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内涵
淺议"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内涵
[内容提要]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内涵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要切实使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在执法思想上进行一次革命,人民警察作为法制文明的具体实践者,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而推动公安工作的长足发展.
[关键词] 执法权,执法思想,革命,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
公安部党委号召在全国公安战线进行一次执法思想的深刻革命,这是践行"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立警为公,执政为民",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公安机关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和自我扬弃,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的战略举措."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焦点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要使用好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努力实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一.要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首先要解决好"相信谁 ,依靠谁,为了谁"这个核心问题.
广大民警认为,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的权力非常大,是其它行政单位无法可比的,如果解决不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核心问题,就有可能滥用职权,不可避免地造成恶果.只有在思想上进行一次革命,从灵魂深处,深深打上立警为公的烙印,,根植执法为民的思想,才能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事为民所办,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孙志刚事件"和波尔山羊事件"才能克服目前公安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顽症,譬如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滥用警械,滥用强制措施,以及"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等执法观念偏差问题.由此可见,执法思想上的转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行为上的除弊兴利,措施上的推陈出新,执法中的违规违法,应从根源上去解决.
广大民警认为,执法中屡屡出现违规违法现象,如果仅把它看作是公安队伍管理及执法问题,是不公正'不客观的,纵观每一个违规执法行为,除了执法者本身素质低下,受某种利益驱动等主观原因外,还与行为上,措施上的不妥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只有在行为上大兴社会主义政治理论,大兴实事求是的吐故纳新,除掉传统观念和经验的束缚,解除陈规陋习的羁绊,消除畏缩不前,固步自封的观念,才能树立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只有在措施上拿出切实可行和真正管用的措施,才能将转变观念的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爱民之心和爱民之举。因此,解决违规违法问题,必须使每一个民警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国家利益至上,法律至上的观念,认识到自己只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执行者,不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在行为上、措施上,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从护卫经济发展大局,推动政治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才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坚持严格执法,做到立警为公,执政为民。
如何坚持严格执法,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需建立规范的机制,主要包括执法更新机制,考评机制,保障机制,监督机制四个方面的长效机制。
1.建立执法更新机制。规范执法要以人为本,提高执法者素质是治本之策。为此要实现政治建警,素质强警,加快执法者的执法理念变革,把执法思想统一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正确轨道上来,同时要不断更新执法者的法律知识,提高执法者的政治、法律素质。
2.建立执法考评机制。执法质量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实践证明,执法质量考评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的硬措施,它可以鞭策民警规范执法,警示领导严格把关。要用好考评这把“双刃剑”,在无情鞭策的同时,要满腔热情地推出民警公正执法的正面典型,弘扬公安民警严格执法的正气,展示现代文明警察风采,体现政治文明。
3.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困扰规范执法的因素很多,公安经费得不到保障就难以规范执法,这是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的基本保障;同时,民警执法要有领导作坚强后盾,这是规范执法的有力保障;诬告陷害、暴力抗法等社会浊流,使公安民警在执法中忍辱负重,历尽艰辛,只有将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在执法中得到有机结合,对造谣中伤者绳之以法,不让民警流血、流汗、流泪,这是规范执法的重要保障。
4.建立执法监督机制。没有监督的权力就会产生腐败,因此,纪检、监察、法制等部门必须围绕规范执法,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在加强日常的执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群众反映的执法“热点”“焦点”问题,加大督察力度,认真查处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把执法检查监督制度化,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找出薄弱环节,亡羊补牢。
我们坚信,只要坚持“从严治警”不放松,违规违法的问题就能彻底解决、只要坚持执法思想的转变,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拓展,“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就能落到实处;只要坚持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把握好自己,在执法过程中,抵制种种腐蚀和诱惑,就能避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真正实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忻州市公安局轩岗分局石滩派出所 田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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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内涵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要切实使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在执法思想上进行一次革命,人民警察作为法制文明的具体实践者,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而推动公安工作的长足发展.
[关键词] 执法权,执法思想,革命,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
公安部党委号召在全国公安战线进行一次执法思想的深刻革命,这是践行"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立警为公,执政为民",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公安机关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和自我扬弃,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的战略举措."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焦点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要使用好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努力实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一.要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首先要解决好"相信谁 ,依靠谁,为了谁"这个核心问题.
广大民警认为,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的权力非常大,是其它行政单位无法可比的,如果解决不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核心问题,就有可能滥用职权,不可避免地造成恶果.只有在思想上进行一次革命,从灵魂深处,深深打上立警为公的烙印,,根植执法为民的思想,才能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事为民所办,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孙志刚事件"和波尔山羊事件"才能克服目前公安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顽症,譬如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滥用警械,滥用强制措施,以及"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等执法观念偏差问题.由此可见,执法思想上的转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行为上的除弊兴利,措施上的推陈出新,执法中的违规违法,应从根源上去解决.
广大民警认为,执法中屡屡出现违规违法现象,如果仅把它看作是公安队伍管理及执法问题,是不公正'不客观的,纵观每一个违规执法行为,除了执法者本身素质低下,受某种利益驱动等主观原因外,还与行为上,措施上的不妥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只有在行为上大兴社会主义政治理论,大兴实事求是的吐故纳新,除掉传统观念和经验的束缚,解除陈规陋习的羁绊,消除畏缩不前,固步自封的观念,才能树立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只有在措施上拿出切实可行和真正管用的措施,才能将转变观念的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爱民之心和爱民之举。因此,解决违规违法问题,必须使每一个民警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国家利益至上,法律至上的观念,认识到自己只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执行者,不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在行为上、措施上,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从护卫经济发展大局,推动政治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才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坚持严格执法,做到立警为公,执政为民。
如何坚持严格执法,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需建立规范的机制,主要包括执法更新机制,考评机制,保障机制,监督机制四个方面的长效机制。
1.建立执法更新机制。规范执法要以人为本,提高执法者素质是治本之策。为此要实现政治建警,素质强警,加快执法者的执法理念变革,把执法思想统一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正确轨道上来,同时要不断更新执法者的法律知识,提高执法者的政治、法律素质。
2.建立执法考评机制。执法质量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实践证明,执法质量考评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的硬措施,它可以鞭策民警规范执法,警示领导严格把关。要用好考评这把“双刃剑”,在无情鞭策的同时,要满腔热情地推出民警公正执法的正面典型,弘扬公安民警严格执法的正气,展示现代文明警察风采,体现政治文明。
3.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困扰规范执法的因素很多,公安经费得不到保障就难以规范执法,这是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的基本保障;同时,民警执法要有领导作坚强后盾,这是规范执法的有力保障;诬告陷害、暴力抗法等社会浊流,使公安民警在执法中忍辱负重,历尽艰辛,只有将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在执法中得到有机结合,对造谣中伤者绳之以法,不让民警流血、流汗、流泪,这是规范执法的重要保障。
4.建立执法监督机制。没有监督的权力就会产生腐败,因此,纪检、监察、法制等部门必须围绕规范执法,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在加强日常的执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群众反映的执法“热点”“焦点”问题,加大督察力度,认真查处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把执法检查监督制度化,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找出薄弱环节,亡羊补牢。
我们坚信,只要坚持“从严治警”不放松,违规违法的问题就能彻底解决、只要坚持执法思想的转变,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拓展,“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就能落到实处;只要坚持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把握好自己,在执法过程中,抵制种种腐蚀和诱惑,就能避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真正实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忻州市公安局轩岗分局石滩派出所 田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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