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 规划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化改革,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转变政府职能,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五新白水保驾护航。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制培训长效机制。制定领导集体学法计划,全年组织4次领导集体学法活动,同时结合阶段重大工作决策有针对性的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要强化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落实行政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学法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于3月底前将学法计划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将对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学法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健全普法教育机制,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台、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形成良好法治舆论氛围。
(二)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水平。
坚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科学合理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明确决策权限,细化决策流程、规则,增强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度。
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明确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范围,对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要说明理由并予以公开和反馈,将听证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作用,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制度建设水平。
坚持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上会研究或签发。严格按照《白水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征求意见、前置审查、集体讨论制度,扩大公众参与途径,重视民意收集和采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各镇、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按规定到县政府法制办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后方可发布。未经"三统一"备案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建立动态清理机制,及时修改或废止违反法制统一原则的规范性文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对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公示制度,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违法办案的惩处力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分批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行政法律知识学习,确保行政执法人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建立白水县行政执法依据目录,明确执法权限,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引导行政执法部门更多地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协调等柔性执法方式,减少执法冲突。
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和纪律监督的衔接机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定期集中评查和不定期评查等方式,对有关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严格评查,切实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程序不合法、使用法律依据不准、告知不全、执法案卷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救济渠道。
健全和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办案程序,强化案件的实地调查,广泛采取听证审理方式,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推动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衔接,依法分流信访诉求,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司法程序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六)深入开展简政放权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依法界定和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法治化、信息化、公开化。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公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严格依法收费。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公布权力清单,逐步推行"三公"经费公开。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将办事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有关部门要依法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八)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将依按照《渭南市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评分》,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各镇、部门要坚持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县政府要坚持向市政府、县委、县人大报告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及时部署工作重点、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不认真履行依法行政领导职责,本镇、本部门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县政府将予以通报,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二)县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要大力宣传,对推进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确保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于3月底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