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二、爱护公共设施,不准用脚踢门,不得毁坏宿舍内的各种设施,不得擅自挪动消防器材。造成公共设施损坏者需加倍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处分。 三、学校分配给各宿舍的电器设备外,学员自己不得乱拉电线,不得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如电暖气、电热水器、电炉等。如因私自移动学校的电器设备或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而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自负。 四、不准在宿舍内吸烟,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如因学员用火、吸烟等原因造成火灾的,肇事学员除开除学籍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五、严格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归宿,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准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六、宿舍内要保持整洁有序,地面干净,物品放置规范。值日生要履行好职责。被褥要叠放整齐,床上不要堆放杂乱物品,每日早晨由值日生做值日。 七、为了便于管理,学生被、褥,热水瓶、床单、被罩等都经防疫站检验合格产品,一律统一在学校购买,毕业后,所购买物品归个人所有。 八、维护公共卫生,遵守公共道德。不准向楼道里倒水,倒垃圾和随意摆放个人物品。不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不准在教室、宿舍、走廊等公共场合大声喧哗。 九、非节假日,不得在校内进行打牌,打麻将等娱乐活动。 十、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要存放过量现金及贵重物品。 十一、如果宿舍内发生火灾,学员应不要慌张,服从安排撤离,然后积极参与救火工作。 十二、如果宿舍内发生窃案,学员应注意保护现场并迅速向值班和保安人员报告。 十三、违反以上条例,经不改者,学校有权停止其住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