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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离婚后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只要在离婚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的,受害方就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下面由的编辑为您介绍。

只要在离婚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的,受害方就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有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只要具备这些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离婚时受害方就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后一年内可提出要求损害赔偿,除非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因此,只要离婚时既未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又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提出,受害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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