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基金75%发补贴_房地产资讯
近日,广州市房改办印发了《关于单位住房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单位住房基金的使用范围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简化了单位使用住房基金的审核程序。
《通知》规定,广州市住房基金由原来的多方向使用,调整为单一的在留足维修基金的基础上,全部用于向职工发放住房货币补贴。具体规定为单位住房基金按售房收入25%留作已售公有住房共用部位、设施维修基金,余下75%用于向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职工发放住房货币补贴。此外,《通知》还明确规定了重组或兼并企业住房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规定了单位住房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市房改办、财政、审计、银行的监督检查。
《通知》规定,广州市住房基金由原来的多方向使用,调整为单一的在留足维修基金的基础上,全部用于向职工发放住房货币补贴。具体规定为单位住房基金按售房收入25%留作已售公有住房共用部位、设施维修基金,余下75%用于向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职工发放住房货币补贴。此外,《通知》还明确规定了重组或兼并企业住房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规定了单位住房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市房改办、财政、审计、银行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