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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 工作情况汇报

 文明办验收组各位领导:

   首先,对验收组各位领导来检查指导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就塔管局近年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基本情况

   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塔管局)于1992年1月成立,为全额拨款的正厅级水利事业单位,受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领导。是一个集水资源统一管理、工程规划建设、干流河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水利科研等职能于一体的流域管理机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遏制流域内日益恶化的自然生态环境,挽救濒临毁灭的下游绿色走廊,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2011年,“四源流”管理单位移交塔管局。目前全局共有正厅级单位1个,副厅级单位1个,正处级单位15个,副处级单位6个,正式在编人员1713人,由汉、维、回、蒙、满、朝鲜、土家族等多个民族组成。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84人。大专以上学历近80%,党员730人,现有基层党支部49个。2008年,局机关55人经自治区批准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其余均为事业单位。

   长期以来,塔管局一直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围绕塔河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以创建更高一级文明单位为切入点,在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和流域水管体制改革过程中以“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优秀、管理高效和促进流域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卓有成效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塔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四个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成就。我局自1999年创建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至今,连续12年保持了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2005年,获得全国水利行业文明单位。近年来共获得自治区、水利部、水利厅和库尔勒市等单位和部门命名的“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水利系统水资源工作先进集体”、“全疆水利系统‘十五’先进集体”、“全疆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自治区级卫生红旗单位”、巴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库尔勒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出贡献单位”“库尔勒市最佳文明单位”“库尔勒市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模范职工之家”、“双拥模范先进单位”、“社会综合治安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支持社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十余项。

   二、党的建设

   (一)加强班子建设。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凡是涉及到塔河治理事业发展的重要问题、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都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了集体领导的作用。2010年至2011年8月共召开党委会议 18次,研究事项 73项。坚持每年一次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查找不足、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二是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深入群众,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近年来为条件艰苦的上游管理站建起了办公楼,为地处偏远的乌斯满水管所、拦河闸、西大桥管理站建起了新站房,配备了交通工具、电视和卫星接收设备等,逐步改善了基层一线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办好职工食堂,美化庭院环境,加强安保工作,积极开展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职工营造安定、祥和、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三是践行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切实协调解决当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用水协调会,面对面的与农牧民现场交流,深入实际了解和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在塔河干流连年遭受严重春旱和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审时度势,强化统一调度等措施,实施了非汛期向塔河干流抗旱应急调水,极大地缓解了干流中下游灌区用水的紧张局面。在汛期,全流域源流干流一盘棋,合理调度,分洪度汛,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农牧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理论学习。一是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全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完善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各单位也成立了学习中心组,建立了政治学习制度,规范了学习程序,成立了塔管局学习教育工作督导组,一年两次对各单位、各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推动形成了以中心组为龙头,副处级以上干部为重点,全局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良好学习风气。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学习了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二是积极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采取集中学习和在“塔河网”上制作专栏、板报、知识竞赛答题、大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参加了水利厅举办的“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知识竞赛活动。今年5月以来开展了“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工作。

   (三)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公开承诺等活动,全局学习、创建氛围浓厚,涌现出了一大批不畏艰辛、顽强拼搏、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一名同志2010年还荣获了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又授予他为抗灾救灾优秀共产党员。二是认真落实《塔管局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党建工作进行目标管理,与党支部签定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确保了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为帮助基层党务工作者学习掌握一些最基本的党务知识,理清党务工作的一些基本思路和程序,塔管局举办了党支部书记、委员以及从事党务工作的政工干部培训班,30余人参加了培训。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近两年,吸收了12名预备党员,为11名预备党员办理了转正手续。三是开展了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召开了“塔管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全局6个先进党支部,33个优秀共产党员,13个优秀党务工作者受到了表彰。邀请了自治区党校教授来我局举办了“辉煌九十年——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专题讲座”,全局科级以上干部、党员共180余人参加。在库尔勒市文体局演艺大厅隆重举办了“塔管局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塔河儿女心向党歌咏比赛”,全局9支代表队共500余人参加了比赛。一遍遍局歌,唱出了塔河人对塔河和祖国的无限热爱;一曲曲红歌,唱响了塔河儿女对党90周年华诞的美好祝福。

   (四)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强化政治标准,教育党员干部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坚定政治立场。塔管局党委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我局在2009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检查中得到好评。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2009年至2011年8月试用期满的26名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并办理了正式任职手续。任命、调整了13名处级干部,21名科级干部。二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力度。对8名处级干部和7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对18名一般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派,3名副处级干部和1名科级干部到地州乡镇挂职锻炼。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了《塔管局2009-2012年厅级干部培训计划》和《塔管局内部培训计划》,3年举办15次内部培训班,有820余人参加了培训,外出参加政治理论培训和专业技术学习104人。有1名厅级干部参加了中央党校为期半年的学习,1名厅级干部赴新加坡参加公共硕士研究生班培训学习,1名少数民族中青年专业技术干部到武汉大学进行为期1年的学习,逐步提高了干部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四是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工作。在年度考核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局党委研究确定了16名正处级后备干部、16名副处级后备干部、32名科级后备干部,建立了后备干部档案。

   (五)狠抓制度建设。在以往制度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局党委把2010年定为制度落实年,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在梳理规范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共制定完善各项制度近140余项。着重抓制度落实,使制度真正成为规范管理、约束言行、提高效率的“戒尺”。着力加强和规范局属各单位的管理,明确管理层次,做到权责明晰,促使全局干部职工树立强烈的实干精神和责任意识,在全局形成人人肩上有责任、千斤重担人人挑的格局,工作作风有了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六)进一步增强群团合力。共青团塔管局委员会制定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近两年来,不断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为丰富青年人生活,积极开展“我与塔河共成长”有奖征文活动,徒步游活动;“五•四”青年节期间,召开了塔管局纪念“五•四”运动91周年暨“五•四”表彰大会,对全局涌现出来的先进团支部、团干部和优秀团员予以了表彰;组织开展了首届青年乒乓球比赛,积极开展了26个基层站点职工慰问和 “送运动器材下基层”的活动,为基层站所送去两副乒乓球案及羽毛球拍等文体用品,价值6000余元;暑期工会为基层站点职工送去2000元的防暑药品;共青团塔管局委员会开展了“送书下基层”活动,共送去319本书籍,价值4000余元;相继在局机关和基层站所举办了“相约塔河、相约2011”迎新年联欢会,120多名青年欢聚一堂,共庆佳节,丰富了基层年青人的业余生活。

   三、道德建设

   在全局继续扎实开展牢记“两个务必”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教育活动;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教育活动,用先进事迹激励人。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以“知荣辱、讲道德、铸诚信”为主体的诚信教育。开展了“讲道德、重品行”专题讲座,以知识竞赛、板报、制作网上专栏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教育干部职工规范言行,做文明守纪的模范。针对近两年单位青年干部职工增多的情况,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的优势,采取集中培训、深入基层交流座谈、大会强调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引导青年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新时代青年,为塔河治理事业多做贡献。在第十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期间,为支持和参与库尔市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全局人员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弘扬“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按照库尔勒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成立库尔勒市志愿服务协会的通知》(库文明委【2011】6号)要求,经我局文明办研究决定,挑选了89名同志组成了塔管局志愿服务队。

   四、文化建设

   (一)大力开展塔河水文化建设。塔管局在多年塔河治理实践中逐步构建起具有塔河特色的水文化:凝练出“和谐、求实、创新、奋进”的塔河精神、树立起“做事讲认真、工作讲效率、言行讲修养、管理讲规范、业绩讲卓越”的塔管局风,确立了流域统一管理的标志——局徽、唱响了塔河人自己的歌——局歌、打造对外宣传的窗口——塔河网、创建规范高效的信息平台——水量调度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开展独具特色的塔河水文化活动,构建塔河人民文化交流的桥梁……塔河水文化,正以其巨大的渗透力、导向力、凝聚力和创造力,逐步培养起人们尊重水、保护水、科学利用水的自觉意识,使“关爱母亲河、维护健康河流”成为流域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创新活动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如组织全体女职工参加州市妇联联合举办的万名妇女健步走活动、参加由建行组织的庆“八一”建军节羽毛球友谊赛、举办了一期以“人水和谐,热爱伟大祖国”为主题的书法、绘画、摄影比赛、举办了“读一本好书”征文比赛和演讲比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了职工的业余生活,并以此营造出健康向上的、为流域和全体职工所认同信守的良好文化氛围,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职业素养。

   五、民族团结

   塔管局是一个由多个民族构成的大家庭,并服务于南疆各族人民。民族团结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塔河流域综合治理和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成败,关系到南疆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局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结合第28个、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购买了“新疆三史”简明读本等书籍,举办了“爱我伟大中华、建设美好新疆”报告会和“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选送两个节目参加了库尔勒市百日文化广场第28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文艺晚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加了局文明办组织的民族团结知识测试答题活动。深入开展了马克思主义“五观”、“六好”、党的“三史”、新疆“三史”、“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2011年,我局荣获巴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开展了塔管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进机关”工作,顺利通过巴州“五·五”普法工作验收,并获得好评;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大资金投入,妥善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套的防范措施,局大楼和庭院重要部位安装了远红外监视器。建立健全了防盗、防火、安全保卫等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工作人员节假日值班制度,加强了保卫人员夜间巡逻工作制度,加强了对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深入开展“创安”活动,扎扎实实推行各项工作制度,防范于未然,严格登记管理进出院内人员和车辆,确保塔管局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近三年来,由于领导的重视和综合措施得力,我局未发生一起治安事件,确保了安全稳定。

   计划生育设有专人负责,制定了《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根据社区安排,认真做好新《婚姻法》的宣传工作,配合街道办事处完成了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加强职工健康知识教育,举办了健康知识培训班,组织40岁以上女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多年来,我局始终保持了计划生育率、节育率、孕检率、晚婚率4个100%。2009年、2010年分别获得库尔勒市和团结办事处“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七、环境建设

   塔管局党委高度重视庭院绿化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近两年投入资金25万多元。及时调整充实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办公区、庭院有专人打扫,定期检查,做到整洁卫生,无卫生死角。采取院内培育花草和在重大节日时购买相结合方式,利用庭院内及树林空地种植花卉,并在庭院草坪地上安装了喷水设备。近两年,新增绿化地约1200平方,新增一条葡萄廊,为职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八、业务工作

   (一)塔里木河流域概况。塔里木河流域是环塔里木盆地的阿克苏河、喀什噶尔河、叶尔羌河、和田河、开都—孔雀河、迪那河、渭干河与库车河、克里雅河和车尔臣河等九大水系144条河流的总称,流域总面积102万平方公里。流域内有5个地(州)42个县(市)和4个兵团师45个团场,流域总人口1069万人,现有耕地2969万亩。塔里木河流域有五最:是我国最长的内陆河(从叶尔羌河源头起全长2486公里),是我国最大的内陆河流域(占国土面积11%),是我国最干旱、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地区之一,是全国最边远贫困的少数民族地区之一,是世界上最大的天然胡杨林区(天然胡杨林面积约30万公顷,占全国野生胡杨林面积的90%以上)。

   塔里木河干流全长1321公里,自身不产流,历史上塔河流域的九大水系均有水汇入塔河干流。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影响,致使多条源流相继脱离干流,目前与干流有地表水联系的只有和田河、叶尔羌河和阿克苏河三条源流,孔雀河通过泵站从博斯腾湖扬水经库塔干渠向塔里木河下游灌区输水,形成“四源一干”的格局。随着源流向干流输送的水量逐年减少,水质不断恶化,下游360公里的河道断流,尾闾台特玛湖干涸,大片胡杨林死亡,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已成为制约流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全面推进塔河近期综合治理工作。国家投资107.39亿元的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自2001年开始全面实施,现已步入收尾的攻坚阶段。塔管局党委一班人团结一心,迎难而上,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和流域各族人民一道,抢抓机遇,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全力以赴,推动塔河综合治理稳步开展。一是抓建设。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已累计完成中央投资92.79亿元(占总投资的近86%)。累计完成了拦河枢纽3座、渠道防渗5318公里、干流输水堤600公里、生态闸44座、水源地机井1789眼、高新节水44万亩,平原水库改建7座等工程。二是重管理。实行限额用水和流域水量调度,限额用水书写新的历史记录;新的干流水价标准出台,干流水价较前提高近5倍,已经开始对干流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发挥重要的经济杠杆作用;进一步加强水政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塔河流域水调系统、重点工程远程监控的逐步实施,为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三是促节水。国家投资107亿元中的70多亿元都是用以改善南疆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节水项目,目前工程年节增水量已实现25.9亿立方米。已完成的44万亩高效节水示范并推广了节水灌溉技术,带动全流域发展高效节水面积800万亩。四是立法规。我国第一部地方性流域法规《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条例》的配套规章制度《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通过自治区法制办的审议。五是建体制。《条例》的颁布和水资源统一管理,已建立起区域管理服从流域管理、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2011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实行塔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重大决策,将四源流(阿克苏河、叶尔羌河、和田河、开都孔雀河)管理单位移交塔管局统一管理,使我们在塔河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道路上又迈出最为关键的历史性的一步。目前移交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六是强机制。为统筹解决流域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矛盾日益尖锐的问题,我局在认真调研和分析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成效与问题的基础上,向自治区提出了要在流域内建立“水费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水票制”三大管理机制的建议,自治区和国家有关部委已进行了调研。“一大体制、三大机制”的建立将从根本上解决流域管理机构有责无权、流域内事权划分不清、流域管理力度不足问题,彻底改善目前管理现状。七是找措施。通过采取目标责任书制、督促检查制、信息公告制、黑名单制等措施,强化工程质量管理、资金管理和检查监督,切实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确保“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优秀、管理高效”。八是促发展。目前正式启动了《塔里木河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使近期塔河综合治理项目与后续塔河综合治理项目顺利接轨,以此推进塔河综合治理的永续开展。九是保民生。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通过塔河综合治理,逐步改善流域群众的生存生活条件,协调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年来,塔河干流连年遭遇严重春旱,为此,塔管局认真分析水情,科学合理调度,及时采取关闸闭口、压闸减水等措施,在非汛期成功实施向干流紧急输水,有效缓解了干流用水紧张的局面,确保了大旱之年无大灾;抓住有利时机适时组织实施非汛期从源流向干流应急调水,向受雹灾的沙雅县、尉犁县塔河干流灌区和农二师塔里木垦区输送了1780万立方米救命水,极大地缓解了干流中下游灌区用水的紧张局面。十是见效益。成功实施了12次向塔河下游生态输水,由大西海子水库下输水量累计达29.3亿立方米,水头9次到达台特玛湖,结束了下游河道连续干涸近30年的历史,使下游濒危的生态得以修复并呈现一片生机。通过塔河综合治理,使流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极大加强,有效提升了流域各地控制、调节、配置水资源的能力,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加快发展创造了条件。2008年,流域内巴州、克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及和田地区的生产总值分别比2001年增长1.41—3.14倍,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同比增长0.8—2.1倍,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0.58—1.7倍。

   (三)严格考核管理。年初与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签订年度业务工作、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七大目标责任书。成立综合考核组,认真对照每项责任书细则,一年两次进行严格考核。同时制定了《塔管局阳光工资(津贴补贴)考核管理办法》、《塔管局目标奖考核管理办法》和《塔管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考核结果与单位职工的20%津贴补贴和月目标奖挂钩。通过考核,加强了单位的规范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加强廉政建设。局党委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塔管局惩防体系实施意见和中央纪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行为;坚持以“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中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了“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70余份,加强检查考核,继续加大教育力度,认真开展第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及每周一警句、廉政文化进站所等活动;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商业贿赂”、“小金库”、住房清理等专项治理工作,为“干部优秀,资金安全”提供了改治保证;继续深入开展治理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顺利通过了自治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荣誉称号的复检。

   (五)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州有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条例及暂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下发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严格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奖惩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加大了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明确分工,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坚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大了全局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做好春节、“两会”、“五一”、“十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每年举办2-3次塔管局安全生产培训班,聘请自治区安监局专家及巴州消防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讲师等对局机关全体职工及局属单位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继续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为推进塔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组织开展了塔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组织举办消防知识讲座、不同时段日常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全交通知识讲座、实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安全生产知识测试答题等活动,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完成了对局属单位年底安全生产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做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在组织我局开展大型活动时,同时制定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活动应急处置方案,并请共建单位巴州消防武警支队现场作指导,以预防和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交通、火灾、踩踏、群体事件和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保证活动安全进行。塔管局活动应急处置方案得到了巴州公安局、消防武警支队等单位的好评,并将其应急处置方案作为单位活动应急处置方案的样板。我局于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被自治区水利厅评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六)开展扶贫帮困和“双拥”工作。每年为定点扶贫单位莎车县艾克日乡、喀群乡投入帮扶资金12万元。2009年,组织全局职工向乌鲁木齐“7.5”事件无辜受害者捐款10.2万元。2010年,为玉树地震灾区捐款36100元。积极开展了“双拥”和军民、警民共建活动,与巴州武警森林支队、63610部队、库尔勒市公安消防大队团结路中队结为共建单位,慰问武警官兵及公安消防大队团结路中队合计为1万2千多元,建立了良好的军民、警民关系。

   九、创建工作

   局党委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塔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工作的动力,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重视和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每年都要召开两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出整体规划、安排部署和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年度创建目标。局机关2011年创建目标是巩固已有成果,通过自治区文明单位届满验收,同时采取激励措施,使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积极开展属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三是狠抓落实。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工团一齐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确保资金落实。创建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管理,近两年用于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达145万元(在原有基础上加了今年10万)。五是严格考核管理。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计划,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并将年度精神文明奖与20%津贴补贴挂钩。由于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到位,人人参与,塔管局精神文明建设稳步向前推进。六是开展效能建设工作。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七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和水利厅效能考评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依据自治区和水利厅效能考评工作实施办法,成立了塔管局效能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塔管局开展效能考评工作实施办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效能建设工作。通过开展效能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我局效能建设,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营造和谐、高效、创新的良好环境。七是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局文明办联合工会、塔管局团工委利用寒暑假的有利时间在本单位未成年人中组织开展了“八荣八耻”、“党在我心中”、“伟大的祖国”、“可爱的家乡”、“红色之旅”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了红色经典“闪闪的红星”等影视片,开展了“中华经典朗诵”比赛,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利的社会环境。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2011年,我局提出的创建“巩固已有成果,开始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我们相信,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文明办和团结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帮助下,在全体职工信心百倍的不懈努力下,一定会使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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