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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一、五项禁令1
  二、仪表规范2
  三、考勤制度3
  四、卫生制度4
  五、学习制度5
  六、夜间值班制度6
  七、财务票据管理制度7
  八、工作目标考核奖惩细则8

   五项禁令

  一、严禁弄虚作假乱收费。
  二、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或由其报销各种费用。
  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以及其他消费娱乐活动。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五、严禁业余时间着市场管理标志服参加社会活动。

   仪表规范

  1、工作时间必须穿着统一配置的服装,按规定佩证上岗。
  2、服饰整洁,仪表端庄。
  3、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不得蓄胡须;女工作人员不得披散发,不得涂指甲油,不得化浓妆。男女人员不得染黑色以外的头发。
  4、举止文明、大方、自然,站坐姿势端正,行姿稳重。
  5、严禁在工作岗位聊天、嬉闹。

   考勤制度

  1、各单位当班负责人负责当天的考勤。
  2、工作人员上班要求提前10分钟到岗,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3、严格请销假制度。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事先请假,回来后销假。半天以内(含半天)由各单位分管主任批准;1天以内(含1天)由各单位主任批准;超过1天,由城区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未经批准或因特殊情况未到岗不及时报告的,视为旷工。
  4、工作期间,应出满勤、干满点,尽职尽责,严禁脱岗,发现不在岗者,视为旷工。由各单位办公室每月汇总进行通报。
  5、干部职工每月公休日安排2天。
  6、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突发性事件,如患病、亲人求助等应及时报告单位,以妥善安排所分工的工作,事后持相关证明予以补假。

   卫生制度

  1、卫生区实行分工负责制。
  2、每天早上对各自分工的卫生区进行清扫,室内、楼梯、走廊、卫生间要保持清洁。
  3、每周五进行大扫除,达到室内无垃圾、杂物、痰迹,门窗四壁与卫生间洁净。
  4、接待室卫生由办公室负责,及时清扫。
  5、各单位要保持本辖区与办公场所整洁、干净。

   学习制度

  1、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为宗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促进工作,切实增强干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
  2、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等,学习计划由各单位制定并安排落实。
  3、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周安排半天时间为集中学习日,由各单位主任班子轮流讲课,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业余时间要坚持自学。
  4、学习考勤,学习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有迟到、早退、旷课者按考勤制度规定处罚,凡不能参加学习的,需经分管主任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5、学习考核,每半年组织一次学习体会交流,并把学习考勤、学习笔记、交流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 夜间值班制度

  1、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夜间值班,重点检查保安队员值班人员值班情况,负责当日整个市场的安全及其它各项工作的检查处理,认真填写好查岗记录。
  2、值班时间为19:30—7:30。其中,人民路段值班时间为下午下班时起,到22:00。
  3、夜间坐岗人员负责监督保安队员是否在岗在位,每半小时检查一次保安队的值班情况,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离岗、空岗、睡岗。
  4、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找他人替班。找他人替班者,出现责任事故追究本人责任。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高度警惕,确保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完整无损;发现火情、水溢、失盗、破坏等问题要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不得漏报、瞒报,否则,将根据情节轻重,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 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实行日清月结,保证帐帐相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具体,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时报帐。
  2、库存现金不能超过限额,少量现金必须在每天下班时,放入保险柜,大量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3、严格履行票据领取、使用和上缴手续,单据经第一次领取后,须结清现金后再领取。
  4、加强票据管理,不得损坏丢失。
  5、凡在市场上收取的各种规费,必须当日上缴财务,由财务开出预交收据,待票据用完后统一结交,个人无任何理由私自存款或挪做他用,个人因有事,当天确实无法上缴的,不得超过次日同一时间,期间丢失现金自负。
  6、收费票据在使用前必须加盖收费公章,使用时并填写收费日期,区域及姓名。


  工作目标考核奖惩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的考核采取不定期的方式,每月不低于一至两次,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对各方面表现突出,民主评议成绩优秀者,年度给予嘉奖。对首次违规违章者给予告诫警示,取消当年评先创优资格,一年内被告诫两次者离岗学习培训一个月,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并调整股长和责任人的工作岗位,另行安排。
  第二章考核标准
  第三条: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职待岗,有关责任人员经教育不改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1、辖区内有私自转租、转让、转手倒卖摊位、设施的,因工作失职或知情不报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失盗及责任事故的;
  3、利用工作职权贪污或变相贪污的;
  4、私自印制票据、利用票据弄虚作假的;
  5、粗暴管理、动手打人,造成极坏影响的;
  6、不服从组织安排,闹抵触情绪的;
  7、辖区内有私下安排业户的;
  8、业余时间着标志服外出,造成影响的;
  9、无组织、无纪律、连续旷工三天(包括三天)以上的。
  10、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与其他消费娱乐活动,以及收受礼物或由其报销各种费用的;
  11、借工作之便白吃、白拿、白要的。
  第四条:遵守规章制度、廉政建设、市场管理、市场安全方面的违规罚则:
  1、犯自由主义,闹无原则纠纷,造谣生事,无事生非,议论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工作大局的,每次扣100元;
  2、在正常工作及学习开会期间,迟到、早退、擅自脱岗、串岗的,第一次扣30元,第二次加倍扣罚;
  3、各值班点值班人员值班时间空岗、误岗或不在值班岗位的,每次扣30元;
  4、不按时(当日8:30前)报考勤的扣责任人30元;
  5、一个月内,无故旷工半天以上或事假累计超过3天、病假超过7天的,扣发当月补贴;
  6、上班期间干私活、睡觉、打扑克、看小说、下象棋或购买物品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30元;
  7、中午及夜间值班者饮酒上岗,贻误工作造成影响的扣100元;
  8、在岗期间,无故不着制服,不佩带胸章,每次扣10元;
  9、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又不及时向领导汇报,造成工作被动扣当事人100元;
  10、滥用职权、服务不到位,致使群众上访,造成工作被动影响较坏的,扣300元,并停职待岗;
  11、辖区内不经申请批准有乱拉乱扯用电线路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30元;
  12、辖区内有经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扣直接责任人100元。
  第五条:专业性工作上,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规罚则:
  一、办公室工作
  1、分管的卫生区域不整洁,有灰尘或杂物,扣20元;
  2、因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不好被群众和业户举报扣100元;
  3、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中出现差错,每次扣100元;
  4、办公室内杂乱无章,物品摆放无序,卫生不洁,每次每人扣10元;
  5、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吃零食,每次每人扣10元。
  二、财务工作
  1、如因保管不善,丢失损失票据的,有定额的除按定额赔偿外,并扣罚一个月的各项补贴,无定额的除按该市口使用的前三本票据平均数加倍赔偿外,并扣发当事人半年的各项补贴,单位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扣罚一个月的各项补贴。
  2、不按规定使用票据,只收费不给票证或少给票证及重复使用票证的,发现一次,当事人要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检查,并视情节扣发半年至一年的各项补贴,同时扣罚有关责任人一个月至半年各种补贴。
  3、使用收费票据不签发日期区域姓名,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的各项补贴。
  4、不及时上交收取的各种规费,挪做他用或私存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当月补贴,数额较大的,扣发一个季度至半年的各项补贴。
  5、财务工作作弊,谋取个人私利或讨好他人的每次扣100元;
  6、责任心不强,不经领导审批私自借款,出现财务工作纰漏,每次扣100元;
  7、财务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无序,杂乱无章,卫生不洁扣10元。
  三、摊位管理工作
  1、业户不在指定地点经营,乱摆乱放,超占设施,每处扣责任人40元;
  2、通道内有流动摊,乱停乱放各种车辆,致使交通阻塞,每处扣辖区责任人40元;
  3、业户占用消防通道经营,扣责任人60元;
  4、未经批准乱用设施、乱设摊、随意改造设施,因工作失职知情不报者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5、工作服务不到位,教育不及时,或因自身不廉洁行为,造成业户上访,扣责任人500元;
  6、业户不佩带经营胸章,每次扣责任人5元;
  7、厅内有吸烟的,发现一个扣责任人50元;
  8、厅内有烟蒂,每次每个扣责任人5元。
  四、保安工作
  1、值班迟到、早退,交接班脱节,不经领导批准私自找人替岗,扣50元;
  2、夜间值班脱岗、睡岗者予以辞退;
  3、夜间值班,发现坐着、躺着、看书等现象在不发生问题的前提下一次扣50元,第二次予以辞退,班长负连带责任;
  4、值班时着装不整齐,不带胸章,按休班处理,并扣50元;
  5、在岗期间动手动脚打闹,出现问题后除赔偿一切损失外,每人扣100元;
  6、私自安排外人在值班室、宿舍住宿,扣当事人和舍长各20元;
  7、故意破坏公共财产(如消防设施、门、桌)的包赔一切损失,予以辞退。
  8、值班当中发生失盗现象,值班人员没能及时发现并将盗窃分子抓获,包赔一切损失并予以辞退;
  9、队员在执勤期间发生失火现象,扣除押金、工资外,承担一切责任,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监守自盗者,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扣除押金、工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1、值班期间,对及时发现失火、失盗并立即进行补救的,敢于同纵火、盗窃违法分子作斗争的,给予嘉奖。
  五、维修工作
  1、维修人员擅离工作岗位,每次扣60元;
  2、工作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私活,在维修工地上打闹者,扣6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
  3、在维修工作中以权谋私,偷工减料,铺张浪费,收取服务对象的礼品或接受宴请、吃、拿、卡、要及为他人代买代卖商品者,扣100—300元,有业户举报者予以辞退;
  4、发生突击性维修任务,接通知后不能及时到岗,按旷工一天处理。造成损失的,视情节扣100—1000元后辞退;
  5、酒后上岗者每次扣款6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
  6、查收水电费时营私舞弊,谋取私利者,扣100—1000元;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为贯彻本细则的实施,市场服务中心成立专门的考核奖惩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本细则自二○○三年八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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