体安排如下(按此排列顺序依次循环进行值班):
序号 值班
领导 值班部门 值班时间 周一主要领导值班
日期 值班人员
1 局(中心)办公室 3月4-3月10日 3月4日
2 法制(行政审批)科 3月11日-3月17日 3月11日
3 计划财务工科
(后勤装备科) 3月18日-3月24日 3月18日 房韵
4 纪检监察室、
内务督察队 3月25日-3月31日 3月25日 陆琦
5 市容监督管理科 4月1日-4月7日 4月1日
6 组织人事科、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4月8日-4月14日 4月8日
(注:上表循环进行,4月15日后依次累推。国定假日值班另行安排,不重复。)
三、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把局领导值班、带班工作作为做好群众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2.值班期间,值班局领导根据各部门上班、排班情况在早上和晚上进行巡视检查,并处理好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临时有事需要调整带班的,要提前沟通,商请其他领导代班。部门领导临时有事需要调整值班的,要提前向值班局领导请假,并落实代班人员。
3.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安排,遵守值班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值班日志和走访日记等台帐。值班期间,要确保通讯畅通,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和重要情况。局将适时检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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