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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试行)》《湖北省

鄂教基[2002]17

 各市、州、县及神农架林区局(教委):

  为了全面落实《部关于印发<基础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7号)精神,推动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现将《湖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试行)》、《湖北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开发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开发与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实际组织试行。各地在试行的过程中,有何经验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基础处反馈。

  附件:

  1《湖北省义务课程实施(试行)》

  2《湖北省义务地方课程开发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3《湖北省义务学校课程开发与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