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我国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的对策
改善我国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的对策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大部分交易都表现为信用交易,信用关系是社会成员之间的基本经济关系。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开放,我国经济已基本上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市场机制开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信用交易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主要交易方式。近年来,我国商品的“买方市场”初步形成,为刺激市场需求的扩大,各种信用交易方式不断推出,银行信用贷款、企业赊销赊购和个人信用消费行为日益增多。然而,随着信用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经济生活中民营企业的信用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了推动政府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促进民营企业改进自身的信用管理,提高信用对民营企业发展的贡献程度,从根本上改善民营企业的信用状况,我们组织实施了本次调研。
调查结果表明,目前我國的民营企业存在着较大的道德风险和信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政策性信用问题,如权钱交易和逃税漏税现象盛行等;(2)市场性信用问题,如利用虚假广告夸大自己产品的效用或功能,或是诋毁竞争对手的声誉,进行不正当竞争等;(3)公益性信用问题,如生产各种质量不过关、技术指标不合格、对人民身体健康有害的产品等。在对典型民营企业的信用评级结果中,占5%的企业是BB级,34%的企业是B级,54%的企业是B—级,5%的企业是C级。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政府诚信制度建设,塑造诚信政府
1.增强党的执政意识,强化政府诚信意识。意识形态是能产生极大外部效果的重要资源。先进的意识形态能够大大降低社会运行的费用,产生极大的社会效益,对诚信社会的建立产生着重大而深刻的影响。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备,法制还不完善,市场竞争不完全、不充分。在这种状态下,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诚信意识淡薄,不能很好地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处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既存在可能产生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与投机行为,也存在把等价交换原则引入国家政治生活而产生的寻租、设租、权钱交易等机会主义倾向。因此,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的精神要求,增强党的执政意识,强化政府诚信意识,让广大党员以对党忠诚、对党负责的意识和行动,把党的意图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依法执政,诚信执政,执政为民。我们建议,把诚信执政写进党的重要文件中,并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共铸诚信社会”就能逐渐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2.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只有建立起一个能够对政府的权力进行有效约束监管的制度,才能减少甚至避免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诚信缺失等现象。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方面,应该包括人大及大众咨询制度,政府工作人员财富与工资收入透明化制度,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公开化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依法实行质询制、问责制、罢免制,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健全公务员制度等。
二、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协会及其基层党组织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尽快建立完整的、健全的信用机制
1.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协会及其基层党组织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例如,江苏省普遍设立了民营企业协会及其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南京市民营企业基层党支部在民营企业信用建设及其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民营企业协会及其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点是强化会员的守信和维权意识,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家敬业、再创业,支持、帮助民营企业创优、做强、做大;引导民营企业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制订民营企业信用发展规划;创造条件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一套企业成长性的企业价值评价系统,对民营企业信用现状和在未来的发展潜力进行评价,并开展民营企业跟踪调查和联合征信活动,对一些资信度高、成长性好、有融资需求的民营企业提供及时便利的支持;提出有关的立法建议;建立民营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合法地对严重失信者施以惩罚,改善民营企业的信用秩序。
2.尽快建立完整的、健全的信用机制。建立一个完整的、健全的信用机制包括:(1)建立信用公开机制。政府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以及工商企业单位等,应该在保护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基础上,实行信用公开机制,政府要全力保证其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建立信用产品供求机制。社会诚信体系的运行需要好的信用系统,信用系统的服务;要通过政府鼓励示范,增强用户意识,培育和形成市场需求。市场中的各种交易行为通过信用产品的辅助决策,达到规避市场交易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目的;(3)建立信用的褒扬机制。包括信用管理部门通过管理,严格关注有失信行为的市场、单位和个人,为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中减少因诚信缺失而提高的交易成本。同时,还要加强新闻媒体对失信行为进行披露和曝光的力度。
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失信惩戒机制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是要坚持不懈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骗税、骗汇、走私等违法活动,查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企业妨害公平竞争的行为,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尽快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二是要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实行政企分开,切实转变行政职能,减少行政性审批,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制定市场规则、监督市场运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职责;三是要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工商、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应建立失信约束机制,任何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应记录在案,形成“黑名单”,有关信息要在网上公布,使社会公众能及时查询。通过建立企业经济档案制度和个人信用体系,使违法者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极大的代价,从而减少商业欺诈、恶意拖欠及逃废债务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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