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违法断案,市民可告法院_国家赔偿资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日前,市中级法院专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国家赔偿确认合议庭,对被侵权人的赔偿申请进行审核确认。
据市中级法院国家赔偿确认合议庭审判法官朱海强介绍,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对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向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以往都是由涉嫌侵权的基层法院自行组织确认,此举常使被侵权人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若干问题规定》的出台,将确认权集中到市中级法院,就是为了根本保障受侵害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应当依法先行申请确认。申请确认由作出司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申请确认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行为违法的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朱海强告诉记者,市中院的国家赔偿确认合议庭,由该院审判监督庭抽调3名法官组成。目前,组成人员正在抓紧制订配套方案、执行程序及有关规则,今年10月1日投入工作。届时,认为自己被侵权的当事人要求得到人民法院的国家赔偿,可先向该国家赔偿确认合议庭申请。合议庭收到申请后,可进行书面审查,也可进行听证,最后出具赔偿确认裁定书。如被确认遭违法侵权,被侵权人可持赔偿确认裁定书,到侵权法院申请赔偿数额;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再向市中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复议。国家赔偿确认听证,采取的是举证倒置方式,举证责任由侵权法院承担。
据市中级法院国家赔偿确认合议庭审判法官朱海强介绍,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对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向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以往都是由涉嫌侵权的基层法院自行组织确认,此举常使被侵权人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若干问题规定》的出台,将确认权集中到市中级法院,就是为了根本保障受侵害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应当依法先行申请确认。申请确认由作出司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申请确认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行为违法的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朱海强告诉记者,市中院的国家赔偿确认合议庭,由该院审判监督庭抽调3名法官组成。目前,组成人员正在抓紧制订配套方案、执行程序及有关规则,今年10月1日投入工作。届时,认为自己被侵权的当事人要求得到人民法院的国家赔偿,可先向该国家赔偿确认合议庭申请。合议庭收到申请后,可进行书面审查,也可进行听证,最后出具赔偿确认裁定书。如被确认遭违法侵权,被侵权人可持赔偿确认裁定书,到侵权法院申请赔偿数额;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再向市中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复议。国家赔偿确认听证,采取的是举证倒置方式,举证责任由侵权法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