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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关于今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

市委政法委关于今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上级市)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年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全市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当前,全市总的形势很好。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新世纪新阶段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战略部署,为做好稳定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保证。市十一次党代会围绕建设经济强市,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措施、新政策、新要求,全市上下呈现出聚精会神抓经济、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大好局面,这为保持全市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是,由于国际国内各方面的原因,不安定因素仍然不少,有的地方、某些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国际局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特别是美英对伊动武之后,对我维护稳定将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境内外敌对分子通过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对我进行反动宣传,极力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动闹事,有的企图进行非法“组党”结社活动。国际恐怖主义危害上升,受其影响,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更趋活跃,有的潜入内地活动。“***”邪教组织不断变换方式进行捣乱、破坏,少数地方非法宣传活动突出,对部分“***”顽固分子教育转化和管理控制的任务十分繁重。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多,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是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困难企业职工堵塞交通、个别村庄农民越级集体上访、少数上访人员围堵党政机关等时有发生。治安形势仍然比较严峻,诱发和滋生犯罪的因素仍在增多,个别地方治安秩序不好,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屡打不绝,信息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这些都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意义特别重大。各级各部门要客观、辩证地分析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尤其要把存在的不利因素和困难估计充分,及早采取措施,争取工作主动。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努力做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影响重大的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敌对分子捣乱、破坏的事件,不发生“***”等邪教组织反弹的问题。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区别不同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要认真落实治本措施,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牢牢把握第一要务,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和政策,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和接受程度,防止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进一步转变作风,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满腔热情地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实际问题,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就业、社会保障、减轻农民负担及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实际困难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要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搞好经常性的排查调处,做到问题早知道、工作早到位、矛盾早解决。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搞好民事、行政审判,充分发挥乡镇(街道)调解中心的作用。深入开展党政领导接访和政法部门联合接访活动,认真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对可能严重影响稳定的重大隐患和上访积案,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妥善处理。
  要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准备工作。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及早采取措施疏导化解,把工作重心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防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堵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大规模集体上访等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涉及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里的党政领导就要及时赶赴现场,尽快将群众劝回。处置群体性事件,必须坚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防止矛盾激化。对那些插手、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的组织者和幕后操纵者,以及有打砸抢行为的不法分子,要注意取好证据,选准时机,依法打击。
  三、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要建立健全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增强打击实效。在工作部署上,要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特别要在破大案、打现行、挖团伙、追逃犯上狠下功夫。在打击方式上,要根据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的特点,采取集中行动、专项打击和重点治理等多种形式,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在法律政策的把握上,要统一执法思想,全面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两个基本”的原则,把“严打”方针真正落实到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同时,坚持宽严相济,恩威并用,对确有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
  要正确处理“严打”与整治的关系,做好经常性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新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抓紧进行整治。加大对交通沿线、大中型企业、学校、医疗机构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的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对治安混乱的村庄,要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进驻,综合治理,限期改变治安面貌。
  四、强化对敌斗争,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
  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隐蔽战线斗争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公安机关要改进和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提高发现和控制能力,健全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地获取预警性、内幕性的情报信息。加强侦察控制工作,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加强对重点人的控制,严厉打击敌对分子“以商养政”、非法“组党”结社等活动,防止他们利用社会热点问题、插手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要继续深化同“***”邪教组织地斗争。充分认识同“***”邪教组织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防止和克服松劲厌战情绪。重点抓好深挖打击、教育转化、防范非法宣传等工作,防止出现反弹。继续清理整顿其他有害气功组织,及时发现和制止其非法活动。要针对国际暴力恐怖活动危害上升的新形势,把防范恐怖破坏活动摆上重要议程,制定和完善反恐怖工作预案,健全反恐怖工作的指挥、协调机制,提高应对恐怖事件的能力。要认真做好宗教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制止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封堵和删除网上有害信息,规范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秩序,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加强治安防范,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在思想观念、工作部署、力量配置、工作机制、实绩考评等方面,全面体现和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打防结合、以预防为主,疏堵结合、以疏导为主,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原则,深入开展“治安防范年”活动,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
  加强综治组织特别是乡镇(街道)综治委、综治办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制度,确保基层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大力加强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力军作用。在抓好村(居)班子建设的同时,建立健全集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五位一体”的综治办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完善城乡治安防范体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中心工作。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综治组织统一协调,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单位内部防范工作为基础,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全社会预防、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
  加强治安管理,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基础性工作。要健全完善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定期检查督促,严防流散社会。加强对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本着该管的管到位、该服务的服务到家的原则,积极探索各项管理的组织形式、方式方法、工作制度和检查考核办法,最大限度地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加强消防管理、交通管理,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恶性事故。加强内部单位特别是党政机关、金融单位、新闻单位以及供水供气供电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守护和警卫措施,做到万无一失。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加强对人的教育和管理。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保护和调动群众参与治安防范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对暂住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强化对青少年特别是闲散青少年和有轻微违法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积极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六、努力优化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维护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政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政法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决定》,切实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思想,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实现法律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各种经济犯罪。重点防范和打击走私贩私、偷税骗税、金融诈骗、侵吞国有资产和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执法合作,坚决打击跨地区的经济犯罪活动。坚决依法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重点查办大案要案,有效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工作,调节经济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严格依法审理企业改制中的纠纷案件和破产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和涉农案件,认真研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各类民事行政案件的特点和规律,依法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继续做好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推动政法工作全面“提速”,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牢固树立市场经济就是环境经济、环境就是生产力的观念,从改进执法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杜绝“三乱”现象入手,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各级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要重点围绕发展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和国企改革,开展教育整顿,搞好自查自纠,改进执法活动和办案工作,彻底解决行业“三乱”、吃拿卡要、刁难客商、推诿扯皮、办事拖拉以及耍特权等问题。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和行政审批手续,把限时办结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和首问负责制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七、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整体素质
  政法队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各级党政领导和政法部门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的要求,全面贯彻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科技强警和从优待警的方针,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大力推进政法队伍的革命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突出思想建设,确保政治坚定。坚持不懈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政法干警,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加强政法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加强教育培训,确保业务精通。大力倡导学习的风气,制订学习制度和鼓励政策,促使干警学习业务、钻研业务,努力建设学习型政法机关。继续抓好干警在职培训,提高培训质量。要根据入世后政法工作面临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培养选拔一批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人才。广泛深入地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培养造就一批业务尖子和专门型人才。对表现突出的,要从经济待遇、职务晋升和评先授奖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执法公正。公正执法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政法部门内部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对执法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强化上下级和岗位间的监督制约,防止滥用权力。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新闻监督、社会各界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深化司法公开活动,防止暗箱操作。对收到的举报线索,要认真对待,彻底追查;对干警违法问题,要从严处理。
  八、加强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党政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维护稳定工作领导机构的职能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维护社会稳定。
  要认真落实维护稳定的党政领导责任制,把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作为转变领导作风的重要方面,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是否忠于职守、是否具备领导和驾驭能力的重要体现,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任期目标。出现问题,各级领导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靠前做好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严格实行维护稳定的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把本部门、本单位的矛盾推向社会,不得把本级应该处理的问题推给上级或下级。严格执行领导责任查究制度,对因领导干部工作不力而导致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地方、单位及部门进行领导责任查究,坚决实施一票否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切实做好政法后勤保障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政法经费列入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给政法部门规定收费指标,保证政法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经费。要加快科技强警步伐,加大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和治安防范经费的投入,改善政法部门的技术装备,为政法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不稳定因素要从源头上、根本上、制度上,从基层、企业、农村,一项一项地调查分析,研究对策。特别要到那些矛盾纠纷多、治安案件多、不稳定因素多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进行调研,摸清情况,找准症结,提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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