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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会议讲话

 同志们:

     在召开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的同时召开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这是自治区民政厅坚持多年的一个好传统。刚才,若梅同志代表厅党组作了工作报告,对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3年的任务进行了部署,符合中央和自治区纪委精神,切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完全赞同。向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做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把严明纪律作为党的凝聚力和执政能力的基础来强调,把改进作风视为夯实执政根基的重要工程来加强,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思路谋划反腐败的制度建设,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上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的深刻道理,与腐败作坚决的斗争,倡导“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的精神,强调“严防腐败、严格要求、严明纪律、转变作风”,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民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抓紧抓好,以实实在在的为民服务成效取信于民。

     在昨天召开的民政工作会议上,已经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肖常委、吉尔拉副主席都提出了明确要求,除要承担自治区的7项民生建设工程外,还将继续实施“民生项目建设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和“民政标准化建设推进年”,突出抓好九项重点工作落实,大力实施八项民政民生工程。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建设一支务实、为民、清廉的民政干部队伍至关重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民政干部队伍永葆先进性,富有战斗力,是完成2013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

     民政工作直接面向各族群众,与民生紧密相连,与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防止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以前我们做得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的民政惠民政策贯彻落实不够好,医疗救助资金结余仍较多,城乡低保信息比对系统滞后,进口把关不严,出口不畅,动态管理不到位;有的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到位,援疆、专项资金、公益金资助项目分类不清,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的问题还有发生;有的单位部门只重视项目的争取,忽视对项目的管理,甚至不按规定程序操作,随意性强等。我们一定要高度警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坚持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工作落实的全过程,努力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机制和制度保证,坚决完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严明政治纪律,确保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在民政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一个政党,不严明政治纪律,必然会分崩离析”。中纪委二次全会把“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明党的纪律”,作为今年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我们要切实认识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遵守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结合今年第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要重点加强对党章学习,使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暖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严明政治纪律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要放在贯彻十八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自治区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特别是自治区第十六次民政会议精神的贯彻上,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绝不容许在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确保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在民政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严明政治纪律在新疆有着更为特殊的意义。新疆的分裂与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我们必须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不是人民内部的矛盾,而是一场严肃的甚至激烈的政治斗争。要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杜绝以自由主义的态度对待中央和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公开评头论足,甚至私下里、酒桌上散布反对意见的现象。要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对共产党员、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各民族的大团结。

     三、严守群众工作纪律,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

     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只有严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始终以实现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目的,才能获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接民心,直接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时时、事事体现以民为本,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严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把严守群众工作纪律的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之中,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惠民之策,多办为民之事。要带着对各族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好每一项工作,用心关注民生,细心体察民情,精心排解民忧,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树立民政系统亲民敬民、认真负责的良好形象。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的十条规定,民政厅党组制定了21条具体措施,请全区各级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并给以监督。同时,全区民政系统的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坚决贯彻执行,各级机关要做改进工作作风的模范,树立好机关的良好形象。要把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机制。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让各族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绩和变化。

 工作作风问题没有小事,我们要从每一项业务、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做起,把每一件事都做深、做细、做实,特别是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救灾救助资金发放、流浪人员救助、五保供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要规范服务程序,坚持公开办事,简化行政审批,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要把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把功夫下到为民服务上,不要把心思用在跑项目要资金上。在这里特别要强调按程序办事的问题,今后申请项目、资金、物资等要逐级申请,自治区民政厅不再受理县级的申请。及时发现执行群众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纠正和查处忽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严格廉洁纪律,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在领导,关键在落实。各级民政部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严格的政治纪律来执行。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部门各单位行政主官严格落实好抓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研究解决牵动全局的突出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解决在自己所处的层面上,带动部门单位行业风气的持续好转。各级要按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全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全局中去思考和谋划,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一起研究谋划、一同安排部署、一道检查落实,要从履行民政部门职责出发,从服务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出发,持续推进各项惠民举措的完善和落实,切实加强民政服务窗口建设,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对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鼓励创新,惩治腐败,努力营造振奋精神,干事创业,锐意进取的良好环境。要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要注意了解和掌握热点、难点问题的发展变化规律,切实找出好的解决办法,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贴近民政工作实际,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绩效管理和考评工作非常重视。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认识,抓住机遇,结合转变工作作风实际,认真抓好绩效管理和考评工作,不断促进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把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促进自治区民政事业实现科学跨越发展,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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