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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

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
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外来人员进入校门要审查登记,未经批准,学校财物不得带出学校,上课时间,未经同意不得出校门口,
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员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每半小时对校园巡逻一次。
大门、楼梯铁门定时开关。上课时间和静校时间,不准外来人员到校活动。静校后教职工上楼办公室要登记,交负有财产保管责任。
各科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和关好门窗。
学生放学时,值日教师,保安员做好护路队工作,保证安全。
保安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设施,保证活动安全。
放寒暑假,组织由行政、教师、保安、工人组织的轮值护校。学校定期开展防风、防盗、防潮、防火、防毒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