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州市积分办理户口政策解析
首先可以申请广州积分入户的人群是已在我市就业的农民工以及非本市十城区的城镇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除了一些特定的情况除外,具体2014广州最新积分入户政策内容,下面就由网编辑为您介绍。
2014广州市积分办理户口政策解析
(一)可申请人群
已在我市就业的农民工以及非本市十城区的城镇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除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违法犯罪记录、未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增城、从化市户籍人员除外)、未办理就业登记、未缴纳社会保险、未签订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或未达到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等情况之一者外,可申请积分制入户。
注意:
申请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和就业登记单位三方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集团公司属下子公司视为同一单位),不一致的,不具申请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入户人员积满85分可提出入户申请。
(三)积分制入户指标及分值
1、年龄:35周岁以下(5分);36-45周岁(2分);46-55周岁(1分)
备注:“年龄”积分项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含当天)。
2、文化程度及技能(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3、社会保险: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缴费累计每满一年积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50分。补缴费期间不计分,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分。医疗保险缴费月数仅统计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外来工医疗保险3类保险。
备注:“社保”积分项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4、住房:在广州市有产权住房(20分)
5、工种:紧缺工种(10分)
6、行业:重点发展行业(10分)
7、地区:政策导向区域(10分)
8、毕业院校: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211工程高校、985工程高校、广东省属及广州市属重点高校或其他重点高校(10分)
毕业院校名称发生变化的,必须本人提交书面说明。
属于目录中重点院校的网络、成人、函授、业余、非全日制等教育的不予加分。
9、和谐劳动关系(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A企业的员工(3分);AA企业的员工(5分);AAA企业的员工(10分)
10、社会服务:近5年内,参加献血每次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须经广州市无偿献血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认定;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须经广州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或广州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认定;慈善捐赠每千元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须经广州市慈善会认定,并提供捐赠收据。(“近5年内”指2008年7月14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的记录予以加分)
11、表彰奖励:获得广州市区、县级市党委政府或广州市局级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每次积30分,最高不超过60分;获得广州市委市政府或广东省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每次积60分,最高不超过120分。表彰奖励证书范围限定为:
12、投资纳税(同时满足两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个人在广州市企业的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20分)。近5年内,在广州市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累计在10万元及以上(20分)。(“近5年内”指2008年7月14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的记录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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