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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有效证据有哪些?

法律咨询:您好,我在美容院上班将近一年,一直也不给上保险,没签过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只是单位自己打印的手写劳动,每月还从工资中扣除100元作为劳动费。每月基本不能正常休息,六日休息的话一天扣三天的工资。这种规定合法吗?每月发放工资也没有工资条,现在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我现在手里有一些有关工作的照片和证据,但都是照片,这能成为有效证据吗? 什么样的证据才能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明用工关系?

:这种规定肯定不合法,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只要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合法,加班应该支付加班费,否则也是违法的。

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补缴保险。

照片的证明力不强。

最好有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胸卡等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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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另外劳动仲裁有一年的仲裁时效规定,超过一年则不能要求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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