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探析_思想政治教育论文
在经济转型时期,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探析
摘要 时至今日,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仍然严重滞后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我国政府在履行其职能方面存在严重的“错位”现象。而地方政府作为承接中央政府宏观调控和直接联系企业与市场的中观层面的特殊角色,其角色“错位”是转轨时期经济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要促进经济有序发展,需要对地方政府角色错位进行矫正,重朔地方政府职能。各级地方政府应依照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作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理性诉求,突出服务导向,职能的“退位”与“补位”相结合,明确职责,定位,切实规范政府与企业、社会、公民、市场4个方面的关系,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社会为本的宗旨。
关键词 地方政府; 职能转变; 公共服务
analysis on transformation of local government functions for the duration of economy transition
abstract nowadays, transformation of local government in our country lagged behind. for the market system shaping duration, government failure happened. so is the local government. in order to develop our economy orderly, it is indispensable to reshape the local government functions. every local government should act on the demand of market economy system, seeking the aim of reconstructing service government. government should restore its function and get the suitable definition. relation between local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 society, citizen, market should exactly be defined. this study aims to analyze the change on the role of local government and its effect on the economic efficiency and social service in the process of china’s economic transition.
keywords local government; function transformation; public service
中国市场化取向改革已走过了210几年的历程,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由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以及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还没有从根本上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其作用的发挥受到很大制约,甚至成为进1步深化改革的障碍。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我国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1系列问题,都直接或间接涉及到政府自身的改革。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政府角色的合理定位及其作用的有效发挥,是改革成败从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最终确立的关键。尤其在当今我国已经加入wto,明确地方政府角色定位,加快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紧迫性和现实性的意义。
1 地方政府职能的定位
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作为承接中央政府宏观调控和直接联系企业与市场的中观层面的特殊角色,要扮演好这1角色,首先要对地方政府职能进行合理定位。
1.1 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中间传递层
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不应再作为中观经济决策层主导资源配置,而应由市场在资源配置上发挥基础性作用。地方政府的中观经济决策职能应集中于以下3个方面。首先,承接中央政府宏观调控任务。包括制定相应的地方经济政策,保证中央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其次,引导地方经济健康运行。主要包括制定地方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选择地方经济发展速度;调整优化地方经济结构,构建地方优势产业;再次,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
1.2 地方政府是地区内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的营造者和保护者
地方政府应从微观经济领域转移出来,把1切可以由市场调节的归还市场。它对微观经济运行的管理应从直接干预变为间接调控,主要是通过制定地区性法规、政策及地方市场规划为市场运行的正常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以促进全国统1市场体系的健康发展。在目前市场发育不完善的情况下,应积极发挥地方政府培育市场的职能。
1.3 地方政府是本行政区内公共产品的提供者
地方政府应致力于弥补市场缺陷,在社会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承担起经营管理的服务的任务,提供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和公共服务。地方政府要树立“服务型政府”的新理念,加强公共服务职能。
2 转变地方政府职能的必要性
经济体制改革伊始,就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这1重大问题,多年来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取得了1定的突破和进展。但是,不容否认,转变政府职能步履维艰,不能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与要求,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是两大问题:1是政府职能的“越位”;2是政府职能的“缺位”。总的来说,不论是“越位”还是“缺位”,都可以归之曰“错位”。也就是说,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还没有做到完全准确地定位,政府还没有真正进入它应该进入的角色。
2.1 政府职能“越位”现象
政府部门,主要是地方政府出于对政绩的追求,片面强调经济增长,直接参与投资决策,依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扮演着企业“婆婆”的角色,直接插手企业的生产经营。同时,大搞“政绩工程”,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正如有学者所说的,地方政府“已彻底演化成了地方经济的董事长和经理。”行业垄断、地区垄断依然存在,而且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实施的行政性垄断。如为了保持其同类产品在本地区市场中的垄断地位,采取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审批是政府行政管理权膨胀的突出表现,既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育成长,使市场不能很好地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也成为1些政府部门和官员滋生腐败的温床。今年国家颁布实施了《行政许可法》,对行政审批权进行了规范和限制,是遏制过度膨胀的行政管制权的1项重大立法举措。但同时要看到,仍有1部分审批权掌握在政府手中,要使之依法行使尚需采取进1步的配套落实措施,任务依然是艰巨的。
1些政府部门不依法行政,或者擅自制定规章、乱立名目、乱摊派、乱收费;或者执法违法,随意侵犯公民权利;或者进入1些竞争性行业,与民争利。不论是侵犯公民的经济、、人身权利,还是与民争利,都违背了我国法律是代表人民意旨,维护人民合法权利的根本法制精神,都是政府超越法律规范的越位行为。
2.2 政府职能“缺位”现象
目前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已严重“缺位”。 转变政府与社会关系,政府与社会
合理分权,促进市民社会发育,“实现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对于社会、个人能够做好的,政府就退出,放手让其发展;履行好自己的监督职能;对于社会、个人做不好或没有办法做的,政府应该切实的承担起来,不能“缺位”。政府的职能普遍由经济管制为主导向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转型,后者已演化成为现代政府处于优先地位的职能。我国是正在向现代化发展的社会主义国家,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更是最高宗旨,更应将公共服务和提供公共产品作为政府的首要职能。但实际状况是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没有摆在应有的位置,这1点最明显体现在政府的财政支出的目标与功能上。财政支出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基本渠道,反映出政府职能构架、取向与重点。长期以来,在我国财政支出中占优先目标和主导地位的是经济建设支出,其次是行政费用支出,而用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支出的份额较少。这种财政支出结构与目标取向,直接说明了政府职能中应置于重要地位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被严重忽视和缺位。正如刘国光先生所指出的:“经济建设费用过多和公共支出的消耗,挤占了稀缺的公共资源,侵蚀了政府的财力,使得社会亟需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如公共设施、社会保障、基础、公共卫生等等方面供给不足和无力供应。由于若干年来我们没有把财政的行为目标锁定在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上,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投入太少、欠债太多,因此社会问题越积越多。”
政府在市场管理方面的缺位,政府在市场管理中,重视的是与部门利益相关税费的收缴,而忽视了为各方面的市场主体服务,创造、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公开、公平、公正自由的竞争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各方面特别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法违规经营、欺行霸市、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状况比比皆是。
我们正以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的第1任务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国家需要政府积极提供公共物品。从社会安全预警职能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制度与机制来看,公共卫生安全是整个社会安全系统中关系人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状况是政府忽略了自身在构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角地位。建立以社会救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当今世界现代政府的1项重大职能,我国在这方面的差距还很大,以所有劳动人员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要求来衡量,目前我国覆盖面还不足20%。公共卫生是由政府或者公共部门筹资,向全国居民提供卫生服务方面的公共产品,是社会群体健康的基本保障,主要是预防治疗危害社会群体的流行疾病,现已向慢性疾病的预防发展。我国目前处于公共卫生突发的高峰期,如今年的“非典”疫情,就因为我们缺乏健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体系,1度处于被动状态。
摘要 时至今日,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仍然严重滞后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我国政府在履行其职能方面存在严重的“错位”现象。而地方政府作为承接中央政府宏观调控和直接联系企业与市场的中观层面的特殊角色,其角色“错位”是转轨时期经济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要促进经济有序发展,需要对地方政府角色错位进行矫正,重朔地方政府职能。各级地方政府应依照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作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理性诉求,突出服务导向,职能的“退位”与“补位”相结合,明确职责,定位,切实规范政府与企业、社会、公民、市场4个方面的关系,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社会为本的宗旨。
关键词 地方政府; 职能转变; 公共服务
analysis on transformation of local government functions for the duration of economy transition
abstract nowadays, transformation of local government in our country lagged behind. for the market system shaping duration, government failure happened. so is the local government. in order to develop our economy orderly, it is indispensable to reshape the local government functions. every local government should act on the demand of market economy system, seeking the aim of reconstructing service government. government should restore its function and get the suitable definition. relation between local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 society, citizen, market should exactly be defined. this study aims to analyze the change on the role of local government and its effect on the economic efficiency and social service in the process of china’s economic transition.
keywords local government; function transformation; public service
中国市场化取向改革已走过了210几年的历程,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由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以及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还没有从根本上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其作用的发挥受到很大制约,甚至成为进1步深化改革的障碍。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我国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1系列问题,都直接或间接涉及到政府自身的改革。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政府角色的合理定位及其作用的有效发挥,是改革成败从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最终确立的关键。尤其在当今我国已经加入wto,明确地方政府角色定位,加快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紧迫性和现实性的意义。
1 地方政府职能的定位
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作为承接中央政府宏观调控和直接联系企业与市场的中观层面的特殊角色,要扮演好这1角色,首先要对地方政府职能进行合理定位。
1.1 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中间传递层
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不应再作为中观经济决策层主导资源配置,而应由市场在资源配置上发挥基础性作用。地方政府的中观经济决策职能应集中于以下3个方面。首先,承接中央政府宏观调控任务。包括制定相应的地方经济政策,保证中央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其次,引导地方经济健康运行。主要包括制定地方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选择地方经济发展速度;调整优化地方经济结构,构建地方优势产业;再次,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
1.2 地方政府是地区内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的营造者和保护者
地方政府应从微观经济领域转移出来,把1切可以由市场调节的归还市场。它对微观经济运行的管理应从直接干预变为间接调控,主要是通过制定地区性法规、政策及地方市场规划为市场运行的正常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以促进全国统1市场体系的健康发展。在目前市场发育不完善的情况下,应积极发挥地方政府培育市场的职能。
1.3 地方政府是本行政区内公共产品的提供者
地方政府应致力于弥补市场缺陷,在社会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承担起经营管理的服务的任务,提供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和公共服务。地方政府要树立“服务型政府”的新理念,加强公共服务职能。
2 转变地方政府职能的必要性
经济体制改革伊始,就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这1重大问题,多年来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取得了1定的突破和进展。但是,不容否认,转变政府职能步履维艰,不能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与要求,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是两大问题:1是政府职能的“越位”;2是政府职能的“缺位”。总的来说,不论是“越位”还是“缺位”,都可以归之曰“错位”。也就是说,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还没有做到完全准确地定位,政府还没有真正进入它应该进入的角色。
2.1 政府职能“越位”现象
政府部门,主要是地方政府出于对政绩的追求,片面强调经济增长,直接参与投资决策,依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扮演着企业“婆婆”的角色,直接插手企业的生产经营。同时,大搞“政绩工程”,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正如有学者所说的,地方政府“已彻底演化成了地方经济的董事长和经理。”行业垄断、地区垄断依然存在,而且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实施的行政性垄断。如为了保持其同类产品在本地区市场中的垄断地位,采取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审批是政府行政管理权膨胀的突出表现,既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育成长,使市场不能很好地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也成为1些政府部门和官员滋生腐败的温床。今年国家颁布实施了《行政许可法》,对行政审批权进行了规范和限制,是遏制过度膨胀的行政管制权的1项重大立法举措。但同时要看到,仍有1部分审批权掌握在政府手中,要使之依法行使尚需采取进1步的配套落实措施,任务依然是艰巨的。
1些政府部门不依法行政,或者擅自制定规章、乱立名目、乱摊派、乱收费;或者执法违法,随意侵犯公民权利;或者进入1些竞争性行业,与民争利。不论是侵犯公民的经济、、人身权利,还是与民争利,都违背了我国法律是代表人民意旨,维护人民合法权利的根本法制精神,都是政府超越法律规范的越位行为。
2.2 政府职能“缺位”现象
目前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已严重“缺位”。 转变政府与社会关系,政府与社会
合理分权,促进市民社会发育,“实现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对于社会、个人能够做好的,政府就退出,放手让其发展;履行好自己的监督职能;对于社会、个人做不好或没有办法做的,政府应该切实的承担起来,不能“缺位”。政府的职能普遍由经济管制为主导向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转型,后者已演化成为现代政府处于优先地位的职能。我国是正在向现代化发展的社会主义国家,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更是最高宗旨,更应将公共服务和提供公共产品作为政府的首要职能。但实际状况是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没有摆在应有的位置,这1点最明显体现在政府的财政支出的目标与功能上。财政支出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基本渠道,反映出政府职能构架、取向与重点。长期以来,在我国财政支出中占优先目标和主导地位的是经济建设支出,其次是行政费用支出,而用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支出的份额较少。这种财政支出结构与目标取向,直接说明了政府职能中应置于重要地位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被严重忽视和缺位。正如刘国光先生所指出的:“经济建设费用过多和公共支出的消耗,挤占了稀缺的公共资源,侵蚀了政府的财力,使得社会亟需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如公共设施、社会保障、基础、公共卫生等等方面供给不足和无力供应。由于若干年来我们没有把财政的行为目标锁定在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上,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投入太少、欠债太多,因此社会问题越积越多。”
政府在市场管理方面的缺位,政府在市场管理中,重视的是与部门利益相关税费的收缴,而忽视了为各方面的市场主体服务,创造、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公开、公平、公正自由的竞争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各方面特别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法违规经营、欺行霸市、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状况比比皆是。
我们正以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的第1任务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国家需要政府积极提供公共物品。从社会安全预警职能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制度与机制来看,公共卫生安全是整个社会安全系统中关系人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状况是政府忽略了自身在构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角地位。建立以社会救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当今世界现代政府的1项重大职能,我国在这方面的差距还很大,以所有劳动人员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要求来衡量,目前我国覆盖面还不足20%。公共卫生是由政府或者公共部门筹资,向全国居民提供卫生服务方面的公共产品,是社会群体健康的基本保障,主要是预防治疗危害社会群体的流行疾病,现已向慢性疾病的预防发展。我国目前处于公共卫生突发的高峰期,如今年的“非典”疫情,就因为我们缺乏健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体系,1度处于被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