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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郯城”建设的意见

中共**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郯城”建设的意见

(今年1月15日)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郯城”建设,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市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对平安建设活动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市、县委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构筑大稳定,促进大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平安郯城”建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目前,全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总体形势很好。但是,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影响我县社会稳定的因素还比较多,主要是:个别地方社会治安秩序比较混乱,痞霸犯罪时有发生,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案件居高不下,刑事犯罪总量仍在高位运行;有的领导干部对稳定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执行政策不到位,由此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较为突出,信访工作的压力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还未完全落到实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仍大量存在。因此,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今年是实现“奋战三年过百亿、加快发展争强县”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要加快发展,争创强县,必须有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稳定是基础,是前提,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加快发展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的思想,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不断强化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把“平安郯城”建设作为一项事关长远、事关全局、事关根本的重要任务,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明确工作目标,抓好十项任务
  今年,是“平安郯城”建设的推进年。全县平安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构筑大稳定,促进大发展”的思路,以创建最安定地区为目标,以强化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围绕十项任务,开展十项活动,强化十项措施,营造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政治性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到市去省进京滋事事件、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全县的改革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十项任务:
  (一)深入开展严打斗争。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一是加强政治领域斗争。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活动,深入开展同“***”等邪教组织的斗争。二是打霸治痞。把打霸治痞作为严打的重中之重,贯穿全年。重点打击村霸、街霸、市霸、路霸、建筑霸等各类痞霸分子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恶势力犯罪团伙。三是严厉打击侵财犯罪。在城区,重点打击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流窜犯罪。在农村,重点打击盗窃牲畜、农机具、入室盗窃等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四是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重点打击破坏烟草、农资、食品药品等市场秩序犯罪,打击破坏电力通信设施犯罪,打击机动车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大力加强治安防范。一是完善城区治安防范体系。按照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要求,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进一步巩固完善“一个平台”、“六大系统”、“五大网络”的城区治安防控体系。二是完善农村治安防范体系。进一步落实乡镇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加强乡镇保安巡逻队伍建设,确保县城驻地镇巡逻队员达到人口总数的万分之六以上,其他乡镇巡逻队员达到人口总数的万分之四以上。加强对村居治保、调解、巡逻、帮教、普法等五支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因地制宜地抓好村居的站岗巡逻。三是积极推进保安服务市场化进程。本着“职业化防范、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的原则,进一步改革保安公司的管理体制,发展壮大保安服务业,逐步实现治安保卫保安化和保安服务市场化。
  (三)加强治安混乱区域集中整治。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治安问题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治安问题,建立台帐,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整治。对治安秩序比较混乱的30个区域和村居,从政法部门和县直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限期改变治安混乱局面。适时开展学校、医院、厂企周边、铁路沿线、集贸市场的治安秩序集中整治,切实解决突出治安问题。
  (四)着力抓好治安管理。重点加强对枪支弹药和爆炸、剧毒等危险品的管理,坚决防止重大爆炸、投毒、中毒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活动的管理和清查,坚决取缔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强化对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管理,把管理、教育、服务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加强对宾馆、公共娱乐场所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健全各种制度,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加强交通和消防管理,防止发生重大交通和火灾事故。
  (五)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按照“六知”要求,对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建立档案,实行微机管理,定期开展帮教,确保不漏管、不失控,减少重新犯罪。加强对在校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中小学校全部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放心网吧等活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着重做好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组织政法部门配合家庭搞好重点帮教,避免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力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六)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大力加强乡镇调解中心建设,在各乡镇都建成“组织网络健全、各项制度规范、配套设施齐全、工作运行有序、作用发挥良好”的调解中心,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县、乡镇、村居三级配套联动、多方参与的大调解组织体系。二是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排查矛盾纠纷,严格落实村居和企事业单位每天一排查、一上报,乡镇和县直部门每周一汇总、一上报,全县每月一分析、一通报制度。三是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对排查和掌握的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涉及宗教信仰、民族矛盾的问题,严格执行政策,综合运用多种有效措施,及时做好化解工作,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始发阶段和萌芽状态。
  (七)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一是狠抓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的落实,努力实现信访问题“四不出”。二是对已发生的信访案件一律实行“四定三包”责任制,确保初信初访按期结案率达到100%,结服率不低于90%。 三是认真落实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加大对涉农、涉土和特殊群体信访突出问题的调查处理,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四是加大对涉法信访的处理力度,依法、公正、及时、妥善处理涉法信访案件。五是充分发挥综治、公安、信访等职能部门作用,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会、分析会和联席会等,有效处置重大不安定因素和群体性矛盾。
  (八)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坚持做到“四个从严”。从严管理: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场所、危险部位的管理,把管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从严检查:采取集中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认真开展严细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从严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坚决纠正,严防小问题酿成大事故。从严查处: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行政、法律责任。重点抓好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煤矿和非煤矿山、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等领域的专项整治,集中处理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隐患大排查、隐患大整改、安全大培训活动,有效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恶性事故。
  (九)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搞好村务和财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积极推行以“五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引导乡村干部依法依政策依程序办事,不断提高农村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继续开展法律“五进家”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深入开展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积极推进依法治理,把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50%的村居建成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法制水平。
  (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加强对干警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把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真正贯彻到政法干警的工作实践中去。坚持素质强警,扎实开展大练兵活动,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坚持从严治警,完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抓好专案监督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重点监督,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坚持从优待警,认真落实干警的政治经济待遇。
三、围绕解决突出问题,开展十项活动
为解决我县社会稳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单位,分阶段开展以下十项活动:
(一)开展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专项行动。在春季、秋季,分别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专项活动,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机动车的犯罪行为,适时召开公捕公判大会,震慑犯罪,增强效果。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交警大队。
(二)开展打击破坏电力通信设施、市政设施犯罪专项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破坏电力设施、通信光缆、市政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一次专项打击。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检察院、法院、供电公司、通信公司、城管局。
(三)开展烟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烟草市场的制假售假贩假、偷税漏税等行为,维护烟草市场秩序。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烟草公司、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开展农用车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整治农用车违法载客和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问题。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交通局、交警大队、农机服务中心、安监局。
(五)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大力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值班站岗巡逻制度,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大力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交通、文化、生活环境,对学校周边抢劫、盗窃、斗殴、闹事等案件快侦快破,从重打击;坚决取缔学校周边的乱搭乱建和流动摊点,必要的在学校门口设置交通护栏和交通标志;取缔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电子游艺厅、台球室、网吧等经营场所,严格管理出租书屋、音像商店;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的检查监督,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的餐饮业。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教育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工商局、城管局、文化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开展保安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保安队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合格的纳入保安公司统一管理使用,不合格的予以清退。在城区,党政机关、企业事单位、小区和市场等,要按单位人数3%的比例,向保安公司聘请保安队员,提高单位的治安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建设局、房管办、物价办。
(七)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在春季、秋季,分别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全面掌握社会不安定因素。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牵头单位:信访局。责任单位:司法局。
(八)开展信访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信访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有序逐级上访,对借上访之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对写诬告信、恶意损害他人名誉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宣传部、信访局、公安局。
(九)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份,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对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并组织一次事故救援演练活动。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在政法部门大力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全面推行司法公开,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和管理。组织开展“十佳政法干警”、“十佳政法基层单位”评选活动。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政法各部门。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十项措施
  “平安郯城”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涉及面广,为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必须强化以下十项措施:
  (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部门和单位责任制,把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在进行决策和部署工作时,必须首先考虑是否影响社会稳定,把维护稳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县级领导干部、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所分管行业、联系乡镇的稳定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行业、联系乡镇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情况,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面对面做群众工作,积极协调处理。
  (二)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城乡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扩大技防设施的覆盖面。加大对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努力改善干警的办公和生活条件。乡镇对平安建设的投入不低于10万元,县直综合部门不低于1万元。
  (三)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平安建设的宣传氛围,建好法制宣传一条街,3月份组织开展一次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月活动,7月份举办一次平安创建知识竞赛活动。继续创办平安建设《简报》,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门栏目,及时报道平安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先进经验。选择一批平安创建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在省内新闻媒体进行深度报道。大力宣传政法稳定战线的英模人物,弘扬正气。
  (四)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政法联席会议、五部委联席会议、信访联席会议、综治委例会及综治委成员部门负责人述职等制度,及时通报平安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五)强化工作督导。实行县级分管领导、综治委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系乡镇、县直单位制度,由县级领导任组长,加强对基层单位平安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帮助解决平安建设工作中的问题,促进工作全面均衡发展。县平安创建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形势,研究措施。县创建办公室要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检查、协调和指导,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工作开展。
  (六)加强检查考核。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标准和办法,采取明查与暗访、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各乡镇、各单位的治安状况、矛盾排查调处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一排名,成绩纳入全年考核总成绩。对连续三个月排在后两名的乡镇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汇报,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变落后面貌。组织部门要把平安建设工作作为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向党委提出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七)加大奖励力度。对平安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设一、二等奖,分别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乡镇称号,各奖励现金2万元、1万元。获得先进的县直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平安建设工作受市以上表彰的给予通报表彰,连续三年受市以上表彰的,给予党政主要负责人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对受县表彰的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八)加大责任查究力度。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不重视平安创建工作、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由县综治委组织人员,及时进行防范责任查究,按照有关规定,即时予以通报批评、工作警告、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处罚措施。
  (九)加大工作创新力度。积极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及时发现、培养和推广典型,促进平安建设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县里将分不同情况,在乡镇和部门搞平安建设试点工程,并召开3-4次现场会,推动平安建设工作全面均衡开展。
  (十)实行联创共建。平安建设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携手共建。政法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开展打击、整治和防范工作,加强对社会面控制。信访、安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面上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县综治委成员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特点,研究制定平安建设的具体措施,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其他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按照平安建设要求,积极参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实行有奖举报,大力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努力营造全民创平安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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