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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子宫割成植物人! 台北妇幼医院要赔2111万_医疗纠纷资讯

    台湾消息台北妇幼医院涉嫌因为麻醉疏失,致使前“农委会”何姓女职员变成植物人。患者丈夫代其提起诉讼,台北 “地方法院”判定院方应赔偿2111万余新台币,并要负担何女未来的医疗看护,看护金额预估也将高达数百万。这创下了台湾医疗纠纷损害赔偿的新纪录。

    据了解,本案原告何姓妇人拥有台大兽医学博士学位,并在“农委会”任职。她在1997年时前往台北妇幼医院进行子宫摘除手术,并由傅姓医师为其进行麻醉,不料最后竟变成植物人。何妇的丈夫赖某认为这是因为麻醉师在手术前一天未依规定问诊及特殊检查,麻醉时又使用不当药剂,致使患者脑部缺氧,急救不及变成植物人,因此一状告上法院,并要求赔偿 6000多万。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妇幼医院及傅姓医师均应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因此一审判决准许200多万赔偿金额,还要加上薪资损害855万、退休金200多万、看护费300多万、医药费及日常用品140万,以及非财产上损害赔偿500万元。不过此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