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 作 报 告
——今年2月22日在宜昌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今年主要工作回顾
今年是我市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行使职权,推进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常委会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坚持增强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支持一切有利发展的措施和办法,督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继今年对“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场秩序整顿三项工作开展专题调查和对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后,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上述调查和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整改的意见,促进了整改的深入推进。同时向市委写出了围绕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开展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常委会第1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整治经济环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
围绕我市工业经济的运行和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组织调查组分别深入到市直10多家国有企业和当阳、兴山、点军等多个县市区开展调查,通过实地察看,广泛听取意见,掌握了基本情况,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常委会第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市直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报告,向市政府提出了要找准我市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载电体工业的发展,牢固树立工业兴市的观念,加快国企改革进度等建议。常委会还对宜都、犭虎亭、东山开发区等地招商引资,引进项目,发展工业经济的情况开展了视察,充分肯定了成绩,对如何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建议市政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消除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开展调查。常委会组织调查组深入到4个县市及8个乡镇、11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调查。针对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拉动作用已初步显现,但也存在基地建设相对滞后等现状,建议市政府对此引起重视,加强领导和协调,帮助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同时要加强宏观调控,防止新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盲目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规模过剩。根据常委会的议题安排,调查组还先后到10个县市区及部分乡镇,走村入户,对全市农村税费改革情况深入开展调查。常委会第1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在肯定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取得成效的同时,要求市政府研究解决好农村债务化解问题,避免以债抵税现象大面积发生,巩固税费改革成果。
继续加强财政预算监督,促进公共财政健康运行。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今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今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今年度宜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批准了今年市级财政决算。通过审议,要求市政府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确保人代会通过的预算收入目标任务的完成;要认真研究市级财源建设,努力增强市级财力等。
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市场经济规范运行。先后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要求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引导土地合理流转,规范土地承包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年初,及时就全市农资市场、食品市场和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执法部门对各类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促进市场经济健康运行。
(二)坚持执政为民,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社会全面发展
常委会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行使监督权等各项职权,努力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加强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监督,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今年上半年我国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重大疫情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5个调查组,深入“非典”防治第一线开展调查、视察和检查,多次召开主任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在此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 “非典”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在扎实抓好当前防治工作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工作,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通过调查,针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足,用于教育的正常经费和建设发展的资金投入减少,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滞后,人员超编,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出了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加快我市事业单位改革步伐的建议。在对20多家企业和一批科技推广基地、园区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广泛开展调查的基础上,常委会第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科技进步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我市科技体制改革严重滞后等问题,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增强科技进步意识,加大科技体制改革力度。
注重人与自然相和谐,促进可持续发展。为贯彻环境资源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常委会第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和环保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抓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继续搞好库区环保项目的资金争取、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把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好。常委会第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处理好工程建设与水土保持的关系,切实抓好水土保持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常委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执行情况开展了检查。针对存在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不够,独生子女办证率下降,社会抚养费征收不落实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要求市政府引起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妥善解决。紧紧围绕把我市建设成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的目标,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区近期规划情况的汇报,并同意报上级政府批准。常委会对我市高峡平湖新景观、城区亮化工程分别开展了视察。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审议相关报告,提出要充分利用三峡工程蓄水通航发电机遇,掀起新三峡旅游高潮,推动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针对“两坝一峡”风景区内存在非法开山炸石的现象,向市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和旅游局发出通知,要求依法进行查处,并进行跟踪监督,有效制止了破坏旅游资源的违法行为。为办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建设沿江大道下段,突出滨江特色的议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沿江大道下段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广泛征求意见,优化建设方案,科学慎重决策,精心组织实施,把这个项目高标准按期建设好。
针对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较多的新形势,加强法律监督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对全市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湖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情况开展了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求执法机关切实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依法搞好下岗工人再就业、老年人权益保障等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常委会还视察了基层派出所、禁毒等工作,在充分肯定公安工作成绩的同时,要求进一步搞好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针对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提出申诉越来越多的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信访接待工作,今年共处理来信1211件,其中常委会领导签阅来信数百件。通过跟踪督办,使部分信访案件得到办理落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
(三)坚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不断发展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常委会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对全市人大工作开展了一次调研,摸清了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向市委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建议。起草有关会议文件,认真搞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筹备,使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于今年8月成功召开。全市各级人大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解决了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加强了人大建设,推动了人大工作发展。根据市委的部署,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队,组成多个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对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并向市委写出了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自觉坚持市委的领导。进一步规范了市人大常委会接受市委领导的程序和制度。
切实代表人民当家作主。一是通过开好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促进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围绕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进行精心筹备和组织。由于会前视察、调查充分,代表在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共提出建议328件。会后及时召开议案和建议交办会,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检查和跟踪督办,代表对办理工作的见面答复满意率达到97%。今年度共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各项议题40多项,其中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6个,作出决议决定6个。二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12月上旬,组织驻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机关的全体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接受评议,听取意见,并根据这些意见积极改进常委会的工作。闭会期间,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为代表行使职权提供服务。三是不断完善民主制度。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程序,增强了可操作性。四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今年是我市县级人大换届之年,为确保换届选举获得成功,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常委会副主任分别到各县市区调查了解情况,共同努力,使这次换届选举取得圆满成功。
围绕依法治市目标的实现,以推进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为着力点,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根据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采取多种形式,对“一府两院”各对口单位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情况开展了全面检查,向常委会提交检查报告。常委会第1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切实树立法律应有的权威。常委会第7次会议还作出了《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对于预防职务犯罪起到了促进作用。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肯定了“两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审判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2人次,其中任命32人次,批准任命7人次,接受辞职3人次,免去职务29人次,批准免去职务1人次。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监督,连续第4年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述职评议方案,决定对市民政局和市卫生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组织调查组分赴市直各单位和9个县市区开展调查,掌握了被评议人员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常委会第12次会议对两名局长进行了大会评议。由于调查深入细致,评议客观公正,达到了促进工作的目的。
此外,还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完成了《农机化促进法(草案)》、《湖北省电信管理条例(草案)》、《湖北省盐业管理条例(草案)》、《湖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草案)》等多部法律草案、法律、法规修改案和修改宪法的征求意见工作。参与了两个自治县四个单行条例的修改工作。
(四)坚持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学习放在首位,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主动地围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认真开展学习。通过组织学习研讨活动、自学、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把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强化了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增强了认真履行职责,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搞好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推进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围绕常委会的会议议题、市委中心工作等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常委会的统筹安排下,主要依靠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力量,全年共组织各类调查组、执法检查组和工作检查组30多个。如为了审议好市政府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各专门委员会先后组织5个调查组,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并写出调查报告,为常委会议事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通过开展调查研究,邀请县乡人大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形式,主动加强与基层人大和代表的联系,听取他们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基层办实事,常委会负责同志和机关干部到扶贫联系点宜都市高坝洲镇白洪溪村调查了解情况,为该村解决饮水、交通等困难。
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推进业务建设。6月份召开了全市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12名人大代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会上交流了代表工作经验。县级人大换届前夕,在当阳召开了全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总结本届县市区人大工作经验,探讨如何进一步搞好新时期的县市区人大工作。继续加强地方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了地方人大工作优秀论文评选和人大好新闻评选活动。
根据市委关于我市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历时两个月时间,顺利完成了市人大机关的机构改革任务,进一步提高了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搞好接待工作,为上级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服务。加强与外地人大的联系,树立我市良好形象,促进全市改革开放更好地进行。
今年,常委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有了新的发展,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不够充分。二是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工作作风也需要进一步深入。
二、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创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的奋斗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积极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保障和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大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向深入。继续坚持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聘请有关专家学者为常委会进行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讲座。加强人大宣传和人大理论研究工作,抓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促进全市人大工作深入发展。
(二)完善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把监督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更加务实的监督理念,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一是在法律监督方面,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价格法》及其《实施细则》、《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和意见,依法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监督,督促司法机关及时纠正错案,促进司法公正。二是在工作监督方面,重点加强对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和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行政许可法》实施前准备工作、计划与预算执行、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建设效益、创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等方面情况的报告。同时,主任会议将适时听取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改革措施效果情况、“两院”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汇报。要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对审议意见的跟踪检查和督办工作,提高监督实效。三是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做好常委会任命的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终向常委会书面述职的工作。进一步深化评议工作,开展对包括副市长在内的市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和部分工作部门的工作评议。四是拟对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改革措施的效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沿江大道下段建设、旅游发展情况等开展视察。
(三)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贯彻执行《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完善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制度,促进“一府两院”按《规定》的要求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依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闭会期间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和评议活动。在市直机关普遍推行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在市人大代表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争先创优”和评选优秀人大代表活动。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工作,对重要建议的办理情况要跟踪检查,努力使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有计划地走访代表,广泛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和完善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向代表通报有关情况。完善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办法,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五)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常委会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加强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讲实话,求实效,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和效率。加强人大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工作的整体水平。密切与上下级人大的联系,继续邀请县乡两级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举办县市区人大干部培训班。依法指导长阳、五峰两个民族自治县搞好民族立法工作。加强与外地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交流,加强与国际友好城市、外国议会的交往和合作。
各位代表,新一年的目标已经确定,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艰巨而光荣。让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努力把人大工作推向新的阶段,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实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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