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注解 |
筆 bǐ (1) ㄅㄧˇ (2) 见“笔”。 (3) 郑码:MXBI,U:7B46,GBK:B950 (4) 笔画数:12,部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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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字典 |
【未集上】【竹字部】 筆 ·康熙筆画:12 ·部外筆画:6 — — 解釋:— —【廣韻】鄙密切【韻會】逼密切【正韻】壁吉切,??音必。【釋名】筆,述也。述事而書之也。【爾雅·釋器】不律謂之筆。【註】蜀人呼筆爲不律也。【說文】楚謂之聿,吳人謂之不律,燕謂之弗,秦謂之筆。【古今注】古之筆,不論以竹以木,但能染墨成字,卽謂之筆。秦吞六國,滅前代之美,故蒙恬得稱於時。蒙恬造筆,卽秦筆耳。以枯木爲管,鹿毛爲柱,羊毛爲被,所謂蒼毫也。彤管赤漆耳,史官記事用之。【法書攷】虞世南云:筆長不過六寸,眞一,行二,草三,指實掌虛。【禮·曲禮】史載筆,士載言。【註】筆,謂書具之屬。 又筆星。【釋名】筆星,星氣有一枝,未銳似筆也。 又花名。【楚辭註】辛夷花初發如筆,北人呼爲木筆。 又【集韻】筆別切,音莂。山東謂筆。 又作〈⺌/尹〉。見【漢戚伯樊毅??】。又【嚴訢??】作〈八/尹〉,見【舉要】。 【集韻】或作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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