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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岁月兵荒马乱,而我的文艺不变~!

【潮流说】那日,我一身素白遇见了你,小编一直在想能不能在文章推荐的时候以一种叙事小说的形式来呈现穿衣服的魅力,今天小编忽然突发奇想,写下了这篇文字。

去年的夏天告别了十二年,在秋天T小姐抱着果实步入她的第十三年。大一的时候最积极,最热情,最爱幻想,最有好奇心,当然在这之中也多少带了点不羁。


也许正是因为这点不羁,我对任何人、事总是自信的,总爱在凉风吹袭,落叶萧萧、夕阳慵懒的黄昏,与朋友,三三两两,随意挥霍着手中的青春。至于成绩,就如平静的湖面,没啥大的波浪!一晃,大一上就这样没了。


当广场边柳树那嫩绿的柳芽儿探头时,T小姐带着那颗不舍暖暖被窝的心归来。春天是个美丽的季节,也许美好的事都喜欢发生美丽的季节。


那颗懵懂的小心,竟在这个季节胡乱跳动。遇见X先生是那日T小姐穿着一款白色衬衣,白破洞牛仔,白鞋。


“你是烟火灿烂划过天际,纵然瞬间美丽却令我一生着迷。我愿意用一支黑色铅笔涂鸦你我的结局。”这是X先生对T小姐告白时说的话,后来X先生说,当时遇见她时,他想到的就是这句话了。烟火瞬间,最后真的只是瞬间。


写到这里小编想到了一首诗,叫错误,小编小小改编一下,我打山和源走过,那等待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开落,东风不来,四月的柳絮不飞;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恰如青石的街道向晚,跫音不响,四月的春帏不揭。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我达达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烟花易冷,人事难分。


无数个夜晚,拾起那一只只为你折叠的已经泛黄的千纸鹤,翻开为你记下的小日记,单曲循环的播放你唱过的歌。现在那一切都被命运装订成极为拙劣的一本书,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就是一本太伧促的书。


闺蜜问T小姐为何会答应,为何会那样做,她只是微笑。其实至今她都不知她为何会那样?也许那对于她来说,对于青春来说会是一个未知的谜。


不过,她知道,最开心,最羞红脸,最幸福的时候是他唱歌时。因为X先生,学习多少有些影响,上课不知不觉便走了神,当然了,期末考不用说都明白的。同他分开时,一直都认为是他错,满心不甘,现在看来我们都有错,两个人要互相尊重,要懂的适可而止,要更多的理解,不要主动过问过去,如果他想说他(她)会跟你说。这些都是我同他分开后才想明白的,她期末考没考好,理所当然的进了平行班。八月她收起了暑假的心还有眼睛给她的痛,回到了学校。大一的兵荒马乱,十七八岁的纯真。


现在大二了,她了解了这半年来的他,没什么大的变化,除了交了几个女朋友…,这就是T小姐的兵荒马乱,她的大一。


手机放着《保留》,那就让她的兵荒马乱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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