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区村主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加强和规范农村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农村社会继续保持稳定,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主干是指由五镇及××街道所辖专职从事村管理工作的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经联社主任。其他承担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的专、兼职村干部考核办法由各镇(街)参照本办法制定,由各村负责落实。
目标管理主要内容
第三条完成或超额完成镇街下达的全面经济指标,努力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具体任务:
1、全部工业产值完成情况;
2、规模工业经济产值完成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4、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情况;
5、村财收入情况;
6、上缴国家税收情况;
7、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
第四条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具体任务:每年开好两次村民代表大会,全面落实村帐镇代理工作,实行村务民主听证制度,农村重大经济活动能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没有因为干部违纪和工作作风问题而引发上访。
第五条开展创建计生合格村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具体任务:
1、稳定低生育水平,杜绝计划外生育;
2、三年性别比趋于平衡,当年性别比呈合理性;
3、流动人口验证率、双查率达***%,无政策外怀孕和生育;
4、“双查双补”完成情况及当年长效节育率达**%以上、综合节育率达**%以上;
5、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征收率达**%以上。
6、党员干部能模范带头执行计生政策,违规者及时处理。
第六条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具体任务:完成精神文明阵地建设情况,教育、卫生、文体、村容村貌等建设情况,环境整治效果明显,开展文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封建陋习明显减少。
第七条继续保持社会安定稳定,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氛围。具体任务:完成创平安××各项任务,社会治安、刑事犯罪比上年下降**%以上,防火、生产安全控制在下达任务的范围内,群体性越级上访明显减少。
第八条加强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具体任务:班子政治坚定、开拓进取、团结协调、公道正派、精干高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落实好党在农村费改税、土地延包等重大政策。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主要考核创建“五个好”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第九条树立群众观念切实为民谋利益,努力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具体任务:完成全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包括与村民密切相关的道路、园林绿化、环境整治等项目。
第十条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能及时完成重点项目和阶段性中心任务。具体任务:主要考核征地、拆迁、突发应急事件、迎接各类检查等。
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建立科学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一是实行目标管理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与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分别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村级党组织、村委会按照职责分工将目标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村两委成员与村主干签订责任书、量化各项指标。二是实行农村工作千分制考核奖惩制度。由各镇(街)党(工)委将农村工作分解为经济发展、民主法制建设、计生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班子建设和为民办实事七个方面任务以千分制形式进行量化(其中经济发展***分、民主法制建设***分、计生工作***分、精神文明建设***分、综合治理***分、班子建设***分、为民办实事***分),对村主干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完成重点工程项目和阶段性中心任务单独以百分制考核。
第十二条实行工资与目标责任相挂钩。各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要逐村对今年完成各项任务与村主干的工资收入进行分析测算,按千分制考核标准计算出各村(居)的份值(份值=今年村干平均工资/****分)。村主干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工资计算方法(以今年度工资为例):将今年完成各项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得分加上超额完成任务的增幅得分数,二者之和乘以经过村民代表通过的份值即为村主干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工资。具体计算公式:村主干今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工资=今年份值×(今年考核的得分数+超今年任务的增幅得分数)。其中经济指标按年终完成任务数提高比例计算增幅得分数,其他指标按定性考核结果计算增幅得分数,定性考核分为好、中、差,凡为好的计入增幅数,其他不计入。村主干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工资需先报镇街分管部门审查以及镇党委政府审核后,提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然后方可进入代理服务中心作帐支出。
第十三条建立区镇奖励机制,对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责任制考核得分***分以上并且完成下列四项指标:村财收入增长**%以上,财税入库增长**%以上,社会治安发案率下降**%以上,年度辖区内不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或者比去年下降**%以上,由区财政拨款对每个村主干每人每月奖励补助***元,四项指标有一项没达到要求扣**元,直至最低奖励补助***元。各镇街要根据自身财政能力,另行给予相应奖励补助,最低不得少于***元,具体方案由各镇街自行制定。
第十四条评为区镇全面先进单位的由区镇两级分别予以奖励(镇奖励额度由各镇制定)。完成重点工程项目和阶段性中心任务的以百分制单独考核,由区、镇另行奖惩。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农村民主议事制度。村级党组织、村委会要每半年分别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的评议。年终由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干部进行无记名民主评议,镇(街)组成考核组对照每名干部目标责任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组织部备案。
第十六条每年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组织推荐、录用公务员和确定离退休村干部待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上一篇文章: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宗旨
下一篇文章: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及其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