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妇联优势构建和谐社会
妇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包括亿万妇女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紧紧依靠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也必将造福于广大妇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男女两性的平等和谐。男女平等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人人享有同等的机遇和权利,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社会,也必然是一个注重男女公平、平等、和谐发展的社会。人类文明的社会实践无数次雄辩地证明,妇女与男子共同创造了人类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只有妇女与男子并驾齐驱,才能推动历史车轮滚滚向前。建立和谐的两性关系对于维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社会和谐要求男女平等,男女平等促进社会和谐。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两性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共享成果,是建设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没有家庭的和谐,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我国有3亿多个家庭。和谐美满的家庭有利于每个家庭成员自由、平等和健康、全面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妇女在家庭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家庭成员特别是母亲提高自身素质、实现自身发展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机遇。但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人们的思想空前活跃,社会意识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反映在家庭领域,表现为家庭成员思想意识和文化需求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社会的深刻变革给婚姻家庭领域带来了一些前所未有的现实问题,一些家庭出现了价值观念扭曲、道德行为失范、子女教育有误、婚姻稳定性下降、家庭暴力加重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都必须有妇女的积极参与。因此,鼓励和引导广大妇女树立现代家庭观念,学习科学教子的知识和方法,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追求充实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有利于家庭和睦,有利于社会和谐,有利于推进社会的文明进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定是安定祥和的社会。妇女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推进,国民经济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国内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处于攻坚阶段的新形势下,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调整,社会矛盾集中表现在各种利益冲突上。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很好解决,必将直接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在新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妇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既是保持社会长治久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对于实现妇女自身的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妇联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大有可为
妇联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多年来,妇联组织在服务妇女、协调关系、凝聚人心、维护稳定、保护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妇联组织开辟了新的工作领域,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妇女工作大有可为,也必定大有作为。
妇联组织在推进城乡妇女发展中应当大有可为。建设和谐社会关键靠发展。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广大妇女群众要赢得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同,必须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中建功立业、发挥作用。只有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同时,才能获得妇女自身的协调发展,实现自我的社会价值。多年来,妇联组织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实现自身进步与发展方面,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当前,各级妇联组织要继续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城乡妇女发展的各项工作,更好地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与发展规律,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把教育引导妇女和服务帮助妇女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帮助农村贫困地区妇女、下岗失业妇女等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引导在岗女职工提高素质、岗位建功,激励创业女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妇联组织在表达和维护妇女利益中可以大有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这其中包含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实现男女和谐发展的重要内涵。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组织的重要职能。多年来,妇联组织坚持根据党对群众工作的要求,发挥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努力探索运用法律、行政、舆论手段营造促进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政策体系,引导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妇联应该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妇女群众的利益作为妇联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坚持依法维权,努力拓宽维护妇女权益的渠道,代表妇女利益,反映妇女诉求,推动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为妇女发展争取更有力的法律和政策保障。
妇联组织在不断满足妇女精神文化需求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树立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和信念,培育全体人民共同的社会价值观和精神追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和精神基础,对于营造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良好环境,营造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的良好氛围,加快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新的历史条件要求妇联更好地发挥优势,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引导、激励妇女的工作,既要把握妇女的思想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协助政府做好反映情况、疏通情绪、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的工作;又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男女平等,构建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还要运用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引导和带动更多的妇女和家庭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妇联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能够有新突破。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保持社会稳定,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前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对妇联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妇联要进一步处理好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妇女权益的关系,既要发挥优势,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又要积极引导广大妇女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既要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又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在大局中谋求妇女实际问题的解决,从而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开拓妇女工作新局面
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把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摆上重要的工作位置,切实发挥好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作用,不断开拓妇女工作新局面。
与时俱进,提高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妇联必须把加强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艰巨的战略任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作用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关键,以创新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不断增强组织妇女、宣传妇女、教育妇女、服务妇女的本领,着重提高团结动员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提高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提高引领妇女参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能力,提高开展中外妇女交流与合作的能力,提高妇联组织自身创新发展的能力。通过能力建设,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忠诚于党的妇女事业,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妇女拥护、群众信赖的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更好地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立足发展,满腔热情地为妇女做好事、办实事。各级妇联组织要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注重从妇女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从妇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情抓起,扎扎实实地为她们服好务。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将服务大局与服务妇女、服务基层有机结合起来,把推进妇女发展与融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起来,引导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要把握教育培训这一关键,帮助妇女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提高劳动技能、社会竞争能力和创造能力,把妇女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发挥妇女在管理家庭、教育子女、促进事业、建设社会中的作用,使妇女同男性一道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主力军,共同分担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要重心下移、深入实际,把工作做到最广大妇女群众中去,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带到广大妇女群众中去。
心系妇女,旗帜鲜明地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妇联要从实践党的宗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高度,把代表和维护广大妇女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以源头参与为第一环节,进一步推动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政策体系。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知识深入人心。要以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重点,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依法及时合理地推动解决妇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敢于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仗义执言,坚决同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使妇女平等地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公正地享有发展成果。
着眼实际,耐心细致地做好妇女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妇联要不断研究、探索和创新适合新时代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积极研究并把握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新途径新方法,帮助广大妇女群众认清形势,正视改革中出现的暂时困难;引导妇女群众自觉地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自觉地把个人的前途与国家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激励妇女群众以实际行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同努力奋斗。
我们处在一个伟大的时代。这个时代为广大妇女实现自身发展、作出社会贡献开辟了无比广阔的前景。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再立新功,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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