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史》一朱英传
朱英传
《明史》
朱英,字时杰,桂阳人。五岁而孤。力学,举正统十年进士,授御史。浙、闽盗起,简御史十三人与中官分守诸府,英守处州。而叶宗留党四出剽掠,处州道梗。英间道驰至,抚降甚众,戮贼首周明松等,贼散去,乃还。
景泰初,御史王豪尝以勘陈循争地事,忤循,为所讦。至是,循草诏,言风宪官被讦者,虽经赦宥,悉与外除。于是豪当改知县。英言:“若如诏书,则凡遭御史抨击之人,皆将挟仇诬讦,而御史愈缄默不言矣。”章下法司,请如英言,乃复豪职。未几,出为广东右参议。过家省母,囊中惟赐金十两。抵任,抚凋瘵流亡。立均徭法,十岁一更,民称便。
天顺初,两广贼愈炽,诸将多滥杀冒功。巡抚叶盛属英督察。参将范信诬宋泰、永平二乡民为贼,屠戮殆尽,又欲进屠城乡。英驰讯,悉纵去。信忿,留师不还。英密请于盛,檄信班师,一方始靖。潮州贼罗刘宁等流劫远近,屡挫官兵。英会师破灭之,还所掠人口数千,别置一营以处妇女,人莫敢犯。
官参议十年,进右参政。遭母忧。成化初服阕,补陕西。大军讨满四,英主馈饷有功。历福建、陕西左、右布政使,皆推行均徭法。十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甘肃,先后陈安边二十八事。其请徙居戎、安流离、简贡使,于时务尤切。明年冬,两广总督吴琛卒,廷议以英前在广东有威信,遂以代琛。
自韩雍大征以来,将帅喜邀功,利俘掠,名为“雕剿”。英至,镇以宁静,约饬将士。毋得张贼声势,妄请用师。招抚瑶、僮效顺者,定为编户,给复三年。于是马平、阳朔、苍梧诸县蛮悉望风附。而荔波贼李公主有众数万,久负固,亦遣子纳款。为置永安州处之,俾其子孙世吏目。自是归附日众,凡为户四万三千有奇,口十五万有奇。帝甚嘉之。
镇守中官与督抚、总兵官坐次,中官居中,总督居左,总兵居右。时总兵官陈政以伯爵欲抑英居右,英不可,奏乞裁定。命解英总督,止为巡抚,居政下。尚书余子俊言英招徕功多,当增秩褒赏,乃反削其事权,恐无以镇诸蛮。乃擢英右都御史仍总督,位次如故。
田州酋黄明烝其知府岑溥祖母,欲杀溥。溥出走思恩,明因肆屠戮。英将进讨,檄溥族人恩城知州岑钦杀明雪耻。钦遂诛明并其族属,传首军门。
英淳厚,然持法无所假借。与市舶中官韦眷忤,眷摭奏英专权玩贼。浔州知府史芳以事见责,亦讦英奸贪欺罔。按皆无验,乃镌芳二官,谕眷协和共事。
十六年,交阯攻老挝,议者恐其内寇,诏问英处置之宜。英对言:“彼不过争瓯脱耳,谕之当自悔惧。”帝从其言,果上表谢。浔、梧、高、廉贼起,偕政等分道击之。再战,俘斩甚众。十九年,桂林平乐蛮攻城杀将,英、政复分兵十二道击破之。
明年入掌都察院事,寻加太子少保。又明年正月,星变,疏陈八事:请禁边将节旦献马;镇守中官、武将不得私立庄田,侵夺官地;烧丹符咒左道之人,当置重典;四方分守监仓内官勿进贡品物;罢撤仓场、马房、上林苑增设内侍;召还建言得罪诸臣;清内府收白粮积弊;治奸民投献庄田及贵戚受献者罪。权幸皆不便,执政多持之不行。英造内阁力争,竞不能尽从也。时流民集京师者多,英请人给米月三斗,幼者半之,报许。其年秋卒。赠太子太保。
英为总督承韩雍、吴琛后。雍虽有大功,恢廓自奉,赠遗过侈,有司困供亿,公私耗竭;而琛务谨廉;至英益持清节,仅携一苍头之官。先后屡赐玺书、金币,英藏玺书,贮金币于库。其威望不及雍,而惠泽过之。在甘肃积军储三十万两,两广四十余万,皆不以闻。或问之,答曰:“此边臣常分,何足言?”人服其知大体。正德中,追谥恭简。
子守孚,进士,刑部郎中。
本传选自《明史》卷一七八,《列传》第六十六。朱英(1416-1485),字时杰,号诚庵,桂阳县(今汝城县)人。明朝中期著名政治家、理学家、诗人。朱英五岁丧父,由母亲潜心教养。19岁时补廪生,正统九年(1444)中举人,正统十二年,授浙江道监察御史,参劾不避权贵,景泰三年(1452)升广东布政司右参议。天顺六年(1462)升布政司参政。成化元年(1465)改调陕西布政司右参政;五年,升福建右布政使;七年,迁陕西左布政使;十年,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奉命巡抚甘肃;十一年,总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任上整肃军纪,约束将士,严禁肆意杀戳。兵力得到休养生息,不久升右都御史;成化二十年(1484)诏取回京,入掌都察院事,加太子少保;成化二十一年(1485)七月,卒于官。赠荣禄大夫、太子太保;正德十九年追谥“恭简”。一生著作颇多,诗集有《认真子集》,文集有《谵庵纪年》、《诚庵奏稿》等。朱英重刻宋史,更是史学上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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