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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教师进修、培训制度_管理制度

  1、当今的社会开始进入高科技的时代,知识的更新、发展日新月异,作为知识传播者的教师,要跟上时代的步伐,积极参加、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进修、培训,不断更新观念,不断更新和充实知识,使自己成为新时期更加合格的人民教师。
  2、学校支持、鼓励教师进修、学习。对参加进修培训的教师,学校尽可能合理安排好其工作,努力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3、刚从院校毕业出来工作的教师,要积极参加局组织的新教师岗位培训。中青年教师也要积极参加骨干教师培训班的学习。深圳提倡“小教大专化”,四十岁以内未达大专学历的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学历培训。对参加进修、培训全勤和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奖励。
  4、为有利于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教学水平,在职教师进修一般要求专业对口。为鼓励教师认真学习,取得好的成绩,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等业余学历学习的,专业对口并取得毕业证后,其有关学杂费学校全部予报销。专业不对口或是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其费用学校不给报销。
  5、凡参加脱产进修或申请出国留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