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荡舟手机网

主页 > 实用文摘 > 教育文摘_09 > > 详细内容

附加重病利益保障_险种大全

  保险人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险种名称

  附加重病利益保障

  投保范围

  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人士;为每年续保的附加保险合同,可续保至六十周岁;可附加于二十年康宁两全计划、十五年康富年金计划和灿烂人生。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本附加险签发九十天后,如初次罹患以下任何一种重大疾病,可获赔付主契约80%的金额:癌症、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慢性肾功能衰竭、主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心瓣替换、昏迷、慢性复发性胰腺炎及主动脉外科手术。

  责任免除

  一、不论在任何精神状况下,被保险人自致伤害;

  二、因先天性固有疾病或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罹患的疾病所导致的“重病事故”,(若在投保时,向“本公司”已作声明的疾病除外)。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保险费按照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缴费方式同主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