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改革开创农村发展新局面的决定 - 命令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中共阿坝州委九届七次全会分析总结了我州农村改革发展现状,认真研究了新形势下我州农村工作的重大问题,对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开创农村发展新局面作出如下决定。
一、明确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州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牧业生产力得到解放,农村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广大农牧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成为解放以来我州农村发展速度最快、农牧业发展质量最高、农牧民获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
虽然我州农村正在发生新的变革,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区域发展不平衡造成的深层次矛盾突出;农村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国家农牧业支持保护体系不健全,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要求紧迫;农牧业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农牧业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落后,人口资源环境约束增强,气候变化影响加剧,自然灾害频发;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区域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任务艰巨;农村社会利益格局深刻变化,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管理任务繁重。总之,我州农牧业基础仍然脆弱,最需要加强;农牧业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加快;农牧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扶持。尤其是汶川特大地震给我州农村生产力造成了重大破坏,使原本弱质的农牧业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更要充分认识推进农村改革对于促进我州长远发展和解决当前困难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把解决农牧业、农村、农牧民问题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加强农村基础地位,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改革和创新,坚定不移地保障和发展农牧民合法权益,促进我州农牧业上台阶,实现农牧民奔小康,推动城乡共同繁荣,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新形势下我州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揽“三农”工作,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紧紧围绕农牧业增产、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目标,抓住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国家富民安康工程、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等机遇,依靠现代科学技术,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生产规模和商品流通、提高农畜产品商品率、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构建农牧业生产风险防范机制为重点,突出自然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牧业、特色和高附加值农业,加强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切实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新形势下我州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牧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综合效益明显提高;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大幅增长,农村消费水平大幅上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牧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牧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必须着力长远,抓住当前。2009-2012年的四年间,集中精力抓好关系全局、影响长远的几件大事。
全面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全面完成灾后农房建设,恢复改造土地16.47万亩,恢复和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1.5 万亩,恢复和新建农村道路7297公里,恢复和解决农村 50万人的安全饮水。按照“统一规划、整村推进,四改两建调结构,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要求,加快高半山区道路、微水电、微型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大力支持高半山区调整产业结构,扶持农户发展经济园林和特色产业。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有计划地配套实施农村灾害性避险搬迁,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全力推进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按照统筹兼顾、科学选址、整合资源、先易后难、确保质量、整体推进的要求,编制牧民定居行动计划规划,制定好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按照政府组织、群众自愿、就地从优、生活便捷、突出特色的原则,全力抓好牧民定居工作,2012年底全面完成4.1万户、21.07万名牧民的定居工作,逐步形成一大批深受广大牧民喜爱的特色乡镇和村庄。
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坚持治穷、治病、治愚相结合,以政府为主导,以项目为支撑,按照“一个加快、两个促进、三个确保、四项目标、五个配套”(即加快农牧民新村建设步伐,促进新型城镇化、农牧业产业化,确保农牧民自愿、搬出病区和工程质量,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可防病、能致富的目标,做到人、草、畜、土地和产业相配套)的要求,突出重点、完善规划,健全制度、精细管理,确保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扎实推进,确保实现广大贫病群众生活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大力促进农牧业结构调整,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大步向前,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利用独特的自然优势和气候条件,发展特色产业,突出打造特色牦牛、藏绵羊、优质生猪、反季节蔬菜、特色水干果、优质粮薯豆荞、生态茶叶、道地中药材八大产业。大力培育民俗乡村旅游和观光农业,发展山野菜和中低温食用菌产业。
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集群,延伸农村产业链。加快高原畜产品加工区和特色农产品加工区建设,打造年产值上亿元的龙头企业3个,年产值上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6个,2012年产业化经营对农牧户的带动面达到50%以上,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0%。
全面落实生态发展战略。继续推进天保工程、沙化治理、湿地保护等生态工程,林草覆盖率超过75%;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着力解决无电乡村用电问题。
强化科技服务,提高科技在农牧业增产中的贡献率。在全州普遍建立健全覆盖乡村的农牧业技术推广、植物保护、农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完善提升农村教育、卫生水平,农村综合社会服务加强。
到2012年,全州农牧业增加值达到31亿元,粮食总播面稳定在7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7万吨左右;肉类和牛奶总产量分别达到10.5万吨和12万吨,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60%以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年均增长13%。
二、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发展基本制度建设
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深化农村改革,推进特色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突破农村体制机制改革难题,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牧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保持现有土地、草场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努力推进农牧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牧业经营方式转变。鼓励引进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积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大力培育新型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推动统一经营向发展农牧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赋予农牧民林地经营自主权、林木所有权和收益处置权,发展特色生态旅游,做大做强特色、生态林产业。稳定和完善草场承包经营制度。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草场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州基本农田保有量在90万亩以上。严格实行占用耕地、草场补偿制度,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基本草原,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其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搞好农村土地、草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牧民对承包土地、草场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牧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草场国有或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草场用途,不得损害农牧民土地、草场承包权益。逐步建立土地、草场流转中介组织,县、乡成立“土地、草场承包流转服务中心”,乡(镇)、村向农牧户提供土地、草场流转信息服务,突破土地、草场流转在有限区域进行的制约,形成统一的土地、草场流转市场。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解决好被征地农牧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问题。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草场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草场享有平等权益。
(三)建立和完善农牧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牧业投入保障制度,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州、县财政对农牧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草地出让收益和耕地、草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牧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拓宽农牧业投入来源渠道,整合投资项目和支农(牧)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的整合,完善农牧业信贷担保风险财政补助制度,强化农牧业担保体系建设。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措施,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企业和农牧户积极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化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通过对口支援、社会募集、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农牧户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坚持农牧业补贴制度,完善办法,及时足额地兑现各项补贴,保护农牧民生产积极性。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和农畜产品市场监管,制定促进农牧业生产发展的价格措施,提高农产品收购的最低保护价,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建立农牧业风险基金,对从事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畜产品加工与开发、市场营销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牧户给予支持和保护。
(四)建立现代农村金融服务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建立健全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加大农牧业信贷投入,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农牧业信贷规模,提高农牧业信贷比重,增加金融服务产品。支持农业银行服务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加大农牧业信贷投入。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牧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信用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三农”服务的主力军作用。发挥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牧区的服务作用。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从信贷总量、担保、利率、期限、服务等方面对农牧业产业恢复重建给予大力支持。做好受灾的龙头企业及农畜产品市场的税收减免,做好受灾严重且无偿还能力的农牧户、企业灾前贷款的核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农村金融服务的风险监管,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各项支农(牧)金融服务稳健发展。放宽担保条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允许有条件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探索农牧户以宅基地使用权等作为抵押品担保贷款的办法。发展农村保险事业,扩大农牧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建立完善农牧业保险体系。
(五)逐步建立统筹城乡发展制度。努力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按照“山上往山下靠、小村往大村靠、农村往城镇靠”的思路,统筹城乡规划,合理安排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发展、村寨分布、生态建设布局。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乡村旅游业,引导城镇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业水平,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加快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劳动就业,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引导农牧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牧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规范外出务工人员管理。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能力。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生产安全,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强化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力度。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牧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协调区域发展水平,增加对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实力。加快发展县域经济,逐步培育经济强县,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的机制。培育和发展农贸市场,提高农牧民消费水平。
三、强化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走现代化特色农牧业发展道路
按照“特色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草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以及农畜产品商品化率,促进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推进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跨越。
(一)稳定粮食生产。粮食生产仍然关系到我州稳定发展大局。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加农田改造的投入,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广优良品种,改良耕作技术,提高粮食单产,走科技增粮之路;强化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和支持保护体系,落实州县粮食储备任务,探索建立粮食生产风险基金和灾害政策性保险制度,加大对粮食产业建设项目扶持力度。
(二)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牧业。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比较优势,加强规划引导,优化区域布局,建设特色鲜明的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业带。优化农畜产品结构,大力发展以肉奶、果蔬制品等为主的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打造精品农牧业和知名品牌。发展“一村一品”,培育“一乡一业、一县一业”。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农牧业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重点发展优质蔬菜、特色水果、优质豆类、专用马铃薯、道地中藏药材、高原中低温食用菌等优势产业,努力增强种植业发展后劲。加快发展特色养殖业,变革饲养方式,重点发展牦牛、藏系绵羊、优质生猪、优质禽兔等优势产业,不断提高畜牧业经济比重。积极发展特色林产业,重点发展核桃、花椒、沙棘、木本药材种植和野生动物驯养等产业,加快培育后续产业。结合藏羌文化发展乡村观光参与旅游项目。
(三)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以深化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为途径,大力实施产业基地培育、标准生产推广、龙头企业带动、专合组织推动、市场体系构建五项工程,抓好农畜产品的技术标准、生产规程制定以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工作。大力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对市场前景好、开拓带动能力强、能为农牧民提供服务和带动农牧户发展生产的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政策扶持。积极支持龙头企业从事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畜产品市场建设。引导企业与农牧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系机制,探索建立有效的农牧业生产风险防范和农牧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加大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财政、信贷和项目的支持力度。要走产加销一体化、公司+专合组织+基地+农(牧)户的路子,不断提高农牧业生产的组织化和市场化程度。
(四)大力促进农牧业科技创新与转化应用。着力推进农牧业科技自主创新,促进农牧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快地方优良品种的选育与提纯步伐,积极引进、推广优良品种,更新改造传统种养方式。加强农牧业新技术推广应用、新产品研制加工,提升农牧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技术储备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加强农牧业科技攻关,切实解决农牧业发展中的科技难题。加大现代科技知识的更新、普及力度,提高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基层农技和畜牧兽医站、农村专合组织、科研院、龙头企业和科技示范户等技术力量,大力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强农牧民技术培训和示范引导,推广适度规模种植、养殖配套技术等,促进农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推行畜禽健康小区建设,促进畜牧养殖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技人员技术入股、创办企业、承包项目。鼓励科技人员参与特色农牧业产业的重建与发展,对在基层和一线从事基地建设与科技推广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优惠政策鼓励。
(五)建立和完善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州乡镇的区域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预警防控、农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等公共服务机构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村级服务站点,构建以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牧业科研、教育、供销合作社、农牧民经纪人和涉农(牧)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农牧业基层技术服务体系和生产经营服务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革,按经济流向合理设置供销社基层网点。办好农广校和乡镇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农村技术培训网络。大力发展农村现代物流,减免运销环节收费,长期实行绿色通道政策,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市场营销体系。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农畜产品收购包装、储藏、保鲜、冷链等经营活动,拓宽面向农村的销售渠道,发展连锁经营网点、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以阿坝州农经信息网为信息服务基础平台,整合涉农(牧)信息服务系统,加强县级信息平台建设。
四、强化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完善的基础设施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现代农牧业的重要物质条件。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进农牧业现代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分批实施的原则,建设一批重点基础项目,为扎实推进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突出抓好汶川地震重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发动群众搞好农牧业生产设施重建,尽早恢复农牧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一)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落实耕地恢复补助资金,着力整理重建地震受损耕地、受损农田水利灌溉渠系、机电提灌设施及农业机械,尽快恢复高产稳产农田,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积极开展中低产田土改造,实施以测土配方为重点的育土工程、以“金土地”为重点的土地整理工程,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例。按照骨干工程与小型工程相结合、水利灌溉与农村安全饮水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永久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基础设施建设。五年内解决好农村牧区的饮水安全问题。
(二)加快农村交通恢复重建。在灾后恢复重建科学规划的基础上,优先实施农村公路恢复重建,到2010年完成村内损毁道路、机耕道、牧道、林区道路的恢复重建。切实抓好通乡油路、通村公路建设,提高油路和水泥路在农村公路中的比重;实施好交通部确定的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探索总结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经验,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发展水平,着力解决农村公路建设的通达深度问题,农村公路建设要努力向村民小组及自然村寨延伸。到2012年,力争6个非重灾县通乡、通村公路比例达100%,通村水泥路(油路)比例达20%,乡镇客运班线开通比例达70%,完善农牧区路网体系。
(三)抓紧农村能源恢复建设。继续大力推进农村水电中级电气化县建设,大力推广“以电代燃料”项目实施,搞好农村水电灾后恢复重建,积极争取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力争2012年我州农村各项通电指标达100%,解决3.4万用电困难人口的生产生活用电。遵循“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的原则,在沼气适宜地区,结合震后农房恢复重建,重点抓好农村户用沼气的维修、重建和新建工作,并在条件成熟的地区逐步建设中型沼气池、生活污水处理、水净化处理沼气池;在高原牧区和高半山地区,大力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型农村能源。
(四)搞好农村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加强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治理”工程,着力治理农村污染,加快以农村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建设通村入户路,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或“一灶一炉”为主要内容的“四改两建”建设步伐。治理脏、乱、差,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循环型、生态型和节约型农牧业。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恢复震灾损毁的水土保持设施,实施一批干旱河谷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改善小流域生态环境,加强水土流失监测,防止水土流失面积进一步扩大。加强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点工程建设,深入实施草原沙化治理、高原湿地恢复、水电矿山开发生态治理等工程。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解决好转产转业农牧民的长远生计。切实抓好灾后生态环境恢复重建工程,使地震灾区生态环境局部得到明显恢复和改善。
(五)切实抓好农房恢复重建。坚持“就地、就近、集中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群众自愿”的基本原则,围绕让群众安居、安全、安稳、安心的目标,搞好政府引导和服务,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切实抓好农村房屋维修加固和重建,尽快实现居者有其屋。切实抓好组织落实、政策落实、技术指导、质量监管等环节。着力抓好农房恢复重建中的补助以及信贷支持,建立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建材特供保障机制,保障农房建材需要。确保2009年9月底完成农房重建任务。
(六)推进富民安康工程,全面实施牧民定居计划。整合各方资源,利用相关政策,采取政府统一规划、公共财政支持、牧民群众自建的方式,到2012年基本解决1.25万户未定居牧民和2.9万户仅有简陋固定居所牧民的定居问题。实施帐篷新生活行动,通过政府帮助,改善牧民夏牧生活帐篷内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配套实施好村民活动中心、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发展特色畜牧业、旅游业经济,让牧民群众通过生产发展过上现代生活。
(七)提高农村灾害预报、处置和自救能力。我州农村自然灾害多、受灾地域广、防灾抗灾力量弱,必须切实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地震灾害、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高监测水平。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完善处置预案,增强灾害处置能力和农牧民避灾自救能力。加强防洪、抗旱设施和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农村道路、供电、供水、通信设施抗灾保障能力,提高农村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建筑质量,落实安全标准和责任。
五、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把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逐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努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农牧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一)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基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县、乡、村三级文化设施建设,扶持培育面向农村、服务农牧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艺团体。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加大农村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农村文艺骨干的培训、辅导。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农村,抓好基本阵地、队伍、内容和方式“四基本”建设,实现工作重心、资源和服务向农村的“三个下移”,继续深入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工程。实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加大对藏羌文化抢救性保护力度,全力开展国家级羌族生态文化保护试验区的各项工作。继续搞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一县两馆”、“一乡一站”、“一村一书屋”、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等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完善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逐步提高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减免灾区特困群众子女高中在校学生全部学费并给予部分生活补贴。继续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巩固“两基”成果。积极开展农村教师素质培训和继续学历教育,提高教师水平。加大城镇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农村学校教育力度。对到农村履行服务期的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在教师选聘时优先。进一步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和结构,合理调配和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注重农村幼儿教育,扎实推进学前三年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推行“9+2普职”教育模式,实施农村职业教育攻坚,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牧民。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落实好对贫困家庭、困难群体学生实行的免费职业教育政策,逐步实行农村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三)加强农村医药卫生事业。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农村卫生、公共卫生、医疗急救、民族医药事业。抓紧灾后医疗卫生机构重建,重点加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的农村三级服务网络和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重点传染病和以大骨节病为主的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提高妇幼保健水平,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加大藏羌医药继承和挖掘研发力度,提高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健全农村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农村公共卫生安全。加快农村卫生技术骨干培养,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果,进一步扩大农村医疗救助覆盖面,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实施好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认真落实因灾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的再生计划或收养政策。
(四)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农村社会保障原则,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完善农村五保户、“三孤”人员供养救助制度,推进集中供养,不断提高供养水平。做好被征地农牧民的社会保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牧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有保障,对因灾失地农民和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农牧民,各级政府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财政转移支付为特困群众提供保障。落实好军烈属和伤残病退军人的优抚政策,积极做好农村老龄、残疾人事业。
(五)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社会管理。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障农牧民享受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积极探索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抓好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核心的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使村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和最终的受益权得到落实。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搞好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逐步建立农牧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机制,推进村民自治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搞好农村法律服务。加大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力度,依法规范农村改革,促进农村改革。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访问题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农村警务室建设,扎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农村社会大局稳定。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决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反对迷信、邪教等活动。
六、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增强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
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干部。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领导农村工作的水平。
(一)切实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农村工作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把农村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重要位置,做到加强农村工作决心不动摇,扶持农村工作力度不减弱,推动农村工作毫不松懈,努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要不断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更加自觉地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在工作部署上给予重点支持,在资金投入上给予重点倾斜,在干部力量配备上给予重点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各县委班子中有具体主抓农村工作的同志;不断加强州、县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强化统筹协调职能,逐步建立职能明确、职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牧业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农牧业农村工作领导机构建设,理顺体制,强化职能,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关键,把提高干部素质作为重点,把发展农村经济作为目标,把民主政治建设作为抓手,自觉把农村工作摆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二)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是全面夺取灾后重建和反分裂斗争胜利的坚强堡垒和依靠力量,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始终坚持做到抓基层、打基础一刻不放松。各级党委必须严格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要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基层党组织为保证,以三级联创和“双同、感恩报国”教育活动为载体,努力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带领农牧民致富奔小康、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创新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村社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活动场所建设,灾区县要结合灾后重建,加强村级活动场所恢复重建力度,牧区县要围绕实施藏区牧民定居计划,加强农村基层活动阵地建设,力争在两年内全州基层活动阵地建设上一个新台阶。不断深化“三级联创”和“双同,感恩报国”教育活动,深入实施“强基层、打基础”工程,大力推进“推动发展强、服务群众强、凝聚人心强、促进和谐强”的“四强”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不断加大新时期在优秀青年农牧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特别要把那些善于“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优秀农牧民青年发展为中共党员,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骨干力量。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亲和力。格外关心爱护基层党员干部,理解他们的心情,体谅他们的困难,关爱他们的健康,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做好工作。要积极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社会评价活动,树立群众满意、社会支持的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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