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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今年11月26日)
  近年来,我市县域经济发展较快,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化,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到今年,五县生产总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1.3%,对全市经济基、发展起到了明显的拉动作用。但是与全省相比,我市县域经济发展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着综合实力排名位次后移、经济结构不优、农民增收缓慢、县乡财政困难、人才资金缺乏、县级政府调控乏力等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县域经济就难以快速发展,势必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XXX复兴的进程。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发展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三农”问题解决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我市综合经济实力、缩小与先进地区发展差距、实现XXX复兴的战略举措,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若干意见》(豫发﹝2004)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县域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加快我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富民强县目标,以开放引进为主战略,以工业化为主导,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开放型经济、特色经济和劳务经济,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农业现代化,简政放权,多予少取,促弱扶强,全面地强县域经济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为实现XXX复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目标任务是:力争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使我市县域经济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经济结构明显优化,财政状况明显好转,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城镇化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各县综合实力在全省排序中普遍晋位升级。到今年,全市县域生产总值达到300亿元左右,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7.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800元以上;二、三产业比重达到72%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20%左右。到2010年,全市县域生产总值达到380亿元左右,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1.5亿元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00元以上;二、三产业比重达到80%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25%左右。
  (二)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1、大力发展县域工业,加快工业化进程。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农产品和劳动力资源
  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劳动密集产业。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做大做强尉氏县棉纺、橡胶、香精香料、机械制造业,杞县粮食、蔬菜加工业,兰考县桐木加工业,XXX县机械制造、造纸业,通许县酿酒、棉纺业等主导产业,使其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来源。大力发展块状经济,促进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各县要重点培育和建设1—2个大项目,形成财政支柱。县域中小企业要加快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提高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到2010年,县域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在县域GDP中的比重达到35%以上。
  2、加快城镇化进程,发挥城镇的聚集带动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产业支撑,突出特色,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加快县城和重点镇建设。努力实现尉氏、杞县县改市目标,做好兰考县改市的准备工作。朱仙镇、陈留镇、洧川镇、永兴镇、高阳镇、固阳镇、张君墓镇、四所楼镇等8个省定重点镇要用足用活政策,加快建设和发展,到2010年,城镇人口达到1万人以上。同时,再选择经济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10个乡(镇)、100个强村进行重点培育。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和各类企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中,以产业聚集带动城镇发展,培育一批农村区域经济中心,到2010年,18个强乡镇财政收入要年均增长2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4000元以上,100个强村发展成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典型村。
  3、用工业化的理念发展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重点建设一批以优质专用小麦为主的粮食生产加工基地,提高粮食生产和加工能力。到2010年,全市优质专用小麦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以规模化养殖为重点,加快优质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继续抓好尉氏县贾鲁河滩蛋鸭生产,通许、尉氏等县瘦肉型猪,XXX县吉利蛋鸡等28个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沿黄绿色奶业示范带建设力度,加快规范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2010年,全市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规模养殖占养殖业的比重达到50%以上。积极引导农业优势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逐步构建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带。大力发展瓜菜、林果、花卉、食用菌等特色产业,集中布局,连片开发,规模经营。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安全检测、质量认证体系,组织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的生产与认证,加快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商标注册,着力扶持扩大“金杞大蒜”、“绿鸿蔬菜”、“汴南翠黄瓜”、“金澳花生”等品牌的知名度,努力培育更多的品牌产品。到2010年,全市农产品优质率达到90%,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300万亩,争创农产品品牌65个。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面粉加工、果蔬加工、饲料加工、畜产品加工、棉花加工等为重点,培育扶持天丰面粉、汇源果汁、联富脱水蔬菜、通宝粮油、福润集团、正大集团、祈福奶业、尉氏纺织等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支持发展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队伍,搞好农产品流通,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4、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强县域经济活力。非公有制经济是县域经济最具活力的增长点,要尽快形成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各县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着力发展一批以工业为主的民营经济产业群。进一步入宽市场准入条件、投资领域和经营方式,放宽注册条件和经营范围,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允许一照多业。放宽名称核准条件,凡冠市名的民营企业,不受注册资金的限制,可直接到市工商局办理名称手续。积极创造更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在投资立项、用地用电、银行信贷、税收优惠等方面做到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讲信誉、重质量、合法经营,提高整体素质。到2010年,力争非公有制经济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5%。
  5、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要把开放引进作为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主战略,紧紧抓住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机遇,千方百计吸引国外和东部企业到县域建立生产加工基地,使我市县域土地、农产品和劳动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逐步形成产业优势、市场优势和竞争优势。要重点抓项目、抓人才、抓招商方式的创新,使各县尽快形成一个特色明显、效益明显、论证充分、吸引力强的项目库,一支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善于驾驭市场经济的招商引资人才队伍,一个经常化的信息发布和商贸洽谈平台。到2010年,争取每个县引进、建设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2——3个,各县引资总额占全社会投资总规模的比重要达到50%左右。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培植重点企业,提升产品档次,提高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多元化、多渠道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对外贸易快速增长,提高县域经济的外向度。
  6、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各县要着力构筑覆盖县乡村的劳务输出组织机构和服务体系,为农民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着力构筑覆盖发达地区的服务外出务工人员的工作网络,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及时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着力整合劳动力培训机构,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择业能力和就业水平,实现输出人员由体力型向智能型的转变,重点打造XXX劳务经济品牌,使之上档次、上规模。今年全市要完成劳务输出70万人次的预期目标,从今年开始,全市劳务输出稳定在100万人次左右。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
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扩大县级管理权限。根据豫发﹝2004﹞7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省下放到县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凡县自筹资金、符合国家法律和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市里一律不再对项目投资进行审核,由投资主体自主决定,市直部门要搞好服务,努力促成。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各县可自行制定管理办法;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由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各县征收并全部用于当地事业发展;凡是法律法规规定由市收取的费用应用于各县的,要全部返还各县使用;凡是市场调节、中介机构、法人公民能够解决好的问题,市县乡政府一律不得审批;凡是事后管理能够解决好的事情,一律不搞事前审批备案。
  (二)建立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作为县域经济发展奖金,专项用于对发展速度快的县、乡(镇)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奖励。对于在全省综合实力排序中晋位的县,按晋位多少给予奖励;对于保住位次、发展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按高出全省平均水平的百分点数给予奖励;对在招商引资中取得重大成效(项目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县、乡(镇),市委、市政府给予重奖。同时,对于在全省排序中位次下滑的县,根据下滑位次给予相应惩罚。对18个重点乡镇,市委、市政府制定专门的考评体系,每年进行综合实力排序,根据晋位情况进行奖罚。对100个重点村,各县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其加快发展。
  (三) 加大财政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市财政局要加大争项引资力度,积极筹集资金,整合现有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资金,采取贴息、补助等形式重点投向培育特色经济、壮大龙头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对省放权后各县税收增长部分上交省财政30%下划市财政10%的资金,全部用于弥补各县争取省以上项目配套资金的不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除上缴中央财政30%之外,其余70%留归各县并专用于耕地开发和复垦。积极争取,加大对各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财政供养人员及总人口人均财力低于全市县级平均水平的财政困难县,市财政在支农资金、困难补助资金给予重点倾斜。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开辟农副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在XXX市境内对运输农副产品的农用车辆一律免收过路费,养路费实行源头管理,除公安部门之外一律不准查扣车辆。
  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若干意见》(豫发﹝2004)7号)执行。
  (四)改善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建立对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评价激励机制,鼓励各商业银行扩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投放规模。市人民银行要积极协调,给予各县的支农再贷款、再贴现资金规模要力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市商业银行要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为主要任务。各商业银行要将县域分支机构吸收的储蓄主要用于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加快信用社体制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把信用社办成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各县要逐步建立支持农副产品加工型中小企业和农村种植、养殖大户的信贷担保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积极配合金融部门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管体系和失信惩戒体系,防止和打击各种形式的逃废债行为,创建金融安全区。
  (五)改进建设用地管理。在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高质量、高起点编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保证县域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和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大力推进农村“空心村”、砖瓦窑场和工矿废弃地整治和复垦,所形成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作为存量建设用地异地置换使用。对县级实施的重大项目用地指标确有困难的由市里统一调剂安排。对县里指标确无法调剂的,鼓励企业在市统一规划的区域发展,企业税收上缴市财政部分,可通过奖励的方式按7:3的比例划入各县财政。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以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形式依法有序流转。允许鼓励企业以租赁形式有偿使用国有土地。
  (六)加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大对县乡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各级财政每年新增加的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各类涉农资金要集中使用,重点安排支持重点镇和小康村试点的发展。加快各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设施建设,年内各县要建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大投入,用3年时间建立起完善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医疗卫生救助体系。积极筹集资金,修建和改造农村道路,使各县在今年实现村村通油路、县乡公路全部达到等级公路标准。组织实施农村“六小工程”,继续增加对农田水利、农村沼气、改水改厕、秸秆气化、植树造林、森林资源保护等建设工程的投入。抓好赵口灌区、三义寨灌区、柳园口灌区等续建配套和机井灌溉、节水灌溉、河道治理、水土保持等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抗旱防涝能力。加强黄河滩区治理和安全建设,对一部分黄河滩区的居民有计划地进行搬迁,并做好搬迁善后工作。搞好县城和重点镇的水、电、气、道路、通讯、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境和农业生态保护,鼓励农村发展、使用新能源。
  增加投入,支持贫困乡镇的发展,促进贫困农民增收。中央、省、市及县安排的各类扶贫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严禁挪用截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建立健全扶贫开发激励约束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扶贫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三、切实加强对县域经济工作的领导
(一)建立县域经济工作领导机构。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县域经济发展指导委员会,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工发局、农林局、畜牧局、商务局、建委、国土局、人行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全市县域经济工作的指导协调、政策制定、规划拟定和督查考核等。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指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市四大班子领导联系县区、联系重点企业和联系小康村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措施和途径。从市直部门选派部分县级领导干部挂帅,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组,进驻18个重点镇,指导帮助小城镇建设工作。对100个强村以县为主继续开展驻村工作,重点加强以各村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结构调整等工作的指导。
  (二)加强县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发展县域经济的要求,选好配强县乡(镇)党政正职,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班子中熟悉经济工作成员的比例,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县乡领导班子成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任届内一般不进行调整。对担任乡镇党政正职9年以上,其中在一个乡镇担任党政正职5年以上,本人表现优秀、政绩突出、乡镇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的,经考察可明确为副县级干部,并留在现职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认真落实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分流安置超编人员,清理清退编外人员,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廉洁高效、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各县乡镇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保证编制内在职人员和离退休费按时发放,不断改善县乡干部的工作与生活条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人才,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环境。
  (三)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创新,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做好“双培双强”工作,力争通过5年努力,把全市60%以上的村党支部支书和村委会主任培养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农村高层次管理人员;60%以上的农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或村组干部;80%以上的党员干部掌握1—2门实用技术。从今年起,从市、县、乡机关干部中公开选拨一批年轻干部,担任农村党支部书记,并将此项工作逐步推开,不断改善基层党组织的结构,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提高带领农民发展经济的本领,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加强对垂直管理部门地方党委协管工作。垂直管理部门在县乡镇的延伸机构党的关系实行属地管理。赋予县乡镇党委对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在县乡镇延伸机构领导干部的任免建议权,垂直管理部门对县乡镇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考评、考核、调整必须充分听取县乡镇党委的意见。宵行双重管理的部门,要以地方管理为主。垂直管部门要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管理和人大的依法监督,积极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地主党委、政府要支持垂直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做好本职工作。
  (五)为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各项工作中,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进一步精简各类会议、文件、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需要县、乡镇一把手参加的会议,须经市、县一把手同意;除市委、市政府组织的综合考评外,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组织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按上级要求确需组织检查的,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以暗查为主。市直各部门要把发展县域经济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协调指导,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为县域经济服务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好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各县有关县域经济发展问题的请示,市直有关部门要在10日以内给予答复,需转呈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要从快办理。各县、乡镇要切实转变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用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规定的机构编制限额内,各县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调整设置行政机构,不要求上下对口。对不按规定及时下放管理限、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支持服务县域经济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追求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市直各部门,各县党委、政府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尽快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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