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加快城县化进程,确保社区建设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和工作特点,明确各单位职责。
县委组织部
1、指导社区搞好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2、指导街道、居委会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纪律建设;
3、制定加强街居离退休、下岗、待业人员中党员的组织管理措施和办法;
4、总结社区党建经验,培养社区党建典型。
县委宣传部
1、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及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参与社区建设的舆论氛围;
2、指导社区对居民进行理想与道德、民主与法制、科学与文化教育;
3、协调、指导社区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4、检查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文明社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4、做好文明小区的检查、评选、表彰工作。
县委政法委
1、负责搞好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组织开展创建治安安全社区活动;
3、协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参与社区建设。
县民政局
1、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制定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2、负责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制定社区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的问题;
4、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社区建设的有关政策和任务;
5、指导协调社区居委会建设;
6、检查、督促、指导各街道、居委会的社区建设工作;
7、规范居委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标准和办公设施标准;
8、指导街、居建立面向居民的社区服务和社会救助服务网络;
9、指导、协调社区各类组织为民政对象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10、指导社区居民开展居民自治活动;
11、制定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2、负责社区服务项目的认证,并颁发社区服务证书;
13、指导各社区服务中心的经营管理和服务;
14、组织好居委会社区服务单位和人员的培训、表彰活动。
县建设局
1、将街道、居委会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县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落实新开发区和旧城区改造后街道、居委会的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用房;
3、审核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并落实优惠扶持措施;
4、抓好小区物业管理;
5、小区建设竣工综合验收时,一并负责居委会和社区服务设施验收,并及时交相关街道、居委会使用;
6、负责治理社区内乱搭乱建;
7、负责检查、督促社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管理;
8、负责检查、督促社区做好社区绿化、净化、美化工作;
9、做好社区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县发展计划局
1、将社区建设、街道、居委会建设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抓好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立项、审批工作;
3、按照建设现代化城县的标准规划县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县人事局
1、指导街、居干部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工作;
2、会同组织部门研究社区居委会干部来源渠道,搞好社区干部配备;
3、做好社区内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再就业推荐服务工作,促使社区各类人才的合理流动;
4、指导街道办事处搞好职能配置和内部机构设置;
5、审核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定编定员。
县教育局
1、对各学校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参加社区建设实践活动做出具体规定,支持学校和学生积极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
2、指导各社区实行社会、学校、家庭一体化教育;
3、制定本系统教育设施对外开放的规定,实现社区教育资源共享。
县计划生育局
1、指导社区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向社区居民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学知识;
2、指导社区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技术服务网络,搞好社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3、配合社区切实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稽查工作;
4、负责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的检查、督促与考核工作。
县体育局
1、将社区体育工作纳入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社区制定全民健身计划,制定扶持社区体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2、指导和协助社区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3、制定本系统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规定,实现体育资源共享;
4、协助社区搞好群众欢迎的体育竞赛和体育活动,在社区培育一至二个体育项目。
县财政局
1、按照县政府安排,从资金上扶持社区建设的发展;
2、对所拨付的经费进行必要的跟踪调查、督促落实,做到专款专用;
3、提出社区“财政支持、费随事转”的经费支持体系指导意见。
县公安局
1、组织协调社区治安行政管理,预防社区内犯罪活动和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社区治安秩序;
2、利用各种形式,向社区居民进行防范和遵守公共秩序的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3、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户籍管理,负责来诸投资人的户籍落实,研究制定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开放政策;
4、加强社区内出租房、窝棚的管理,及时清理“三无”人员;
5、抓好治安联防,健全群防群治网络,落实警民联防队伍,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居民楼院的看护工作,严防各类被盗案件发生;
6、加强社区内消防设施建设,做好群众防火、灭火知识教育,严禁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7、会同有关部门划定社区内停放车辆的区域,并及时指导建立看车棚等;
8、遏制社区内“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产生;
9、指导安全社区的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治安联防组织;
10、指导各派出所大力支持街道、居委会工作;
11、做好“110”与居民求助热线电话的互联、互动、互助工作,建立起畅通敏捷的治安联防体系。
县卫生局
1、将社区卫生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2、建立固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点和社区康复中心,并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和常规检查设备及专业医务人员;
3、加强社区卫生宣传教育,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4、对社区居民定期开展医疗健康、预防保健、妇幼保健等咨询活动,做好社区儿童计划免疫与传染病防治工作;
5、逐步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特别是对各类优抚对象及60岁以上老年人要普遍建立健康档案和健康查体制度;
6、为高龄、行动不便病人设立家庭病床,上门服务,解决社区高龄老人就医难问题;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环境卫生、餐饮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和管理。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负责社区内劳动力资源及就业情况调查;
2、协调指导社区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3、负责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管理;
4、搞好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培训,增加就业机会。
县国税局
负责落实国家有关社区服务业的税收政策。
县地税局
1、负责对社区服务业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及监督检查;
2、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社区服务项目的认证;
3、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对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服务项目,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税收减免。
县电力局
1、负责社区内招商引资项目的优先供电优惠政策的落实;
2、做好社区内居民用电的畅通及明线线路的维护、检查;
3、做好社区内高压线路醒目标志的设立,工业用电线路的安全防触电措施。
县通信公司
1、负责社区报警电话、服务热线、求助电话、公用电话等的安装和维修,以最大优惠为社区提供便利条件;
2、规范统一社区内相关业务的门头、店面、网点的装修、经营等;
3、做好电话线路、网线走向的美观平整。
县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1、负责各社区居委会土地资源普查及用地监督管理;
2、做好社区建设用地审批工作,落实社区建设用地。
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1、指导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搞好集体资产管理;
2、加强财务审计,搞好社区财会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
县文化局
1、指导每个社区建立一支业余文艺骨干队伍或一至二个文化项目,提高社区居民文化素质;
2、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以居民家庭、居民楼院为单位的文化、艺术活动;
3、指导社区建立社区文化站,加强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寓教于乐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4、按照“创文明社区、做文明县民”主题,积极开展创建文化先进社区活动;
5、指导帮助社区建立小型图书室或阅报栏,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
6、制定本系统的文化设施向社区开放的规定,实施社区文化资源共享。
县司法局
1、向社区居民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区内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3、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及时掌握影响社区稳定的各种因素,妥善调解社区内的居民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把民间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
4、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专线作用,对社区居民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开展好法律援助活动。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1、加强对社区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依法查处市场交易中的违法违纪事件;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区内服务市场及服务摊点的管理;
3、会同有关部门整治社区内乱设摊位的现象,查处无证(照)经营和欺行霸县行为;
4、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社区内建立零售商业、餐饮业、服务业超县等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并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
5、依法做好社区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总工会
1、维护社区职工劳动就业、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等合法权益;
2、动员社区职工积极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义务服务;
3、掌握社区生活困难的在职职工情况,及时给予帮扶。
团县委
1、指导社区青年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2、发动团员青年,参与社区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
3、指导各社区建立健全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县妇联
1、组织社区妇女学习科学文化和技术知识,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积极参与社区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
2、维护社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指导社区建立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发展社区儿童福利事业;
4、协助有关部门在社区服务项目中安置下岗、失业女工就业;
5、协助社区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创造文明、祥和的社区环境。
县科协
1、指导社区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对县民和青少年的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教育活动;
2、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工作队伍,协助社区做好科普场地、设施的建设工作;
3、组织社区各类科技人员开展科研活动,为社区居民生产、生活服务。
县残联
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文体活动等工作;
2、培训社区残疾人工作骨干队伍;
3、引导残疾人积极参与社区共建活动;
4、支持残疾人兴办社区服务项目。
县经贸局
指导所属单位参与所在社区的共建活动。
县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
指导所属单位参与所在社区的共建活动。
县第三产业发展局
1、具体组织密州商城、龙城市场、九龙商贸城三个市场居民委员会的运作;
2、指导所属单位参与所在社区的共建活动。
××、××、×××街道办事处
1、把社区建设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辖区内社区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制定辖区内居委会的调整、设立、撤销方案;
3、搞好社区居委会组织、制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居委会办公场所及社区服务场地;
4、与辖区各单位搞好社区共建,实现资源共享;
5、搞好社区居委会干部及社区工作者政治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
6、协调社区建设各成员单位搞好辖区内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7、加大社区建设投入,搞好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工作站、点及文体活动设施建设;
8、积极扶持社区服务业的发展,创造就业岗位,增加居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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