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_课程标准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
一、总目标
在掌握必要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体验对和现实问题进行综合探究的过程和方法,正确面对人生和社会发展的各种问题,逐步树立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初步形成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知识与技能
1.了解人类生活的自然环境差异、不同区域的人文特征、变迁及其各种问题。
2.理解人们、经济、文化生活的丰富内涵,以及人的发展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
3.知道人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制度文明发展的一般过程和基本趋势。
4.会用多种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收集、保存、处理和评价社会。
三、过程与方法
5.尝试用的、辩证的眼光观察、评价现实问题,提高辨别重大是非的能力。
6.思考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与外国文化的创造过程,培养当代青年应有的创新能力。
7.体会在社会生活中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学会恰当地展示自己、关爱他人、与人合作。
8.尝试从不同角度、综合多种知识探究社会问题,提高参与社会实践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9.关注中华文明的发展历程,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志向,以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10.关心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形成崇尚的态度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以及终身学习的愿望。
11.执心社会公益活动,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和义务,树立民主与法制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