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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强奸案参与律师 被行业律师处分

2013年11月28日和12月2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向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中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正式发出立案通知。

经过答辩、调查、听证、讨论等相关程序,北京律协对该7名作出了处理决定。其中,周翠丽等6名律师被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去年7月26日,北京律协接到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当事人对相关律师的投诉后,立即启动了受理审查程序。

据北京律协查实,去年9月5日起,周翠丽律师陆续在微博、博客上发布了案件当事人的通讯内容、会见笔录、侦查卷中警方拍摄的现场图片、律师的现场勘验报告,并且用文字形式披露了有关案件的情况、有关辩护人的辩护内容、鉴定结论等,对案发现场的有关视频内容进行了描述。此外,周翠丽律师还在律协审查期间,继续就李某某案件发布相关微博;在律协举行的听证会上,坚持认为自己在向有关机关反映意见未得到回复时,向媒体和公众披露案件信息、发表意见的行为正确。

随后,北京律协召开纪处委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决定依职权主动对李某某强奸案中其他虽未被投诉但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进行调查处理,并与该被投诉律师一并立案审查。

去年9月29日,北京律协召开不公开审理案件代理工作研讨会,围绕律师在代理不公开审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展开讨论。当日,北京律协在首都律师网上发布了相关信息,明确告知社会公众北京律协将启动对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涉嫌违规行为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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