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一、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这次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采取听、查、看、访、议的方式,听取了市政府及法律实施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情况的汇报,先后到卫生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贸易局、农业局、畜牧局、三产局7个部门和昌城、林家村两个乡镇,查阅执法文书资料192份,察看各类食品卫生经营企业和摊点45处,走访群众和人大代表128人,召开座谈会9次,开展问卷调查124人次,征集建议意见132条,比较深入地了解了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基本情况。回顾这次执法检查,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这次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成立了由×××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常委会主任会议集体研究了检查的目的、方法、要求,议定了关于开展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就做好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工作作了详细部署和具体安排。
二是学法先行,重点切入。执法检查组重点学习了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法律要求。在此基础上,针对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涉及面广、时间较紧的实际,重点以肉类食品的加工、销售情况,粮食、蔬菜等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情况和宾馆、学校、超市、集贸市场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场所为切入点,依法检查我市食品卫生法贯彻执行情况。
三是明查暗访,力求真实。为提高检查实效,检查组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听取汇报与座谈走访相结合、网络调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特别是为深入了解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真实情况,检查组采取明查为主、暗访为辅的方式,不仅检查执法部门准备的现场,还随机抽查了部分单位,避免了“听汇报多、看好点多”的倾向,既查出了成绩,又查到了问题和不足。
四是边查边改,实效性强。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在食品卫生法贯彻执行方面查出了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检查组都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执法部门也迅速进行了纠改。检查组所到之处,受到了普遍欢迎。市民们一致反映:有人大代表来把食品关,我们就放心了。被检查单位也表示,执法检查有利于确保企业声誉和提高企业效益。
当然,这次执法检查本身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因专业人员欠缺,不能更高效地履行检查职能;因抽查力度不大,不能更深入地发现问题;因检查时间太短,不能更广泛地发动群众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同类工作中加以注意和改正。
二、我市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情况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市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总体情况良好,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市政府对食品卫生工作高度重视,调整充实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由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分析工作实际,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市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卫生相关管理部门也从各自实际出发,加强了对食品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监管措施。市政府每年都组织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集中进行工作督导。特别是安徽阜阳毒奶粉事件发生后,市政府连续多次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调度会,对清查毒奶粉工作进行部署,及时堵塞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二是措施有力。为促进食品卫生法的深入贯彻执行,市政府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增强了生产经营单位贯彻食品卫生法的自觉性,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卫生法及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监测,严格各类卫生许可证发放标准,加大样品抽检力度,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创新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模式,实行食品卫生抽样监测结果社会公示制、市乡分级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了全市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实效;规范食品卫生执法监督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几年来我市未发生一起关于食品卫生执法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是成效显著。据收回的124张问卷调查表统计分析,群众对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情况满意占823%,基本满意占169%,不满意占08%;对目前食品卫生状况满意占645%,基本满意占331%,不满意占24%。从整体上看,群众对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情况还是满意的。这个结果与我们实地检查的情况也比较一致。目前,我市已连续五年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食品抽检合格率、餐饮具消毒合格率也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逐步走上惯性运行轨道。全市先后有15个单位被评为省、潍坊市食品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虽然我市食品卫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受主观认识、客观条件和体制因素的制约,在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方面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食品卫生意识不够强。从领导干部和执法部门看,有些领导干部对食品卫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在日常工作中很难摆上重要位置。特别是一些垂直管理部门,由于上级部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基层人才匮乏,人员老化,执法困难。从食品生产经营者看,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守法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从消费者看,主要是防范假冒伪劣食品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欠缺。
二是食品卫生管理有疏漏。从检查中可以看出,一些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在管理上漏洞较多,突出问题是生、熟食品混放,操作间、凉菜间不分,库房、宿舍混用,无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无专用消毒柜(有的为应付检查用蒸饭车代替消毒柜)。抽查中还发现,一些食堂、市场摊点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一证多用问题突出,一些背街小巷的早点群、夜市排档无证经营现象普遍。
三是食品卫生水平不平衡。面上表现为“三好”、“三差”,即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卫生状况较好,小型的差;出口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卫生状况较好,内销型的差;城区的食品卫生状况较好,乡镇、村庄差。
四是食品卫生执法不规范。问卷调查显示,反映食品卫生监管部门“办证不坚持标准、发证后不检查,交钱发证不培训”的较多。特别是一些执法部门,为了部门利益,存在着以罚代法和重收费罚款、轻日常监管的现象。
五是食品卫生监管不协调。食品卫生监管涉及卫生、质监、工商、农业、畜牧等多个部门,因相互之间协调配合不够,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造成食品卫生工作的被动局面。一些执法部门工作中不尽职、不尽责,缺位、错位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三、进一步贯彻食品卫生法的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食品卫生法,切实保障我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随着食品生产自然方式的减少,工业化比重的加大,食品被人为污染的机会逐渐增多,加上一些不法商贩利用监管机制存在的薄弱环节,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偷工减料、掺杂使假,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隐患。对此,各级领导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促进我市食品这一支柱产业发展的高度,努力增强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食品卫生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扎实有效地促进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良好氛围。要坚持不懈地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方面的宣传,努力强化管理者的依法行政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提高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遵法守法观念,使其真正把食品安全卫生视为行业的生命线,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保证食品在生产、流通、销售领域的卫生安全;强化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意识,提高他们防范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通过广泛深入、生动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食品卫生监管的长效机制。做好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一是严把生产加工关,特别要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的管理,规范生产工艺流程和标准。二是整合食品监管信息资源,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誉评估体系和诚信网络体系,实行“一次违法、终身退出”制度,加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失信的成本。三是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通过完善举报投诉制度、聘请食品卫生义务监督员等方式,广泛收集食品安全情况,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四是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打假与扶优相结合,逐步建立食品卫生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执法力度,保证食品卫生法的有效贯彻实施。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食品和重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针对我市食品卫生存在的“三好”、“三差”现象和食品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建议市政府集中时间对个体小饮食店、小型食品生产加工点、食品夜市、沿街流动摊点和乡镇驻地、村庄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小商小贩、食品摊点、集体食堂、村内小卖部、小吃部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整顿中,对既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又无“三证”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三证”齐全、条件欠缺的,限期整改;对条件具备、“三证”不全的,限期补办;对重大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公开曝光。通过整顿,合理规划布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改善食品生产经营卫生条件,规范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使我市的食品卫生状况有明显提高。
(五)强化服务意识,规范食品卫生执法行为。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要从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高度,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执法要求,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在提供优质服务中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要最大限度地降低健康证和食品检测收费标准,让老百姓能“办得起”、“检得起”,从根本上改变部门执法重收费、轻管理、轻服务的现象。要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要坚决纠正玩忽职守、以罚代管、以权谋私的行业不正之风,切实树立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文明、公正、廉洁、务实的良好形象。
(六)理顺管理体制,形成食品卫生管理的强大合力。市政府要不断深化食品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整合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资源,把分散的监管力量集中起来,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卫生监管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要强化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职能,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协调食品联合执法行动,协调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督导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措施的落实。要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明确相关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使各执法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食品卫生管理的强大合力,真正把食品卫生法贯彻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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