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一)概念与特征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由承包方(勘察、施工单位)按期完成发 包方(建设单位)交付的特定工程项目,发包方按期验收,并支付价 款或酬金的协议。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除了具有其他合同一般特征外,还具有如下特征:
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资格的权利能力和行为 能力。即双方当事人都应具有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尤其是勘察 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与工程项目技术要求相适应的勘察设计和施 工能力。
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很强的计划性。基本建设是国民经济的 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计划的一个重要内容。所有的建设工程项 目都必须依法经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签订合同也必须根 据国家计划等文件进行。任何部门、单位都不得违背基本建设计划, 擅自签订计划外项目或扩大建设规模的合同。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之间具有严密的协作性。建设工程承 包合同往往由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共同完 成的。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强调部门与部门之间,总包与分包之 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保证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殊性。所谓“标的物” 的特殊性是指任何一个工程项目都与土地联系在一起,具有固定性, 施工单位必须围绕工程项目的场所进行。同时,建设工程属国家基本 建设基础项目,对质量要求相当严格,即属于“百年大计,质量第 一”的项目。
5.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必须接受专业银行监督。即建设工程项目必 须接受其专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监督。专业银行对工程项@的 工程投资、造价、进度、费率标准以及合同执行情况,有权通过拨 款、贷款、结算等方面进行监督。
(二)类别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种类可分为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 包合同两大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为完成特定 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签订的具有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与承包方(施工 单位)之间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 议。
(三)制作方法
制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首部应写明发包方与承包人的名称,尾 部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以 及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电话、电挂、邮政编码、签约时间、地点和 合同有效期限。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建设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2)委托方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承包方勘察的范 围、进度和质量;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
(3)勘察、设计取费的依据,取费标准及拨付方法。
(4)违约责任。
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工程名称和地点;
(2)工程范围和内容;
(3)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
(4)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工程造价;
(6)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商事项;
(10)违约责任;
(11)奖励规定;
(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四)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应注意如下事项:
1.注意审査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审査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手续及 文件是否齐备,审查承包方的营业执照,安全合格证和企业等级证书 等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
2.注意审査合同签订的程序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从程序和 内容上应当审查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具体条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 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
3.注意审査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以及双方协商同意订立的条款是 否合法,附件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