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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青少年幼儿疾病住院医疗保险仲裁

市红十字会:

  你会“关于青少年、幼儿疾病住院医疗保险仲裁委员会收费项目及其标准的请示”(京红〔1995〕第15号)收悉。根据京财综(1995)996号《关于北京市中小和幼儿园幼儿住院保险仲裁收费的复函》精神,经研究,同意由你会组建的北京市青少年、疾病住院医疗保险仲裁委员会在受理理赔过程中的争议时,收取仲裁费600元,仲裁费由败方负担。

  此收费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请你会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