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产品,半成品)借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规范库存产品(包括普通产品和半成品,下统称库存产品)的借用和申领,落实相关责任人的职责,杜绝产品遗失、资源浪费的现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销售部、产品部、IT市场部等任何需要借用库存产品的部门及个人。
三、使用管理
1、当事人,即借用库存产品的部门或个人。其中,若是部门因业务开展需要,需借用库存产品,例如,用于展会展示所用,则需由该部门负责人指定具体员工作为当事人,负责跟进库存产品的借领程序。
2、当事人如需借用库存产品,需提前填写“借支单(库存产品借领专用)”,单上应写明以下信息:
● 借用人,即当事人;
● 借用产品名称、编号、颜色等产品信息;
● 借用数量(若颜色、款式不同,需分开写清楚);
● 产品用途;
● 预计归还日期;
3、所借用的产品,公司将以商品出售的形式与当事人建立起相应的责任关系,手机系列的产品按30元/个计价,平板电脑、电子书系列的产品按60元/个计价,其他产品,由财务部进行定价。
4、当事人应提前向仓库主管申请,填写借支单(一式两份,当事人和仓库各保留一份,其中底单由仓库保留),填写完成后由仓库主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凭单向仓库领取库存产品,当事人从提出申请起,到归还所有产品止,应尽到以下职责:
● 当事人应认真完成借支单的填写,确保各方面信息完整,如未填写借支单者,仓库有权拒绝库存产品的借领;
● 当事人在领取库存产品时,应当面对相关产品进行检查,确保领用时,产品不存在影响出售的问题,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功能性等影响出售的问题,应当场向仓库主管反馈,并要求更换,仓库主管应进行二次检查,配合当事人进行产品更换,并对问题产品进行妥善处理;
● 当事人在库存产品借用期间,应确保所借用产品的质量、功能性、美观度等因素完好无损,在归还时不影响产品的二次销售,如果在借用期间,产品出现问题,影响二次销售,则视为当事人购买了所借用的产品所有权,该产品为当事人所有,所产生的费用,将由仓库凭底单,交由财务部进行核算,在当事人的工资中扣取;
● 当事人应在借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品归还到仓库,由仓库主管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底单还给当事人,当事人与公司的购买关系由此视为取消,如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延续借用,则需在5个工作日向仓库主管说明情况,并延伸借用日期,如逾期不还者,则视为当事人正式购买所借用的产品;
● 借用产品如在借用期间,已确定出售,则当事人应及时补办库存产品申领手续,并凭申领表向仓库主管换取借支单底单;
5、仓库与财务部应按照规定,尽到以下职责:
● 认真审核借支单,确保各方面信息正确无误;
● 配合当事人在产品借出前对产品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则及时进行更换,并妥善处理问题产品;
● 仓库主管应妥善保存好借支单底单,并在当事人完成产品归还后,将底单归还给当事人,如所借用的产品有对外出售的情况,则应要求当事人及时办理库存产品申领手续,并将相关数据更新到系统上;
四、实施监督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情况由仓库和财务部共同监督,财务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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