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司法行政机关可以不予赔偿?_国家赔偿常识 (一)与行使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职权无关的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 (二)服刑人员、被劳动教养人员自伤自残的行为; (三)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教养管理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哪些行为的,应当予以 → 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多长时间内执行赔偿?_国家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