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腹子有法定继承权
《继承法》第二十八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胎儿虽然没有权利能力,但其法定利益应受法律保护。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及父母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如父母一方已经死亡,祖父母是否对孙子负有扶养义务呢?
祖父母只在特定条件下对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1、父母双亡的;
2、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的。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这里的“父母死亡”是指父母双亡,并不包括一方父母死亡的单亲子女。
单亲孩子的家长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负有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单亲家长可以与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协商,争取经济支持。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胎儿虽然没有权利能力,但有法定的继承权。然而,遗腹子有继承权但不能索取抚养费,家长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负有对孩子的抚养义务。祖父母只在父母双亡或者无抚养能力的孙子负有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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