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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少工委,市直各有关学校: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少先队组织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培育现代化建设合格人才为目标,奋力开拓,不断创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活动,全市少先队工作成效显著,工作中也涌现出了大批先进典型。为宣传工作,树立标杆,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于近期表彰一批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1、少先队工作红旗单位和先进单位
  共22个。其中红旗单位10个,先进单位12个。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共同研究确定。
  2、十佳少先大队、十佳少先中队、十佳雏鹰假日小队
  共30个。各少工委和市直有关学校自主推荐,择优确定。
  3、龙州市优秀队员
  共100名。各少工委和市直有关学校自主推荐。
  二、要求
  1、各单位认真向领导做好汇报,按照名额分配,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确保推荐过程的公正性和所推荐集体、个人的先进性。
  2、推荐的先进必须在本单位予以公示,不按要求操作出现问题者,取消资格。推荐的先进需认真填写相应表格,并附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打印)。事迹材料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相应材料于7月1日前报送团市委学少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1、龙州市十佳少先大(中、雏鹰假日小)队推荐表
  2、龙州市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
  3、少先队工作先进名额分配表
  
   共青团龙州市委
    龙州市教育局
    龙州市少工委
    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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