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首歌曲遭侵权 摇滚歌手崔健索赔33万_著作权资讯
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著名摇滚歌手崔健将北京某音像店、河南某有限公司,及天津某出版社一并告上法庭。日前,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崔健诉称,今年3月8日,其在北京某音像店购得河南某有限公司复制、天津某出版社出版的cd光碟,该光碟彩封为“中国摇滚教父崔健”,内有两张cd光碟,盘芯标有“崔健 精选大碟全纪录”。经查,该盘中所有曲目均由原告演唱,并且除“南泥湾”这首曲目外,其它25首曲目的词曲均由原告创作。原告认为,三被告未经其许可,擅自出版、复制、发行载有原告表演及创作的音像制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益,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故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出版、复制、发行侵犯原告著作权的音像制品并销毁存货;同时,在一家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3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告崔健诉称,今年3月8日,其在北京某音像店购得河南某有限公司复制、天津某出版社出版的cd光碟,该光碟彩封为“中国摇滚教父崔健”,内有两张cd光碟,盘芯标有“崔健 精选大碟全纪录”。经查,该盘中所有曲目均由原告演唱,并且除“南泥湾”这首曲目外,其它25首曲目的词曲均由原告创作。原告认为,三被告未经其许可,擅自出版、复制、发行载有原告表演及创作的音像制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益,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故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出版、复制、发行侵犯原告著作权的音像制品并销毁存货;同时,在一家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3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