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补充医疗保险退保如何办理
在中山市,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或代办人携带所需资料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补充退保。
一、办理条件
已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㈠已办理死亡退保手续的;
㈡已办理出境定居退保手续的;
㈢已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或户籍已迁出本市手续的;
㈣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已办理离境退保手续的;
㈤非本市户籍已办理领取养老一次性退休待遇手续的。
二、所需资料
㈠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正本,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2份;
㈡外国人则提供护照,港澳台人员则提供《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正本及复印件两份,并提供就业证;
㈢办理死亡退保的,由其直系亲属代办。代办人还须出具以下资料:
1、公安局开具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或加盖注销章的户口簿正本及其复印件1份,或者火化证正本及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2份;
3、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如代办人与退保人属同一户口簿的,出具户口簿)。
㈣属户籍迁出本市的,需提交户籍迁出证明正本及复印件;
㈤非本市户籍已办理领取养老一次性退休待遇手续的,提供户口本正本及其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参保人或代办人携上述所需资料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到农行富豪分理处办理现金领款手续。
四、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
五、注意事项
㈠除死亡退卡值外,其他退卡值业务必须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㈡因银行结算原因,该业务的需要在办理当天16:30分前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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