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荡舟手机网
导航

主页 > 公文写作资料   详目点击"导航"

关于开展“夜学”活动的通知

各参加第一批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组织:

为更好地做好全区第一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项工作,使党员迅速进入状态,缓解参加第一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组织和党员工学矛盾压力,确保学习动员阶段工作收到实效,根据《大安区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一批次学习动员阶段的实施意见》和区委指示,决定开展“夜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全市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实施意见》(自委先教发〔2005〕3号)精神,按照“集中学习培训一般安排在周末或其他非工作时间进行”的原则,围绕“让党员迅速进入状态”,通过开展“夜学”活动,进行广泛深入学习发动,打牢思想基础,切实组织好党员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和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推动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二、学习内容

重点安排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党章、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学习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的有关讲话,学习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文件。同时,要结合各单位实际,可适当选学一些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以及其他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内容。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联系党员个人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好“夜学”活动,边学习、边思考、边整改。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要切实加强对“夜学”工作的领导,认真制定学习方案,对党员提出明确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学时制等相关制度,要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指导下,严格实行“三级责任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务干部直接抓,层层抓落实。

区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直属党组织进行抽查,各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对所属二级单位党组织开展“夜学”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主要方式为:查看读书笔记、现场进行知识问答、看心得体会文章、查看学习记录等相关资料,凡“夜学”活动敷衍应付、走过场、抽查不合格的,要责令整改。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夜学”活动要贯穿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始终,原则上各单位每周安排1至3个工作日的夜晚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每次“夜学”活动安排1个学时以上。各单位要制订学习签到册,确保每次“夜学”参学率达到100%,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学的事后要组织“补课”。做到学习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在学习时每名党员要使用统一印制的先进性教育学习笔记本,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学习心得。

(三)建立机制,注重创新。

“夜学”活动是加强党员“八小时外”管理,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一种有益尝试。各单位要积极思考,努力探索,在区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创新学习形式、学习内容,使广大党员的学习活动由被动变为主动,逐步建立新型的学习机制,把学习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集中时间和精力,切实解决好工学矛盾,抓好“夜学”活动。要把“夜学”内容同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忌脱离中心工作孤立地搞“夜学”活动,要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处理好“夜学”和做好其它工作的关系,真正做到学习教育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我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收到实效。

今年1月25日



上一篇文章: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下一篇文章:关于聘请“人民监督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