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今年1月)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县委决定,从今年1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县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举措。
党的先进性要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县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推进我县全面建设小康我进程,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县,需要全县人民尤其是广大共产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工业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在全县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就是要促使广大党员自觉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前进,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从总体上看,我县的党员队伍是适应这些要求的,是有战斗力的。广大党员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在突发事件、关键时刻的考验面前,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但是,在党员队伍中也存在着与保持先进性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淡薄,不能严格按照党章要求自己,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一些党员带头和带领群众发展的能力不强,难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些党员干部对工作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漂浮、作风不实、风气不正、不按规矩办事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水平不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依法执政的水平不高,科学执政的能力不强,在新形势下领导本地区、本单位发展经济办法不多,驾驭和解决复杂矛盾的本领不强;有的宗旨意识淡薄,为基层为群众服务意识不强,不是一心扑在工作上,而是一头钻在位子和待遇上,有脱离群众倾向;有的为政不廉,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贪图享受;有的不能严于律己,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思想蜕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此外,有的领导班子不团结,缺乏凝聚力、号召力,在群众中造成了不好影响;一些基层党组织不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性原则弱化,党组织的战斗力不强,甚至软弱涣散,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党的先进性,影响党的工作,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必须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加以解决。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措施,作为关系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长远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广大共产党员要按照上级党委和县委的要求,积极投入到这一活动中来,通过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在加快发展,富民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先进模范作用。
二、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联系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的解决,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县,全面建设小康我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必须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推动工作两结合、两不误、两促进。
(二)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关心和爱护党员,扶助党内弱势群体,激发党员积极向上的内在动力。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导党员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查找和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互相帮助,共同进步。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意识和自我提高的能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调动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教育活动,又要以党员领导干部身份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教育活动,带头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带头上党课或作辅导报告,带头深入联系点进行调研和督导,带头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带头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带头查找和剖析自己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认真解决理想信念、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廉洁从政、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
(五)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根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等各方面党员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确定各自的重点学习内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对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流动人员中的党员、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和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等,可在坚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
三、明确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和具体要求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达到如下目标要求:
(一)提高党员素质。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对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带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带头和带领群众加快发展,带头弘扬正气,带头树立新风,带头把风气搞正、把作风搞实、按规矩办事。
(二)加强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在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上取得新进展,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党的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党建工作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进一步巩固。
(三)服务人民群众。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改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进一步提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四)促进各项工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树立和落实,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进取意识进一步增强,谋求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把是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队伍现状以及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提出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类型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领导干部中的党员要围绕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公仆意识,严格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执政水平,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来开展。国家公职人员中的党员要突出围绕促进本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增强服务意识,带头重事业、淡名利,敬岗爱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立足岗位,争创一流的业绩来开展。企业中的党员要围绕争当企业生产经营模范,争做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模范,促进企业经济发展,促进企业文化建设,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来开展。农村中的党员要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为目标,着重围绕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倡导文明新风,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来开展。社区中的党员重点围绕搞好社区服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扶贫解困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来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党员要围绕增强先锋意识、奉献意识,严格自我要求,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依法纳税,维护国家和员工利益,积极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贡献来开展。流动党员要围绕自觉增强党性和法纪观念,不论身置何处,都要严格自律,不忘履行党员义务来开展。
四、把握好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县先进性教育活动分三批进行,每批半年左右时间。
第一批:县党政机关和县直企事业单位,从今年1月开始到今年6月基本结束。包括县县人大、政协机关,县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县直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垂直管理的科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
第二批:乡镇机关,从2005年7月开始到2005年12月基本结束。包括乡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县派驻乡镇的基层单位。
第三批:农村和部分党政机关,从2006年1月开始到2006年6月基本结束。包括村、社区,党的组织关系在乡镇、村、社区的企事业单位,农村中小学校等,承担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和指导工作的县直有关机关、部门。
要保证先进性教育活动覆盖到全县所有的基层组织,力争使每个党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党员在县内流动的,一般应在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县外流动的,未能转移组织关系或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原单位党组织要负责抓好他们的学习教育活动。停产关闭破产、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如党组织不健全或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其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安排,可在坚持总的要求的前提下,区别对待,灵活安排。
在每批的半年时间内,各单位集中学习教育的起止时间,可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和安排,但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
集中学习教育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不少于 天时间)。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引导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组织好党员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重要报告、《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重点学习党章。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和上党课等多种形式,确保学习培训的效果。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参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通过学习培训,促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
第二阶段:分析评议(不少于 天时间)。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制订出不同职业、不同类型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总结自己近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进行剖析。有书写能力的要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党员反馈;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多渠道多层次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进行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还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不少于 天时间)。针对征求意见、自我剖析中查找出的问题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要按照“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并按照党章的要求切实进行整改。党员个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机关的问题,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上级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整改,要为下级机关和其他党员作出表率。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要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下重新进行整改。要搞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党组织对优秀党员要进行表扬。要把那些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党员队伍。
这次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切实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主线贯穿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把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贯穿始终,把进一步调动党员的积极性贯穿始终,把抓落实、求实效贯穿始终,把加强领导贯穿始终。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把这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摆上重要位置,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委(党组)要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委成立全县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指导。各级党组织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专门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对那些软弱涣散、不能领导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层党组织,要先进行整顿,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对那些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确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为他们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进行,同时保证必要的经费。
(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县委常委每人确定一个以上单位为联系点,县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武部等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每人都要联系一个1-2个单位,确保每个单位有一名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县直按系统党委和总支,由县级领导联系。各地各部门的领导也要根据不同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特点,结合各自分工确定联系点。联系点的领导同志要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掌握进度,帮助帮助联系点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要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使联系点成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
(三)严格按政策办事。虽然此次教育活动不设组织处理阶段,但是对违纪党员的定性和处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政策办事,按程序办事,坚持做到“六个区别对待”:一是把丧失信仰和党性立场,反对、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认识模糊、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不力区别开来;二是把由于党组织不健全,造成党员不能履行义务,不能参加党组织生活,与党员主观上不愿意履行义务,不参加党组织生活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损失和失误,与玩忽职守、主观故意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害区别开来;四是把因组织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不交纳党费与因下岗、待岗、生病和其他特殊的客观原因的情况区别开来;五是把因年老体弱、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与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六是把党员存在问题通过教育迅速改正与教育后仍不改正的区别开来。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要严格履行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理由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四)加强督查和指导。县建立相应的督查制度,分阶段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并对每个阶段的转段工作进行验收把关,逐个单位批准转段,确保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质量。同时,县委将向各乡镇和县直各系统派出督导组,各地各部门也要向所属地方和单位派出督导组。督导组通过各种有效方式,了解所去地方和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提出建议和建议,督促解决问题,防止形式主义。
(五)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吸收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前,采取群众代表评议和在群众中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由上级党组织对下一级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必须及时“补课”。
(六)积极探索创新。各级党组织要在坚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运用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使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体现时代性和创造性。要借鉴运用“三讲”教育和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活动开展。
(七)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图书、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健康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县委将在建党85周年前夕,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向县委报送总结报告。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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