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翁庄镇创建平安社区(村)实施意见
溪翁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首都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基层安全创建活动,根据密云综治委《关于开展“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方针,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从基层的社区、村抓起,划小管理单元,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安防范能力,带动社区治安防范网络建设,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全镇社区、村治安防范组织得到健全,治安防范力量得到整合,治安防范措施得到落实,治安防范能力得到提高,最大限度地调本稿版权属于517878秘书网动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全县每年完成20%“平安社区(村)”创建任务,实现到今年前使全镇符合标准的平安社区比例达到80%以上。
三、创建标准
平安社区创建工作实行一、二、三类标准。一类社区即平安社区,系全市制定的统一标准。二、三类社区是根据县综治委制定的标准,目的是在争创活动中把握社区位置,便于分类排队,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努力开展创建活动,争取早日实现平安社区的目标。
(一)一类社区(平安社区)
1、治保、民调、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组织健全并运转良好,社区居民对社区安全防范关注及参与程度较高,每年专题研究有关社区安全防范的重大事项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在两次以上。
2、治安保卫、民事调解、安置帮教、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到位,工作有记录、有台帐。建立社区治安状况告知制度,及时向社区群众公示社区治安情况。
3、有5--7人组成的专职治安巡逻队伍。对社区范围内各种治安防范力量形成有效整合。设立社区警务站,社区群众对社区民警工作满意率达70%以上。
4、年内发生社区居民区内的入户盗窃、抢劫、杀人、强奸、和盗窃停放在社区内的机动车,以及在社区街巷胡同内的抢劫、抢夺等可防性刑事案件发案率不超过设区总人口的千分之一点五,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5、社区群众对社区治安的满意率在80%以上。
(二)二类社区
1、治保、民调、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组织健全,但发挥作用不强。社区居民对社区安全防范关注及参与程度一 般,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不能完全解决社区安全防范等重大事项。
2、建立了治安保卫、民事调解、安置帮教、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但措施落实不到位,有工作台帐和工作记录,但工作记录不全面。建立了社区治安状况告知制度,但没能及时向社区群众公示社区治安情况。
3、有专兼职治安巡逻队伍。但兼职人员治安巡逻不经常,对社区范围内各种治安防范力量没有实现有效整合。设立了社区警务站,社区群众对社区民警工作满意率达70%以上。
4、年内发生社区居民区内的入户盗窃、抢劫、杀人、强奸、和盗窃停放在社区内的机动车,以及在社区街巷胡同内的抢劫、抢夺等可防性刑事案件发案率不超过设区总人口的千分之二点五,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5、社区群众对社区治安的满意率在70%以上。
(三)三类社区
1、建立了治保、民调、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组织 , 发挥作用一般。社区居民能够关注、参与社区防范工作。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不能完全解决社区安全防范等重大事项。
2、建立了治安保卫、民事调解、安置帮教、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但措施落实不到位,有工作台帐和工作记录,但工作记录不全面。建立了社区治安状况告知制度,但没能及时向社区群众公示社区治安情况。
3、没有专兼职治安巡逻队伍。 设立了社区警务站,社区群众对社区民警工作满意率在70%以上。
4、年内发生社区居民区内的入户盗窃、抢劫、杀人、强奸、和盗窃停放在社区内的机动车,以及在社区街巷胡同内的抢劫、抢夺等可防性刑事案件发案率不超过设区总人口的千分之三点五,或者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5、社区群众对社区治安的满意率在60%以上。
(四)平安村
1、治保、民调、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组织健全并运转良好,村民对社区安全防范关注及参与程度较高, 治安保卫、民事调解、安置帮教、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有记录、有台帐。建立治安状况告知制度,定期向村民公布治安情况。
2、以自然村落为单位,建立专兼职相结合或义务、半义务的治安巡逻队伍
3、村委会与各自然村之间能够实现通讯联络,出现刑事类警情能及时报出,有在第一时间内可以动员村民对犯罪分子进行围堵的必要设施。
4、年内村内入户盗窃、抢劫、杀人、强奸 等可防性刑事案件发案率不超过全村总人口的千分之一 ,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5、村民对村内治安满意率在80%以上。
四、组织领导和部门分工
镇成立平安社区(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综治办组织协调,派出所、司法所、民政科、等部门积极参与。具体工作由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村委会、责任区民警落实。
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派出所、警务站要把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发挥骨干作用,完善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要积极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考评、审核工作。大力加强群防群治工作,郑和社区、村各种治安保卫力量,加强以治保会、联防队为主体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和整顿,提高基层治保队伍维护社区、村安全稳定的意识和能力,推广和应用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青少年法制教育、民间纠纷调解等各项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和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突出社区安全在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位置,把平安社区建设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司法所要努力做好社区范围内的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等各项组织指导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村要充分认识“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常分析研究开展“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大力宣传开展“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目标要求,注意总结推广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典型经验,引导社区和村组织抓好创建工作。
创建活动要紧紧围绕增强基层治安防范能力、切实减少发案这一核心,要突出地域特色,与当地经济发展和治安状况及基础工作相适应。经济条件较好、基础工作扎实,创建标准可以略高一些,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实施。要尽快把治安秩序较好、基础工作扎实的社区建成“平安社区(村)”。对社会治安情况比较复杂、基础工作薄弱、组织建设、环境情况等问题较多的,首先要集中整治,改变面貌,然后从基础工作入手,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逐步达到“平安社区(村)”标准。
各村要根据镇工作部署,制定本村“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总体目标分类排队,逐年分解任务切实保证在今年以前符合“平安社区(村)”的标准。各村要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管理,建立必要的工作统计和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把“平安社区(村)”的创建工作作为今后几年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溪翁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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