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委托书--律师刑事诉讼实务文书
辩护委托书--律师刑事诉讼实务文书
1.辩护委托书的概念、功能
辩护委托书是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订立的、由委托人委托律 师担任辩护人、实现辩护职能的授权书。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委托人委托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参与刑 事诉讼活动,必须与律师事务所共同订立辩护委托书。辩护委托书是 律师取得辩护权、执行辩护任务的合法手续,也是证明律师具有辩护 资格的凭证。律师介人刑事诉讼活动,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辩护委托 书,由人民法院依此审查律师的辩护资格,以确定律师在刑事诉讼活 动中的地位和作用。
2.辩护委托书的格式、内容
(1)格式:
辩护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 律师事务所为被告人 案的第 审辩护人。 经双方协议:
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
出庭辩护。
二、根据司法部《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第 条规定,委托人 向 律师事务所缴纳劳动报酬费人民币 元。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终止。
四、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2)写作内容
辩护委托书根据格式应填写:委托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被 告人姓名、案由、审级,以及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姓名,劳动报酬 数额及收费的法律依据等。最后由委托人和被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签名 和盖章并写明日期。
3.辩护委托书写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委托人委托的律师可以采取指名的形式,不指名者由律师事务所 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