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育 晚清,县内有书院 4 年,即濂溪、培英、金台、 峒升书院。私塾较为普遍。光绪三十一年 (1905) 朝廷颁诏废科举 ,兴学堂,宣统二年 (1910), 濂溪书院改为县立高等小学堂 , 接着培英、金台、峒升亦改为高等小学堂 , 同时兴办育英、 尚德、黄洞、长义、二都、安定、群英等小学堂。学堂均以经学为必修课。 民国元年至 2 年 (1912 ─1913) 民国政府提倡新学, 实行壬子、癸丑学制,学堂改称学校,县开办教员养成所,创办女子学校。民国 3 年,创办女子高小、简易师范、 简易女子实业班、体育学校、乙种实业学校,全县共有小学 96 年。民国 14 年 12 月 , 县立高等小学校改为县立初级中学 , 同时创办平民学校。民国 21 年,县立中学因办学资金匮乏而停办。民国 22 年秋,改办县立职业学校,设木工、染织各一班。民国 29 年,实施国民教育,撤销职业学校,恢复县立初级中学。次年,招收简师班,教育有所发展。民国 31 年,实现一乡一中心学校,一保一国民学校,县内共有乡校 10 所,保校 87 所,私立小学保留 16 所。全县学龄儿童 15346 人,入学儿童 5826 人,学龄儿童入学率 37.96 %。民国 31 ─38 年,全县初中毕业生共 462 人。 1949 年 6 月桂东解放后,中共桂东县委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全县学校,有初中 1 年、完全小学 11 所、 初级小学 109 所,在校初中学生 244 人, 小学生 5678 人。 1950 年起,根据中央部署对学校进行有步骤的改造。县举办中小学教师学习班 , 组织教师学习苏联教育理论和方法 , 进行教学改革,同时在民众中大力开展扫盲运动。县成立冬学辅导委员会,各地举办群师班、速成识字班。 1955 年底,全县办民校 333 年, 11192 人参加扫盲学习,学习风气浓厚。 1957 年,党内开展整风,号召教师“大鸣大放”。不久 , 转入反右派斗争 , 全县 49 名教师被错划为“右派分子”,32 人被开除,挫伤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1958 年,学校开展教育革命 , 大力发展学校。桂东一中始办高中班 , 沙田、寨前、四都、 桥头中心小学附设初中班, 共有初中学生 827 人。完全小学发展到 25 所,初等小学 119 所,共有小学生 10926 人。在大跃进的热潮中,学校停课, 师生全部参加秋收、冬种、送粮、植树等劳动 , 学校教学秩序被打乱 , 教育质量普遍下降。 1960 ─1962 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中小学《工作条例》,对学校布局进行调整,中学只保留一中(完全中学)、二中(初中)、 寨前附设中学 3 所,完全小学减至 18 所,小学减少 22 所。 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教育质量逐渐提高。至 1965 年,全县有中学 3 所,在校中学生 1016 人;小学 161 所,在校学生 14716 人。 1966 年 7 月起,学校卷入“文化大革命”, 师生“停课闹革命”,不少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被揪斗,学生纷纷参加造反派组织, 不久分裂成两派, 大搞派性斗争。 1968 年,“复课闹革命”后,学校仍未恢复正常秩序,把阶级斗争作为主课;学生以背语录和搞劳动代替文化学习。 学校升学考试制度被废除,学生凭推荐入学,教育质量一落千丈。 1927 ─1974 年上半年,对教育战线进行整顿,逐渐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注重提高教学质量。 1974 年下半年 , 在“四人帮”的操纵下 , 全国开展反“复辟”、反回潮、 “反击右倾翻察风”、“批林批孔”运动,学校教学秩序又被打乱。 1976 年 10 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教育战线进行拨乱反正,推翻“两个估计”( 1971 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错误提出两个估计:解放后十七年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教育路线基本没有得到贯彻执行;大多数教师的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 ), 教师中的冤、假、 错案得到平反 ,知识分子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 , 学校教学秩序等到全面恢复。 1977 年 , 县内再次调整学校布局 , 将高中集中在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六所学校,初中除六所完全中学外,只保留城郊、增口、普乐等几所。 1980 年,继续压缩学校规模,调整学校布局 , 高中集中于一中、二中 ; 创办县林业中学、农民技术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恢复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学制,恢复学校招生考试制度。 1983 年,县人民政府坚决落实基础教育经费,县财政拨款教育经费 158.3 万元,占当年财政支出 29.2 %, 同时动员干部职工捐款 5 万元支援办学。 1984 年, 大力开展普及初等教育,全县人民克服重重困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办教育,掀起兴建和改造学校的热潮。地处边远山区的普乐乡新庄村,村民集资 2.6 万元建起一栋面积 600 平方米的红砖结构教学楼。 1985 年,全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实行县、乡、村三级办学和县乡两级管理的“三.二体制, 继续狠抓普及初等教育。 1986 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关于批准桂东县九年义务教育实施方案的决议》。县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将普及初等教育的任务纳入乡镇考核的内容之一。各级领导和群众办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明显提高,全县各级学校的办学条件普遍得到改善。东洛乡制定尊师重教乡规民约,在全县率先普及初等教育;流源乡自筹 2.7 万元资金新建教学楼 ; 桥头中学扩宽校园面积 10 亩。至 1987 年, 全县多渠道集资 160 多万元兴建和改造教学楼房和添置教学设备。边远贫困的大水乡集资 28 万元建起一栋面积 1075 平方米的教学楼。 1988 年,全县中小学基本达到“一无两有”(校校无危房 ,班班有教室,人人有桌椅),学龄儿童入学率达 98.7 %,在校学生巩固率达 96.4 %。至 1990 年,县内有各级各类学校 175 所,在校学生 22702 人;有中小学教师 1264 人,其中中学教师 408 人,小学教师 839 人,代课教师 17 人。全县学校有砖混结构的房屋 13890 平方米, 学校教学仪器价值达 99.08 万元。
第一章 普 通 教 育 第一节 私塾 书院 一、私 塾 晚清,县内城乡遍设私塾。每所私塾一般只有一个教师 , 没有固定的学习年限。初入学称为蒙馆 , 教学内容非常简单,以识字为主,教《三字经》、《女儿经》、《增广贤文》、《幼学琼林》等,每天描红 ( 或描摹 ) 一张书法;然后教学《四书》、《五经》、唐宋诗词、古文观止等,或呤诗作对,或命题作文。 清乾隆六年( 1741 ),县令徐祖昌倡办义塾,亦称义学,是一种免费私塾,规模稍大于私塾。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基本与私塾相同,学习年限仍没有统一规定。 民国 13 年( 1924 ),县政府下令取缔私塾,因县内交通不便,新学一时普及困难,私塾并未全部取消。民国 18 年,县内尚有私塾 96 所,学生 822 人。民国 29 年 , 湖南省发布《取缔私塾规章》,县内私塾仍未完全取消。 二、书 院 明洪武初( 1368 ),邑令胡视远倡建濂溪书院于县城东门外狮子岭前。是为纪念宋代理学家周敦颐 ( 世称濂溪 ) 而设。同治五年( 1866 )冬,濂溪书院迁建于县城南门外三台山,有校租 1314.8 担,图书近 2000 册。乾隆二十三年( 1758 ),建培英书院于城南苦株山下。道光初,移建于沙田清平市石冈山。道光十一年( 1831 )创建金台书院,建峒升书院于桥头。清代,书院以“忠君、尊孔”为宗旨 , 为封建王朝培养官吏、士绅。书院山长多由学官或乡绅兼任,聘请有名学者讲学。教学内容以研习儒家经籍为主。 光绪三十二年( 1906 ),书院改为学堂。 清末,县内有贡举生 103 人,其中举人 1 人,廪贡 56 人 , 庠生 46 人。 第二节 幼儿教育 一、幼儿园 50 年代初,县内创办农忙托儿所 1 所,抱娃娃组 5 个,组织老年妇女看护幼儿。 1958 年,全县各公社、大队办起幼儿园。县文教科设幼教专干 1 名 , 并举办一期 64 名幼师参加的幼师培训班,学习幼儿教育基本知识、幼儿卫生常识、儿歌、舞蹈、游戏、图画等内容。 1960 年后,多数社队的托儿所、幼儿园停办。 1961 年 , 县人民政府将县城老看守所改建为县机关幼儿园 ,占地 1145 平方米,在园幼儿 36 人,教职工 6 人。 县机关幼儿园隶属县人事科管理,文教科负责业务指导。 1969 年,县城机关幼儿园和各公社、大队托儿所、幼儿园全部停办。 1971 年,县城复办机关幼儿园 , 入园幼儿 40 人 , 分大、小两个班,全部实行日托。 1973 年,各社队陆续办幼儿园。 1976 年,全县有幼儿园 ( 班 )267 个 , 有幼教职工 79 人,其中公办幼师 8 人。民办幼师 71 人。在园幼儿 2039 人 , 农村幼儿入园率为 30 %。 1978 年,县文教局实行“三教(普教、业教、幼教)一齐抓”,增设幼教股,配备幼儿教育专干,加强对全县幼儿教育的业务辅导。幼儿园改进教学方法,利用识字卡片、幻灯和听录音、讲故事等进行直观教学与启发式教学;游戏课教儿童做韵律操,培养儿童动脑、动手、讲卫生、讲礼貌的习惯 , 使幼儿德、智、体全面发展。 1983 年,县教育局对全县幼儿教育布局进行调整,一般只在各公社中心小学附设幼儿班。幼儿教学设备、生活条件有较大改善。 1984 年,县直机关幼儿园有 4 个幼儿班 ,幼儿 130 人。 1985 年 9 月,城关镇女青年胡素娥办起“育花幼儿园”,入园幼儿 30 余名,有幼师 2 人。 1986 年 , 沙田镇居民郭爱珠开办“新苗幼儿园”,入园幼儿 20 余名。接着 , 县城一些单位陆续办起集体幼儿园。 1986 年,县人民医院办起幼儿园,有幼师 2 人,入园幼儿 25 人。 县人民政府规定,私办幼儿园必须经过教育局备案,并接受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检查,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方针、内容、方法进行教学,并有适当的教学场所才能开办。 1988 年,县机关幼儿园吸收城关镇东街和西街两个居民委员会的幼儿入园,入园幼儿增至 210 人 , 同时添置摇蓝、转椅、滑梯及风琴、童车、录音机等教学设施与设备。有教职工 14 名,其中专业学校毕业的幼师 3 人 , 高级幼儿教师 1 人。 1987 ─1988 年,县教育局对全县幼儿园进行检查,认定符合办园要求的幼儿园 4 所、幼儿班 8 个。全县在园幼儿 278 人 , 入园率 24.3 %。 1990 年,有幼儿园 7 所、 幼儿班 11 个,在园幼儿 384 人,入园率为 29.5 %。 二、学 前 班 1978 年下学期,县文教局在城关小学试办学前班,招收 98 名 6 岁幼儿入学。试办结果表明 , 开办学前班,有利于提高小学教育起点水平。 1980 年,农村校办幼儿园改为学前班,全县共有学前班 78 个,入学幼儿 2544 人, 6 岁儿童入学率为 73 %。 1981 年,县教育局制定办好学前班的三项措施:一是合理布局,实行乡镇中心小学办示范幼儿班, 800 人口以上的村办学校均应开办学前班 ; 二是将幼师列入小学民办教师队伍管理,享受国家补助;三是提高幼师业务水平,把办好幼教列为乡镇普通教育考核的内容之一。 1984 年,全县幼儿园、学前班均采用省编教材,同时改善幼师待遇,提高业务水平,多数幼师能自制玩具,自编儿歌,能歌善舞。当年,城关小学两个学前班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潘秀娟的指导下 , 进行“双拼注音识字”实验 ,6 岁幼儿一个学期识字达 1200 多字,最少的也达到 308 人。两名实验教师应邀率 4 名幼儿出席四川师范大学等单位在成都召开的教学实验研讨会 ,4 名幼儿在会上进行识字表演 , 受到与会者高度赞扬。 1988 年,全县有学前班 65 个,入学幼儿 1987 人, 6 岁幼儿入学率达 86.7 %。 第三节 普通小学教育 一、发展概况 清光绪二十七年( 1901 ),濂溪书院改为县立高等小学堂,接着培英、金台、峒升三所书院相继改为高等小学堂。光绪三十二年,兴办育英、尚德、黄洞三所小学堂。宣统元年 (1909) ,兴办长义、二都、安定、群英小学堂。 辛亥革命后 , 学堂改称学校 , 县内公立小学校逐渐增加 , 下东、新坊、贝溪、四都开办公立小学。民国 3 年 (1914), 全县有小学 96 所,其中公办小学 12 所,私立小学 84 所。育英小学治学有方,成绩优良。民国 8 年 , 湖南省督军兼省长谭延凯赠该校“艰苦卓绝”匾,国民党元老于佑题赠“业精于勤”匾,孙科题赠“成绩斐然”匾,考试院长戴传贤题赠“人文蔚起”匾。民国 17 年 3 月 , 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 , 创办苏区小学。民国 24 年,县内推行短期义务教育。至民国 28 年,全县有一年制义务教育学校 27 所。 民国 30 年,实施国民教育,县内小学有较大发展。民国 31 年,实现一乡一所中心学校,一保一所国民学校,全县有乡校 10 所,保校 87 所,私立小学 16 所,在校学生 5926 人,占学龄儿童 37.96 %。民国 35 年 , 全县小学增至 117 所 , 在校学生 6834 人,是民国时期入学儿童最多的一年。 1949 年 6 月桂东解放后 , 中共桂东县委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全县 113 所小学 , 改 16 所私塾为小学 , 共有小学 129 所。 1952 年,根据“向工农开门,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旧教育,建设新教育”的方针,学校开展劝学运动,大量吸收工农子弟入学,学生人数骤增。全县小学 130 所 , 在校学生达 9577 人。 1953 年,调整学校布局,整顿教师队伍,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全县小学调整为 109 所 , 小学教育呈稳步发展。 1958 ─1960 年,全县各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把参加生产劳动列为教育基本内容,组织学生参加抢种抢收,种地砍柴。实行公办民办“两条腿走路”的方针 , 推行半日制、全日制“两种教育制度”,开办早晚班、隔日班、设办学点,开展送教上门。学校、学生人数大大增加。 1960 年,全县小学增至 174 所,在校学生达 13007 人。 1961 年,县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小学由 174 所减为 148 所,实行每公社一所完全小学,每大队一所初级小学,动员在校超龄学生回家生产,学生人数由 13007 人减至 10791 人。 1963 年,实施《小学工作条例》 , 恢复教学正常秩序,保证授课时间,提高教学质量。 1964 年,省委、省人委发出《关于半工半读,半耕半读学校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县各公社共办亦读亦农简易小学(后称耕读小学) 65 所,有学生 2960 人。小学增至 213 所 , 学生 11951 人。 1965 年 , 将 213 所小学调整为 161 所 , 有学生 14716 人。 1966 ─1976 年“文化大革命”中,“两种教育制度”受到批判。 1969 年,解散耕读小学,民办小学并入公办小学 , 小学规模扩大 , 学校恢复到 171 所。 1973 年,发展到 247 所,在校学生 21742 人。次年,贯彻毛泽东“五. 七”指示,大办“五.七”教育网,学生实行“开门办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学生走出课堂,到工厂、农村参加锻炼,请工人、贫下中农到学校讲课),由于学工学农时间过多,及不顾教育规律,盲目发展学校,多数小学升格为初中或附设初中班,教育质量明显降低。 1977 年,通过调整学校布局,压缩学校规模,全县小学减至 229 所 , 在校学生 22748 人。同时恢复升学考试制度, 教育质量有所提高。 1978 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实行普教、幼教、业教一起抓 , 把拔高使用的教师重新下放到小学,辞退不胜任教学工作的民办教师。至 1980 年,全县小学由 1977 年的 229 所减至 196 所,教师由 1006 人减至 935 人。同时注重从基础教育抓起,集中力量办好中心小学, 全面普及初等小学教育。 1990 年,全县小学 150 所 , 在校学生 16278 人 , 学龄儿童入学率为 99.1 %,办学条件、教学设备、“四率”(入学率、巩固率、少普率、合格率)经省、地验收,均达到省规定的标准。
二、学制 课程 清代,私塾、书院无统一学制。光绪二十九年 (1903), 全县小学堂实施“癸卯学制”,学制为 9 年(初小 5 年,高小 4 年)。初等小学堂课程设修身、读经、舆地、史学、 算术、中国文学、体操、图画、手工 10 科;高等小学堂增设格致、英文、农业、商业 4 科。私塾仍沿袭旧制。 民国元年至 2 年 (1912 ─1913) ,“壬子、 癸丑学制”实行初等小学校学制为 4 年 , 高等小学校学制为 3 所。课程废除读经 , 改中国文学为国文,高小减少格致一科,增设博物、理化2科。民国 12 年,初小、高小都把国文改为国语,教材选用语体文,初小废除修身,增加社会、自然2科;高小减少修身、读经、英文、农业、商业5科,增加公民、卫生2科,并把体操改为体育,教学内容由单一的兵操增加田径、球类等。民国 29 年,实行“壬戌学制”,规定初级小学4年,高级小学2年。民国 37 年,高小设公民训练、国语、算术、社会、自然、体育、音乐、美术、劳作9科。 1949 年,废除公民训练1科,仍沿用“四二”分段学制。 1951 年,政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后,曾试行“五年一贯制”,不久停止试行。 1952 年,改国语为语文,初级部设算术、体育、音乐、图画5科;高级部加设自然、历史、地理,共8科。 1955 年,每周增加1节周会课以加强学生政治思想教育。 1956 年起,开始对学生进行基本生产技能教育和训练,建立学生园地,组织课外活动 , 开展实习作业课。 1958 年 , 小学生集中参加社队劳动。 1963 年,各地办耕读小学,学制为 1 ─2 年,课程有语文、算术、农业常识等。 1968 年,根据毛泽东“学制要缩短”的指示 , 全县小学从 1969 年起 , 一律改为“五年一贯制”。体育改为军体课 , 废除历史、地理、自然 3 科,开设语录、算术、革命文艺常识等课。 1976 年,全县小学实行五年制与六年制并存的学制 , 课程设置与“文化大革命”前相同 , 初小为 5 科 , 高小为 8 科,另加政治 1 科 , 每周加周会课 1 节。 1982 年,把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高小设课外阅读指导课。 1983 年,县内小学全部恢复四、二分段的六年制。从 1986 年起,初小、高小增设卫生常识课。 三、重点小学简介 城关小学位于县城北角,狮子脚下。 1953 年 8 月创办 ,前身是县城公办宜城乡第一中心小学和黄氏日新、罗氏开明、陈氏育才、李氏集成、胡氏培英、周氏瀹智、何氏盛乐7姓族立小学。该校注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重视教学研究、改革与实验。 1982 年 , 列为郴州地区重点小学。 1984 年,两个学前班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潘秀娟的指导下进行“双拼注音识字”实验,取得可喜成绩。此后,教师广泛开展教学研究与实验活动,在省、地、县级报刊上发表教学论文 20 余篇。 1985 年,该校与北京清华附小建立联谊关系,先后派出 20 多名教师到清华附小跟班学习,以提高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 1988 年,在小学一年级 95 班进行语文“注音识字,提前读写”与数学启发式实验教学 , 取得明显成效。 1980 ─1990 年,该校有 4 名教师评为地区级以上优秀教师 , 副校长黄仁肫当选为省第六届人大代表 , 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 1983 年─1990 年,小学毕业生 1058 人, 1010 人升入初中,升学率达 95.5 %。 1990 年,该校有 21 个教学班,学生 1087 人,其中学前班 3 个,学前幼儿 152 人;有专任教师 38 人。校园面积近 2 万平方米 , 学生活动场地 6000 多平方米,设有 250 米的环形跑道。 房屋建筑面积 5400 多平方米,有 21 个教室及办公室、图书室、仪器室、实验室等设施。教学仪器与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级标准。 铁山小学位于增口乡海拔 1200 多米的金兰村,是 1971年开办的一所民办耕读小学。该校只有专职教师 1 人 , 多年采用复式教学方式进行三个不同年级学生的教学。办学 20 年来,该校坚持勤工俭学,学生亦读亦耕。不仅保证了教学质量,解决贫困学生入学困难,而且培养了学生刻苦学习,热爱劳动,艰苦奋斗的精神。该校有勤工俭学学农基地、稻田、鱼塘、药材林、用材林、楠竹基地 250 多亩 , 开办以来,勤工俭学收入 7000 多元,全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及解决贫困学生入学困难、学生医疗费等。 1984 年起,学生全部实行免费入学。教师黄绍忠以校为家,全心全力投身于教育事业,既当老师,又当农民;既传授文化知识,又讲授农业技术,一年到头无休无歇地工作、劳动。身患严重胃病,几次动手术,可他从不叫苦,一直坚守在工作岗位上。 1980 年,黄绍忠被选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以后多次评为省、地、县先进教育工作者, 1989 年,评为全国优秀教师。
第四节 普通中学教育 一、发展概况 民国 14 年 (1925) ,在城南三台山设县立初级中学,招收两个班 60 名学生,教职工 15 人,学制为三年。民国 21 年 , 因资金匮乏,国民党军二十八军军长刘建绪命令停办县立中学,学生转外地就学。民国 22 年,改办县立职业中学,招收木工、染织两班,学生 131 人 , 学制为三年。民国 29 年 , 复办县立初级中学。次年,招收简易师范班。民国 33 年,因校舍不够,将城内胡氏宗祠作为县立初级中学分部,安置 2 个初中班和简易师范班。民国 36 年,有 6 个初中班,学生 357 名 , 附设简易师范班一个,学生 45 名。民国 37 年,湖南省教育会举办全省中等学校成绩展览会,该校作文、数学成绩均获丙等奖。民国 31 ─38 年, 全县初中毕业生共 462 人。 1949 年 6 月桂东解放后 , 中共桂东县委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县立初级中学。 1951 年 3 月 , 将学校迁至城内胡氏宗祠 , 并将毗连的李、罗、黄、陈四姓宗祠划归县立中学。当年下学期,根据省政府第 37 次行政会议精神,设置助学金,扩大办学规模,该校由 1949 年的 5 个班扩大为 7 个班,学生由 244 人增至 332 人。 1952 年,县人民政府为便于工农子弟入学,在沙田设立县立初级中学沙田分部,招生 3 个班, 学生 110 人。 1954 年下期,沙田分部与校本部合并, 在校学生 590 人,有专任教师 38 人。 1958 年 9 月 , 招收高中 2 班,学生 100 人,县初级中学成为完全中学。沙田小学、 寨前小学、四都小学、桥头小学附设初中班。全县在校初中生 727 人。至 1960 年,县立中学在校高中生 373 人,初中学生 1453 人,有中学教师 70 人。 1962 年 5 月,省教育厅贯彻“调整、巩固、充实、 提高”的八字方针,对中等以上学校进行调整与压缩。全县仅保留桂东一中为完全中学,二中为初级中学,寨前小学保留附设初中班,其余的附设初中班全部撤销,动员超龄中学生 250 人回农村生产 ,12 名初中教师下放到小学,在校高中生减至 162 名,初中生减至 573 人,中学教师由 70 人减至 52 人。 1964 年,贯编湖南省委《关于整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指示》,县内中学教师减至 50 人。 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学停课闹革命,并停止招生。不久,学校师生分成两派,大搞派性斗争,学校教学秩序完全被打乱。 1968 年,根据中央指示实现大联合和复课闹革命,学校秩序有所好转。 1970 年,省革委会提出必须进一步全面落实《五.七指示》,学校实行“开门办学”,教学实行“走出去,请进来”,教学秩序又被打乱。 1971 年,全县初中增至 23 所,在校学生 2693 人,高中增至 3 所,在校学生 517 人。 1976 年,实行队队办初中,社社办高中,全县兴办初中 24 所,在校学生 6770 人,高中 13 所,在校学生 2044 人。初中教师 342 人(其中民办 158 人 , 公办 184 人),高中教师 84 人。由于学校发展过快, 造成中学教师奇缺,层层拔高使用,教学质量显著下降。 1977 年秋,恢复高考制度,学校教学秩序开始好转,但学校实行开门办学,学生劳动过多,教育质量仍然不高。至 1980 年 , 全县初中减至 17 所,高中减至 2 所,在校初中学生 5617 人 , 高中 1046 人 , 公办中学教师 255 人 , 民办中学教师 63 人。通过整顿和调整,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但在抓提高教学质量的过程中,一度出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一些学校大编复习资料,增加复习课时,挤掉课外活动时间,以致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不少学生的视力下降。县教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各校减轻学生负担,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1988 年,全县完全中学 2 所 , 初中 18 所,在校高中学生 1040 人,初中学生 5170 人,高中教师 68 人,初中教师 283 人。 1990 年 , 全县在校高中生 1067 人,初中生 4865 人,初中教师增至 325 人 , 高中教师增至 83 人。从 1977 年恢复高考制度至 1988 年的 12 年中,全县为大中专院校输送新生 1371 人,其中考入大学本科学校的学生 185 人,专科学校 304 人,中专学校 882 人。 二、学制 课程 民国 14 年 (1925) ,县立初级中学实行 3 年学制 , 课程设公民、国文、数学、英语、卫生、植物、动物、化学、物理、历史、地理、劳作、图画、音乐、体育。民国 29 年,增设童子军课,授以军事常识;每周星期一第一节为纪念孙中山周会,进行思想教育。考试制度很严,有月考、期终考。以学年成绩决定升级、留级或退学;凡(国文、数学、英语)三科主科或两科主科加两科副科不及格者实行退学;两科主科或一科主科加两科副科不及格者留级。 1951 年,政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对旧学制进行改革,学制仍为 3 年。 1968 年 , 根据毛泽东提出的“学制要缩短”的指示,县内中学改为“二.二制”,即初中、高中各为2年。 1977 年恢复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后,中学恢复“三.三制”。 50 年代 , 中学课程废除公民课和纪念周会 , 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图画、劳动。 1956 年秋,语文课改为汉语、文学,第三学年停止试行,仍改为语文,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 1966 ─1971 年,停开历史、地理、生物;语文课以毛主席语录和《毛主席诗词》为主要教材。 1972 年株洲会议后,逐步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课程设置。 1977 年起,根据教育部规定开设的课程,初中有社会发展史、法律常识、青少年修养、语文、英语、数学(代数、几何)、物理、化学、生物、生理卫生、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高中有政治(哲学、政治经济学)、语文、英语、数学 ( 代数、立体几何、解析几何、微积分初步 ) 、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体育等课程。 三、重点中学简介 桂东一中是县内第一所县立中学,前身是清代濂溪书院,校址设城东南三台山。民国 13 年 (1924) ,创立县立中学,民国 15 年,陈奇在该校发展党员,成立中共桂东县第一个党支部。 1953 年 3 月 , 学校迁入城内。 1958 年,招收高中班,成为完全中学。 1958 年秋至 1961 年春,曾改名汝桂三中。该校以“团结、勤奋、求实、创新”为校训,一贯教学严谨 , 教学质量较高。 1979 年定为郴州地区重点中学 , 教学条件不断改善。新建 3 个标准实验室和仪器室 , 仪器、图书设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教学仪器的管理、使用、维修多次评为省、地先进单位。该校自创办起至 1990 年,共办初中班 115 个 , 毕业学生 6200 多人;高中班 96 个,毕业学生 5100 余名。 1984 年,校长伍常当选为县第一届政协副主席, 1989 年,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 1989 年,校长刘继明被评为省劳动模范;副校长周干儒当选为省七届人大代表。教师宋孚康当选为县政协第二、第三届副主席和省政协委员。 1978 ─1990 年, 该校的应届毕业生共有 758 名学生考入大、中专学校,其中大学本科 187 人,专科 328 人,中专 243 。 1988 年,录取 126 人,其中大学本科 42 人,是高考录取人数最多的一年。 1990 年,该校有教职员工 95 人,其中高级教师 16 人,中级教师 22 人;在校学生 878 人 , 其中高中 15 个班,学生 796 人,初中 2 个班,学生 82 人。校园面积 14933 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 14346 平方米 , 教学仪器与设备价值 13 万多元,有各类图书 2.62 万册。
第二章 职业技术教育 第一节 师范教育 光绪三十四年( 1908 ),县内创办简易师范,为小学堂培养师资。 民国元年( 1912 ),开办教员养成所,招收高小毕业生及塾师 50 名,开设国文、数学、历史、地理、图画、教学法等课程,学制为 3 年 ; 同时创办县立女子学校,设简易女子师范班,招收高小或同等学历女青年免费入学,培养小学女教师及蒙养院保姆,设修身、国文、算术、历史、地理、教育、图画、家事、裁缝、手艺、音乐、体操等 12 科课程。民国 3 年 , 教员养成所学员毕业后,充实到各个小学。民国 4 年 , 兴办教员讲习所。民国 5 年 , 举办师范讲习所。 民国 5 年 , 举办师范讲习所。民国 6 年 , 举办教育研究会。民国 12 年春,举办国音传习所,组织小学教员学习国音,研究小学教育法。民国 19 年 , 县立职业中学附设简易师范班 , 后因经费困难而停办。民国 25 年,桂东、郴县、永兴、资兴、宜章、汝城 6 县在郴县联办郴州郡联立师范学校 , 学制为 4 年,桂东有 6 人入校学习。民国 27 ─30 年,举办小学教员暑期讲习会和短期师资训练班。民国 30 年、 32 年,县立中学附设简师第一、第二班,共招收初中毕业生 107 名 , 学制为 1 年 , 民国 33 年,附设简师第三班,招收高小毕业生 44名 , 学制为 4 年。设国文、数学、物理、化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学法、心理学、小学行政、教材教法等课程。师范毕业生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到小学任教。 1949 年桂东解放后,分别由省、地师范学校培训中、小学教师。 1958 年起,县内部分教师参加高师、中师函授学习。“文化大革命”初期,函授辅导和师资培训停止。 1971 年,县教委设师资训练班,每年利用暑假期间举办中、小学教师学习班,研究教材教法。 1975 ─1978 年,在桂东二中附设“五.七”大学师资训练班,设语文、数学两班,招收高中毕业生,学习年限为2年。 1978 ─1979 年,在桂东三中开办财会、外语及补员教师3个培训班,学习期限1年。 1980 年,成立桂东县教师进修学校,校址设城关镇红军路。从此,师资培训工作由县教师进修学校承担。 1985 年 5 月 , 经省、地两级审查,确定为中等专业学校。学员来源于全县小学及初中的民办或公办教师,采取脱产学习与函授辅导、电视教学、短期培训相结合的形式 , 实行多渠道、多层次培训教师。教师进修学校根据培训对象安排学习时间与课程。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1980 ─1990 年,该校共培训初中教师 209 人 , 小学教师 805 人,中等函授学员 457 人,中等函授脱产学习的 68 人 , 开设 24 期短期培训班,参加学习的教师达 1290 人次。通过进修,有 282 名小学教师获得中师毕业证书 ,45 名小学教师获得专业合格证书 ,505 名小教师取得中等单科专业证书。 第二节 农业技术教育 1963 年,县人民委员会号召开展农业技术教育,各公社开办农业中学。四都、普乐、沙田、大塘、桥头等几所农业中学办得较好,这些学校采用省编职业中学教材,学制三年。设在寒口坪界的县办农林专业班,开设茶叶、杉树栽培等课程。教学方式为半天上课半天劳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业中学全部停办。 1980 年,县教育局与林业局联合开办林业中学,校址设在西边山两水口,学校占地 30 亩,有 50 亩实验基地,校舍建筑面积 1679 平方米,有教学大楼、实验室、木工厂、香菇场等,教学设施齐备。有教职工 21 人,其中文化课教师 11 人,专业课教师 4 人。有木工和林业技术 2 个专业,先后开设造林学、土壤学、气象学、植物学、测量学、植保学、木工、油漆工艺、家具制作等课程,同时开设高中文化基础课。林校在籍学生每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8 元 , 毕业后由林业局推荐工作或聘用为工人。 1980 ─1988 年,共开办林技、木工、林果三个专业共 5 个班,毕业学生 289 名,有 101 人被林业系统和乡镇企业聘用。 1985 年, 县林校被地区教育局评为教育先进单位,获奖金1万元;省林业厅配给一辆载重的五吨汽车。 1988 年 4 月 , 经省教育委员会检查验收,确定为首批合格职业中学。 1981 年根据省、地指示精神,在县城开办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桂东分校,采取自学、面授、听录音、看电视等形式办学,先后开设农学、果树、畜牧、农经、经营管理、乡镇工业会计 6 个专业班 , 其生源来自社会青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在职干部,学制为 3 年。至 1990 年 , 共招收学员 477 人,经考试有 100 人获中专毕业证书。学员们学以致用,有的取得了好成绩,农学专业毕业学员郭志中试验推广细绿萍, 1986 年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畜牧班毕业的学生钟满青,兽医技术高,几年来,为畜禽防病治病,收入达 4 万多元 ,1988 年他家的饲养收入由 1985 年全家人平纯收入不足 200 元增至 1200 元 ; 农学专业学员陈金水 , 学以致用 , 发展药材生产, 1989 年药材收入 11350 元。 1983 年 , 县教育局与县农业局联合举办农民技术学校 , 校址设在寨前乡原县农科所旧址。学校占地成积 50 亩,校舍建筑面积 3337 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 1120 平方米,生活用房楠竹基地 10 亩。该校开设牧医、农学、果木三个专业。 专业基础课占总课时 60 %,文化基础课占总课时的 20 %,实习课占叫课时 20 %。其学生来源于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有一定生产经验的青年农民。学制为 2 ─3 年。 1983 ─1988 年 , 该校共办 12 个班 ,4 个班毕业 146 人 ; 培训拖拉机手 25 期 904 人,修理工 2 期 15 人。 第三节 卫生专业教育 1955 年,县卫生科在沙田开办中医徒班,招收学员 22 人。 1958 年,创办县卫生进修学校,主要培训中医。 1965 年 7 月,在寒口坪界设立县卫生技术学校, 开设中医医士班,有学员 23 人,学制为 3 年。 1969 年 2 月,将学校迁至寨前杨岸,连续举办 3 期赤脚医生培训班。 1975 年 12 月, 卫生进修学校改名为郴州地区卫生学校桂东分校,举办西医培训班 1 期。 1979 年 9 月,更名为桂东卫生学校,校址迁至县城烂泥塘。 1984 年 9 月,复名为桂东县卫生进修学校。 1990 年,谬论校有专职教师 2 人,兼职教师 13 人, 后勤人员 2 名,配有价植上万元的教学设备。
第三章 业 余 教 育 第一节 农民业余教育 民国 14 年 (1925) ,县内创办平民学校,吸收贫苦民众子弟入学。民国 16 年 3 月,在县城开办工人夜校; 在尚德乡(流源)开办农民运动讲习气 。此后,有识之士自发举办农民识字班及农民夜校。民国 19 年,县教育局附设民众教育馆 1 所,有通俗读物 6389 册, 轮流动至各乡供农民借阅 , 在墟市和要道口张贴壁报、悬挂识字牌、置问字处、设阅读所 20 多处。发国 24 年,设巡回民众学校 10 所,轮流至各乡上课。民国 25 ─28 年,举办短期义校 27 所,免费招收民众入学。民国 30 年,县政府通令各校成立民教部,对民众进行补习教育,由县政府免费发给课本,各校教员义务兼课。各地采取劝导、强制等手段招收民众入学扫盲,对抗拒入学者由乡公所警察出面追究。但贫苦民众生活尚骓维持,即使政府苛令入学,仍然学者极少。据民国 30 年统计 , 全县不识字者 48359 人 ( 其中男 20959 人 , 女 27400 人 ),占全县总人口 55.3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设教育科,举办教师培训班,大力开展扫盲运动。 1950 年,采取“以民教民,能者为师”的办法办民校、夜校,组织农民学文化。 1951 年 10 月,县内有民校、夜校 263 所,办班 323 个,有群师 751 人,参加学习的农民 14236 人。 1952 年冬,县人民政府为帮助农民扫除文盲,免费为农民购置课本,提供学习条件, 农民学习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参加学习的农民达 19659 人。 1953 年,推广速成识字班,效果显著。 1954 年 ,县人民政府成立工农教育委员会,教育科设工农教育办公室,配工农教育专干 6 人,各学区专干兼抓农民教育、 扫盲识字教育。 1955 年,全县文盲半文盲减至 35000 人, 占总人口 35.6 %。 1956 年 6 月, 县内召开第一次扫盲积极分子大会,表彰 229 名扫盲积极分子,同时推广单元教学、 小组教学、见物识字、包教保学等教学方法,进一步推动全县扫盲工作。 1957 年,县内有业余文化学校 333 所, 业余学员 1119 人,群师 468 人,建立包教保学 227 对。 1950 ─1957 年,全县有 3257 人脱盲。 1966 ─1972 年“文化大革命”中 , 农民业余教育停顿。 1973 年,全县 18 个学区各配一名业余教育专干,业余教育逐渐恢复。 1983 年,各乡镇普遍设立农校,对农民广泛进行科学技术教育。至 1988 年,全县有业余小学 53 所 , 学员 1049 人 ;业余中学 8 所,学员 229 ;乡农校 18 所, 180 个班, 学员 5910 人;村农校 70 所,办班 70 个,有学员 1667 人, 8 个扫盲班有学员 340 人; 49 个私人传艺班有学徒 546 。各乡举办种植培训 78 期,养殖专业培训 45 期,服务业培训 11 期,参加学习的群众达 2786 人次;各村举办农业技术讲座 253 期 ,参加学习的群众 10914 人次。当年,经省地检查验收, 有 7 所乡农校达标合格, 6484 人掌握了一至两门农业实用技术,认定桂东为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县。 第二节 职工业余教育 1952 年,县人民政府有流源锡矿创办一所职工业余文化学校,组织小组长以上职工 64 人学习文化,有兼职教师 1 人。以后学员增加到 300 多人,设初小、高小、初中 6 个班。有专职教师 3 人,兼职教师 6 人。 1953 年 3 月,县委举办党员学习班, 培训文化底子薄的党员干部。 1954 年秋,县人民政府创办桂东县机关干部业余文化学校,以提高机关干部的文化水平。招收高小、初中各一班,开设语文、数学两门课程,利用早晚上课。 1956 年,改名为桂东县职工业余文化学校,有小学、初中各 1 班 , 学员 229 人。当年,对全县乡镇干部进行文化调查 , 文盲半文盲 160 人,占乡镇干部总数 72.3 %, 县人民政府组织这些干部,脱产学习文化两个半月。 1966 ─1976 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职工业余学校停办。 1977 年,县革委成立职工教育委员会,逐步恢复职工业余教育。 1982 年,全县各科局厂矿均成立职工教育办公室,并配备职工教育专干。对 1968 年至 1980 年高、初中毕业生未达到实际文化程度的职工和未经专业技术培训的三级工以下的工人分别进行文化、技术补课。通过文化补习和技术补课,全县 958 名补习高、初中文化 ,958 名职工 , 有 921 名达标,合格达 96 %; 1006 名补习初级技术的工人 ,合格的 1002 人,合格率达 98 %。桂东被评为地区职工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1984 年,县委党校举办 1 个干部高中文化实习班,有学员 13 人,学制为 1 年;中专班 2 个 , 学员 85 人 , 学制为 2 年。 1986 年起 , 党校举办职工岗位培训班 4 期 , 有学员 207 人。 1982 年 9 月, 湖南省广播电视大学郴州分校桂东工作站成立,有专职教师 5 人 , 兼职教师 18 人。先后开设汉语、 财务会计、经济秘书、工民建、文秘、劳经、企业管理、政史、党政、教育行政等专业课,采取业余自学,定期面授和利用电视、录相教育等形式进行教学。至 1990 年,全县共有 155 人取得毕业证书,其中本科 8 人、专科 130 人、 中专 17 人; 984 人单科结业。 1985 年,县内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至 1990 年全县累计报考 3023 人次,开考 13 次 20 个专业 ,110 人获大、 中专毕业证书。此外,全县有 626 名职工参加高、 中等成人教育学习, 1990 年,已获大专毕业证书 80 人,中专毕业 86 人。
第四章 教 师 队 伍 第一节 教师来源 晚清,县学的教谕、训导,均出身于科第中的举人、贡生和进士,由朝廷礼部任命。书院的山长,从县学官中选任,除讲学外并总领院务。塾师称先生,多为秀才或应试不第的童生。新学堂的教员由校长聘任,主要来源于郴郡六城师范学堂和县办简易师范的毕业生。 民国初期,县内的初小教员多由县办简易师范毕业生和高等小学毕业生经过县办教员养成所或师范讲习所培训后担任。高小教员来自衡阳南路师范或县内高中毕业生。中学教员来自举人、贡生或大专生。中小学教员均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一年。民国 19年 (1930) ,全县有公、私立小学教员 138 人,初中教员 3 人,师范学校教员 5 人 , 职业学校教员 3 人。民国 29 年,实施国民教育,私塾逐渐减少 ,公、私立小学增多。根据省教育厅《小学教员检定暂行规定》的要求,对全县 357 名小学教员进行考核鉴定 , 合格 62 人,代用 68 人,暂代用 127 人。此后,每年进行考核招聘 , 合格教员逐渐增多,暂代聘教员逐渐减少。省立师范和县办简师毕业生加入教师队伍的人越来越多,逐渐形成以师范生为主的小学教师队伍。民国 34 年, 全县小学教员 424 人,合格教员 221 人,代用教员 119 人,暂代用教员 84 人。1949 年 6 月 , 中共桂东县委军管会接管全县各类学校,任用原有教师 277 人,其中小学教师 251 人、初中教师 23 人。随着学校增多 , 吸收一部分知识分子担任教员 , 教师队伍逐渐壮大。 1953 年,小学教师增至 312 人 , 中学教师增至 38 人,尔后,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省、地师范毕业生分配到县内充实教师队伍。 1957 年, 49 名中小学教师被错划为右派, 32 人被开除, 1958 年,县内始办高中,各公社兴办耕读中学和小学,不少小学附设初中班,出现师资紧缺,只得录用民办教师。至 1963 年,全县 530 名中小学教师 ( 中学 88 人 , 小学 442 人 ) 中 , 有民办教师 102 人 , 占教师总数 19.2 %。 “文化大革命”期间,许多教师被下放到农村劳动, 108 名教师被开除 , 造成师资严重不足,于是大量吸收民办教师,并将原有教师层层拔高使用。至 1976 年,全县中小学教师达 1393 人(小学教师 967 人,中学教师 426 ),其中民办教师 828 人 , 占教师总数 59.4 %。 1979 年后,贯彻中共郴州地委、郴州行署《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和民办教师的报酬,开办教师进修学校,鼓励教师参加电大、函授学习和自学等途径提高业务素质。 1980 年,由省、地分配指标,从民办教师中择优录用部分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以后,在中师招生中由上级分配一定的名额,让民办教师通过考试进入师范学校学习,毕业后按中专毕业生待遇吸收为公办教师。至 1990 年,全县有中小学教师 1264 人,其中中学教师 408 人,中学代课教师 17 人 ,小学教师 839 人。 第二节 教师培训 清宣统年间,县内举办师范班。民国元年( 1912 )开办教育养成所,民国 3 年改为教员养成所。民国 4 年,开办教员讲习所。民国 5 年,举办师范讲习所。民国 6 年,举办国音传习所。民国 27 ─30 年,举办小学教员署期讲习会及师资短期训练班,培训在职小学教员。 1949 ─1959 年,每年利用寒、暑假举办中小学教师学习班。 1954 年,县委宣传部设教师学习委员会,督促各学区组织教师学习政治和业务。学区成立学委会,建立星期日学习制度,由文化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辅导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教师。各学校督促教师制定自学计划,鼓励自学成才,建立教研组,经常开展学术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 1958 年,县学委会改为县教师函授站,负责辅导高师、中师函授学员学习,并组织中学教师参加地区举办的各学科学习班,组织小学教师参加县办小学语文、数学轮训班。“文化大革命”初期,教师培训工作停止。 1970 年,县教师函授站、教研室、仪器站合并为县教学辅导站。 1971 年 , 根据郴州地区《关于培训、补充部分教师的通知》,县教育局举办师资培训班,以后每年暑假都举办中、小学教师培训班。 1975 ─1978 年,县“五.七大学”开设语文、数学师资培训班。 1980 年后,县教师进修学校采取长年学习与短期培训相结合 , 电视教学与函授辅导相结合 , 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培训教师。至 1990 年, 全县共培训师 2829 人次,其中中学教员 209 人次 , 小学教员 2620 人次。通过培训,有 282 名小学教师获得中师毕业证书 ,45 名教师获得专业合格证书。 505 名教师取得教材教法培训结业; 146 名中学教师获函授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节 教师待遇 一、政治待遇 县内民众素有尊师重教传统,神龛上贴着“天地君亲师位”,逢年过节,学生向先生馈赠礼品。晚清,书院的山长及讲学人员,私塾的塾师、新学堂的教习均称为先生 , 颇受群众尊重。但教书先生一般家境贫寒,政治地位不高。 民国时期 , 有的人卸官从教,有的在职职员兼任教员 , 有的校长、教员本身是地方头面人物,或与上层人物有着密切关系。一般村小学堂和私塾的教员则政治地位较低,他们的职业无保障,常有被解聘之忧,但民众对教师较为尊重,乡村每逢喜庆宴会,甚至莳田割禾,学生家长常把教书先生邀至家中做客。“五四”运动后,教员中不少人受革命思想影响,宣传革命真理,开展农民运动。民国 16年 (1927) ,教员邓兆雄、邓定昌、李席珍、李自瑶、朱慕嘉等在城乡开办工人夜校和农民运动讲习所,投入到打土豪、分田地等革命运动中。大革命失败后,不少参加农民运动的教员被解聘或被杀害。民国 29 年,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教职员加入国民党。民国 33 年 , 推行“政教养卫合一”,提出“心,领袖之心,行、领袖之行”。民国 32 年,县政府遵照教育部指示,组织教师节( 8 月 27 日)纪念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 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工程师 , 既教书育人,亦参政议政,社会地位普遍提高。 1950 年,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有 8 名教师代表参加。 1955 年 , 县人民政府决定每年召开先进教育工作者代表大会,倾听教师的意见与要求。 1956 年,县委决定在中、小学教师中建立党的组织,县属中学、各学区先后建立党支部。 1957 年,开展整风反右,全县 49 名中小学教师被错划为右派分子, 32 人被开除。 1958 年,开展教育革命,“拨白旗”,批判右倾保守思想; 1959 年,进行整风反右倾,一部分教师又受到批判。 “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被贬为“臭老九”,有的被打成“牛鬼蛇神” , 遭到批判斗争和迫害。全县 108 名教师被错误清洗和开除。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正本清源,平反冤、假、错案 , 教师中被错划的右派分子的全部予以改正 ; “文化大革命”及历次运动中被清洗、开除、政府的教师全部落实政策。 150 名教师恢复工作 ,31 名教师办理离退休手续 ,38 名教师家属享受抚恤 ,171 名教师补发工资。 1978 年,县委召开教育战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大会,大力表彰优秀教师,弘扬尊师重教精神。 1980 年,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稳定教师队伍的决定》,要求各级领导带头尊师重教,政治上信任教师,生活上关心教师,大力吸收知识分子加入党团组织,优先解决教师家属及子女“农转非”和就业。 1981 年,县委召开 30 年以上教龄的教育工作者大会,颁发光荣证书。 1983 年,城关小学老教师黄仁肫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并当选为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84 年, 一中校长伍常被推荐为县政协副主席。 1985 年 1 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9 月 10 日为教师节 , 县委发出《关于在全县广泛开展尊师重教爱校活动的通知》,号召各行各业支持教育 , 尊重教师,爱护学校。当年教师节 , 县内隆重举行纪念活动。 1988 年,一中副校长周干儒当选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78 ─1990 年,全县有 167 名教师被吸收为中共党员 ,864 名青年教师加入共青团组织 ;699 名教师家属农转非,203 名教师家属及子女安排了工作,新建 90 套教师家属住房。县教季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每年春节和教师节,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别到各地慰问教师 , 倡导尊师重教 , 教师的政治地位明显提高。 二、经济待遇 晚清,书院的山长及新学堂的教员月薪较高,而乡村小学教员及私塾教师每年的俸谷只有十余担。小学教员的月薪为折合稻谷 1 ─2 担。 民国初,小学教员月薪仍为折合稻谷 1 至 2 担。民国 12 年 (1923) ,湖南省《小学教员俸给法草案》规定:主任教员月薪为 30 ─60 元,分四级,级差 10 元 ( 银元 ) 。科任教员月薪 8 ─52 元,分九级,级差 4 ─8 元。桂东属最低档次。 民国 20 年,省制定《小学教员俸给标准》,初小教员月薪 5 ─10 元,高小教员 9 ─16 元,初中教员 20 ─25 元。民国 25 年,省颁布《修正小学规程》,规定“小学教员之供给应根据其学历、经验而为差别,但至少以学校所在地个人生活衣、食、住三者所需之两倍为标准”。县政府根据当地物价确定初小教员年薪为 100 元左右 , 食米由校供给,菜肴自备;高小教员年薪为约 200 元。民国 30 年,法币贬值, 县政府为确保小学教员生活,根据湖南省小学教员薪给改发实物的精神,规定暂代教员每月1担谷,合格教员每月2担 , 中学教员每月 4 ─6 担。抗日战争胜利后,通货膨胀 , 物价一日数变,教员生活非常艰难。 新中国成立后,教师经济待遇不断提高。教师享受与国家干部同等的工资待遇。 1951 年,执行郴州专署颁布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暂行标准,中学教师月薪为大米 150 ─210 公斤 , 职员 120 ─180 公斤,高小教职员 100 ─150 公斤,乡村小学教员 80 ─125 公斤 , 工人 75 ─95 公斤。教师待遇略高于行政干部的待遇。 1953 年起, 教师享受公费医疗。 1956 年工资改革,中学教师月薪 48 ─64.5 元,人平 54. 98 元,小学教师月薪 29 ─55.5 元,人平为 39 元, 1963 年,每个教师增加一级工资。 1977 年后,两次给部分低工资教师调整工资。 1980 年,实行教师离退休制度及教师在职死亡后照顾1名家属顶职。 1981 年,全县各级教师普遍调高一级工资,并开始实行班主任津贴制。 1984 年,省教育厅增加桂东教育基础经费 6.2 万元作为教师山区津贴 , 县教委根据教师的业务与学历分为 18 元、 15 元、 10 元、 7 元四个等级按月发给教师。 1985 年,实行教龄津贴,任教 20 年以上的教师每月 10 元, 10 至 15 年的每月 7 元, 6 至 9 年的每月 5 元 ,5 年以下的每月 3 元。 1987 年,实行工龄津贴,每年工龄月补贴 0.5 元。 1988 年,中小学教师评聘技术职务后 , 按照评聘技术职务享受工资:中学高级教师月工资最低 122 元 ; 一级教师 97 元;二级教师 82 元;三级教师 76 元。小学高级教师月工资最低 97 元,一级教师 82 元 , 二级教师 76 元。当年 , 郴州地区被国务院批准为改革开放过渡试验区后,教师享受基础工资 10 %的试验区津贴。 民办教师的工资主要由集体负担,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助。 50 ─60 年代,民办教师的待遇由所在生产队或生产大队按中等以上劳动力记工分参加分配。 1970 年起,民办教师由国家发给生活补助费,小学民办教师每月补助 5 元 , 中学民办教师每月 10 元。以后多次增加补助。 1980 年,再次提高民办教师的国家补助标准 , 小学民办教师每年补助 120 元,中学民办教师每年补助 180 元 , 社队仍按同等劳动力给予报酬。 1982 年 2 月起 ,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报酬的通知》,民办教师一律实行工资制,由集体、国家共同承担。乡村实行统一筹措,由乡镇财政统筹,国家在原补助的基础上每月增加补助 50 元。 1986 年 7 月 , 县人民政府为保证支付民办教师的工资,规定各乡镇财政收入的大部分用于办教育;农村征收教育附加费,城镇征收教育附加税。 1989 年,全县民办教师增加一级工资,月工资最多的 92 元,最低的 59 元。 第五章 教 育 管 理 第一节 管理体制 晚清,县学由省提学使司统一管理,实行民办官促政策,允许私人设馆授教。县设教谕、训导,掌管文庙祭祀和教育。光绪三十二年( 1906 )年,裁教谕、训导,设劝学所总董1人,辅助知县办理教育行政事宜。下分区域,各区域设劝学员1人,随时视察所属学堂。 民国初,仍设劝学所,置所长1人,各区域设劝学员1人。民国 18 年 (1929) ,改劝学所为教育局,内设计划委员会,有委员 7 人 , 经理掌管全县教育经费,督学视察全县学校教育。全县划分为 8 个学区 , 每学区设教育委员 1 人 , 负责区内教育事项。民国 29 年,改教育局为教育科,设科长 1 人,科员 2 人,督学 2 人,产款经理员 1 人。 民国时期,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员由校长聘请。县立中学校长由县政府提名,报请省教育厅任命。下设教导主任、教导员各 1 人,事务主任、庶务员各 1 人。乡中心学校、各保国民学校校长由乡长提名报县政府派任。县办中、小学校,由县教育科主管,各保国民学校由乡公所主管。私立学校由校董事会或主办单位管理 , 业务由县教育科指导。 政府实行视学督导制 , 省督学视察中学 , 县督学视察小学。根据视察情况评定各校办学优劣,实施奖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科,实行“县学县办,乡学乡办,村学村办”。 1951 年,全县私立学校改为公办,经费、业务由教育科主管。中学校长由县长提名,报地区任命。中学教师由行署教育科调配;完小校长由县委宣传部任免,小学教师由县教育科调配,村小教师由区乡选派。中学设教导、总务两处,小学设教导主任及事务员,负责学校教学和行政工作。 1952 年,改教育科为文教科。 1956 年,县文教科分为文化科、教育科,全县中、小学开始建立学校党支部,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1958 年,各地学校一哄而起,管理体制略有调整:县办中学和重点小学由县管理;社办中学和完小由公社管理;大队办的初中及小学由大队管理。 1958 年冬至 1961 年夏,汝桂合县期间,原桂东一中改称汝桂三中,桂东片设 5 个学区,各学区成立文卫党支部。 1963 年, 中小学实行当地党委与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文化大革命”初期,由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简称贫管会)管理城、乡学校。学校成立革命委员会,取消校长、教导处、总务处。废除招生考试制度,实行推荐入学。 1969 年,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内设教育组管理教育。 1973 年 , 设立文教局。公社重建学区,设学区主任 1 人,辅导员 1 人, 业教专干 1 人,财务 1 人。 1978 年,县内执行教育部修订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恢复“文化大革命”前实行的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学校的重大问题由党支部讨论决定。 1984 年,进行教育体制改革,实行县、乡、村三级办学和县乡两级管理的“三 . 二”管理体制, 县级学校由县办县管,乡(镇)学校由乡(镇)办乡(镇)管,村校由村办乡(镇)管。办学单位负责办学条件及办沱费;管理单位负责办学目标、学校行政和教师管理。“三 . 二”体制确定义务教育由地方负责,调动了地方办学管校的积极性。 1987 年,兼作任教委主任,另设副主任 3 人,委员 2 人,纪检组长 1 人。下设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普教股、 仪电站、成人教育办公室、纪检组、教研室、勤工俭学管理站,电大工作站,教育工会等股室,共有干部职工 51 人。 第二节 学校管理 一、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 清代,学堂以“忠君、尊孔”、“学而优则仕”为教育目标,要求生员先立品行,次及文学,读史讲经均以忠孝、节、义的伦理道德教育生员。顺治九年 (1652) ,县内学宫中置卧碑,刊刻着朝廷颁布的八条学规,警示生员忠君、修身、齐家、敬师、不营私、不词讼、不议论朝政、不联盟结社。康熙四十一年 (1702) ,朝廷颁布《训饬士子文》,宣扬忠君尊孔。县儒学官于每月初一、十五日,集生员于明伦堂诵读《卧牌》、《训饬士子文》,训戒遵行。废科举、兴学堂后,各学堂及以忠、孝、理、义思想教育学生。光绪三十二年 (1906) ,学部将教育宗旨确定为“忠君、尊孔、尚分、尚武、尚实”, 以经学为必修课。次年 , 县衙执行《学堂禁令章程》规定,不准学生干预国家政治及离经叛道,联盟纠众,立会演说等。 民国 13 年 (1924) ,共产党员陈奇联合县立初级中学学生组成露天讲演团,宣传马列主义,开展反帝、反封建活动,不少青年学生接受革命思想,投身于革命。民国 16 年,国民政府规定以三民主义为教育完结,中小学设立公民课,以三民主义为中心内容教育学生。民国 30 年以后,学校以礼、义、廉、耻为校训,用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思想教育学生。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进,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工作,初中每班设一导师,学校组成训育指导委员会,根据教育部青年训练大纲及训育方案编制训练日程,由教导处按周实施训练,学校配设童子军教练员, 开设童子军课,对学生实施童子军训练。同时要求简师班学生毕业前必顺加入国民党组织,否则不公配工作。民国 30 年至 37 年,县内三班简师毕业生都举行集体入党宣誓,及龄初中生均加入三青团组织。 1950 年,政务院提出“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教育必须为工农开门”的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学校废除训育制度,取消公民课、童子军课,中学开设政治课,小学开设思想品德课。学校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 (1957 年改称共产主义青年团 ) 、中国少年先锋队、 学生会等学生组织,配合开展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宣传和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对学生进行阶级教育、爱国主义、 国际主义教育。 1953 年起,中学和学区成立基层教育工会,配合学校对教职工进行“三自”(自尊、自爱、自强)教育,对学生广泛进行“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三好”( 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 ) 的教育;开展学习刘胡兰、黄继光、邱少云、罗盛教等英雄事迹的活动;引导阅读《把一切献给党》、《三千里江山》、《谁是最可爱的人》等进步文艺作品,举行读书报告会、故事会,进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学英雄、创三好”在学校蔚然成风。同时中学开始贯彻教育部颁布的《中学生守则》,学校秩序井然。 1957 年,毛泽东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爱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学校开始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的思想教育。同时,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从事劳动生产的宣传提纲》,向学生宣传农村是广阔天地,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大有作为,要求中、小学毕业生做到服从祖国需要,“一颗红心,两种打算”。1958 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 , 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 对学生加强劳动教育,学校办农场、猪场、鸡场等,到农村支援农业生产。 1960 ─1962 年,国民经济处于暂时困难时期,为坚定师生社会主义信念,学校开展忆苦思甜、访“三老”(老红军、老党员、老贫农)、讲“三史”(村史、家史、校史)等活动。 1963 ─1965 年,学校掀起学雷锋、树新风的热潮,反复学习毛泽东著作《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形成勤学守纪、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良好风气,好人好事层出不穷。中学的党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及小学的少先队组织在学生管理教育中发挥出重要作用。“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批判“智育第一”、“师道尊严”,并号召学习“白卷英雄”、“反潮流小将”,无政府主义思潮日益泛滥,学校秩序被打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校建立健全党支部、工青团、少先队等党群组织,加强纪律教育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贯彻教育部重新制订的《学生守则》,学校的学风、校内有明显好转。 1981 年 , 中学设立校务委员会 , 分教导、总务两处,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生活管理。同时开展“五讲四美”(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 ; 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 ) 、“三热爱”(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 “学雷锋、 创三好”等活动,陶冶学生情操。 1985 年以后,各校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 以培养“有理想、 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为宗旨,对学生进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1990 年,党的十一届七中全会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 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 ,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学校管理日趋制度化、规范化。 二、教学管理 清代教学,完全采用注入式教学,塾师只注重领读、诵读,只求死记硬背,不求甚解。生员若不能背诵,则施以“打手心”、“罚站”、“罚跪”等体罚。书院以生员自学为主,经师择要讲解经义。 民国 2 年( 1913 ) , 县成立教育会,研究教育事宜。民国 4 年 , 设教育研究所,聘请教育专家李慧生至县讲学。民国 6 年 , 举办教育研究会,研究小学教育法。民国 12 年,举办国音传习所,推行注音识字。民国中后期,推行杜威实用主义教育,强调“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教学应根据“从做中学”的原理,以儿童的活动为中心,把现实社会生活的一些东西组织到教育过程中去,培养学生自学能力,丰富实用知识。 新中国成立后,中、小学教师学习苏联《凯洛夫教育学》、《普希金教育讲演录》 , 实施“五个教学原则”( 系统性、直观性、自觉性、量力性、巩固性)、“五个教学环节”(组织教学、复习提问、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及“五级记分法”,强调“三中心”(课堂、教师、课本),要求教师分布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提出教学重点,突破教学难点,计划板书,制作教具。 1952 年 , 中、小学相继成立各科教学研究小组 , 建立集体备课、观摩教学等制度,研究如何按教育部《教学大纲》制定的教学计划,加强“双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训练)教学。 1958 年,开展教育革命,批判“闭门读书”,师生走出课堂大搞生产劳动 , 教学秩序被打乱。 1960 年 , 强调“四个适当”(适当缩短学制,适当提高程度 , 适当控制学时 , 适当增加劳动)和双高课(高速度、高质量),提倡一节课讲几篇内容,“精讲一篇带动几篇”。由于教学速度过快违背教学规律 , 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 , 不久被废止。 1961 年后,提倡启发式,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学生除课堂教学外,还普遍成立课外活动小组,发挥学生特长和爱好,教学质量普遍提高。 “文化大革命”初期,中学停课“闹革命”,小学的教学秩序也被打乱。长期形成的教学管理办法被当成“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横加批判。 1968 年“复课闹革命”后,又批判“三中心”,课本内容以选编毛主席著作为主;课堂教学时兴开头引用一般语录 , 结尾又念一段语录 ; 教师被搞得人人自危 , 不敢发挥主导作用。 1974 年 , 在“反复辟”、 “反回潮”的口号下,小学学“黄帅”,中学学“白卷英雄”,教学秩序又被打乱。接着开展“学朝农”、“学大寨”,组织学生到工厂、农村参加生产劳动,不注重文化知识的学习。 1977 年恢复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后,学校教学秩序逐渐恢复正常。中学恢复学科教研组,学区与学校成立中心教研组及年级教研组。 1979 年 , 实施中小学《教学大纲》 ,使用省统编教材,教学坚持“三个为主”(教科书、课堂教学、教师主导作用),注意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双基”教学。小学数学教学推广“三算”(口算、笔算、珠算);语文教学推广“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县教育局加强对学校教学质量的督查,经常组织教师座谈会,交流教学经验,促进教学改革与研究。 1980 年后,中小学普遍开展电化教学,小学每班配备幻灯机,各教研组有收录机,加强自观教学和形象教学。县教育局制订教研成果奖励办法,开展优秀论文和最佳课评选活动。 1984 ─1986 年,全县有 13 名教师的论文分别在国家和省地级刊物上发表。有4名教师获地区最佳课奖,除改进学生课堂教学外,还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的管理,各学校分别组建文娱组、体育组及各学科组,使学生的学习生动活泼,全面发展。 1985 ─1987 年,全县学生参加地区举行的各种比赛,有 64 人次获得优胜奖励。 三、生活与卫生管理 清代、民国时期,县内学校师生的生活、卫生全靠自己管理,教师生活清贫,贫苦农民子弟读书更为艰苦。不少学生每天步行几十里路读通学,有的带上粮食、干菜到学校寄膳。生活条件十分艰辛,同时多数小学课堂阴暗朝湿、很不卫生,但教师勤勉施教,学生发愤读书。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关心学校师生的生活,师生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土地改革时,县内各地将祠堂或没收地主的房屋划给学校,保证学校的较宽敞的校舍。 50 年代,教师成立教育工会,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帮助教师解决生活困难。学生普遍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贫困中学生每学期可享受 20 ─30 元的助学金,小学生每学年进行体检和防疫,中学设医疗室。学校成立生活、卫生管理机构,中学学生会设生活部、卫生部;班委会设生活、卫生委员;小学少先队大队部设卫生委员协助学校管理生活、卫生。 1958 年“大跃进”时,全部中小学集中到学校食宿,给学校生活管理带来极大困难,师生靠自己种菜,甚至以红薯等当菜,生活难以维持, 1959 年后,不得不将学生解散回家食宿。 60 年代,中学寄宿学生仍然较多,汝桂合县时,县中(汝桂三中)师生达 1000 多人,师生自已种菜,生活管理非常困难。 1961 年 5 月汝桂分县后, 汝城籍学生回本地读书,并将县内初中学生分为县城和沙田两片,设立县一中、二中。中学寄宿生减少,生活条件逐渐好转。“文化大革命”时期,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全被打乱,生活、卫生管理存在不少问题。“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但一度又出现片面追求教学质量,使学生负担过重,违背了全面发展和学生生理卫生要求。县人民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学生负担过重的现象 , 要求各级学校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 开展经常性体育活动,定期给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学生登记卡片。同时在全县开展静化、美化校园活动,使学校环境卫生发生了根本改变。 第三节 经费 设施 一、教育经费 晚清 , 县内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县学田租、宗祠祭租、 寺庙田租、私人捐赠、学生缴纳。濂溪书院有学租 1324.8担,掊英书院有学租 200 担,金台书院、 峒升书院各有学租 100 余担。族馆经费来自宗祠寺庙的地租收入,家馆、 私馆、拉馆经费由学生家长交纳。 民国初期,全县集中各族祭租及私人捐助的学租 6000 余担,作各乡学校的固定基金。民国 16 年 (1927) ,县内除学田租谷收入外,还以田赋附加、屠税附加、契税附加、房捐房租等收入作为地方自筹教育经费。民国 19 年,全县自筹教育经费 3.9739 万元。民国 29 年实施国民教育,政府明令增筹教育经费。至民国 31 年 , 全县共计增筹学租 470.4 担,国币 7.455 万元(按每担田租谷折合国币 1750 元计算 , 下同 ), 共计 84.882 万元,其中县款 6.742 万元 ( 包括田赋、屠税附加 ) ,乡镇款 29.96 万元,保甲款 36.15 万元 , 私人款 13.02 万元。因教育经费历年超支,民国 36 年 , 县政府为筹集国民教育基金,规定每保须筹足田租 100 担 , 每中心国民学校至少筹足 300 担 , 加上当地各族祭租、寺庙田租、绝户田租、富户捐租等,以保证学校经费。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根据“县学县办,乡学乡办,村学村办”的原则,规定以乡为单位筹措教育经费。 1951 年,全县私立小学全部改为公办,县立学校经费从地方公粮中划拨 ; 乡村小学以县筹乡办的原则解决。 1952 年 , 各级学校一律免收学费,教育经费全部纳入地、县财政预算,由省财政直接拨付。 1954 年,全国财政实行“条块”结合 , 以“块”为主的体制,县立中学下放到所在地管理 , 其经费控制指标亦随同分解下达。 1955 年,民办学校经费原则上实行“民办公助”(集体 80 %,国家 20 %)。 1972 年,教育经费改为省戴帽下达到地区,再由地区戴帽下达到县。 1980 年,全国实行各级财政包干,县以下教育经费由县财政包干。 1986 年,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精神,开始征收教育附加费。 1990 年,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的决定》,印发《关于集资办学致全县人民的公开信》,各级领导带头捐助,全县共集资教育经费 22 万元 , 用于改善教学条件。当年,全县教育经费 448.2 万元,占全县地方财政支出的 24.7 %。 二、校舍建设 晚清,县内小学堂多数利用书院、祠堂、寺庙旧址改建而成,校舍简陋。 民国时期,中、小学仍沿用书院、祠堂、寺庙或公房作校舍。县立中学系原濂溪书院旧址,房屋比较宽敞,学生人数少,除教室、寝室、图书室外,每 4 人有一间 17 平方米的自修室。小学校舍多数是泥木结构,窗户小,光线不足。民国 10 年 (1921) ,二都高等小学移建于仙缘寺,校舍宽敞,空气清新,光线充足。民国 29 年实施国民教育,新建校舍逐渐增多。民国 32 年,贝溪乡群众集资兴建大坪园小学,占地面积 370 平方米。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着手改善办学条件。 50 年代,发动群众集资和献工献料,维修部分小学校舍。 60 ─70 年代,各公社抽调劳动力,筹集资金、材料兴办中学,大队兴办小学,全县新建不少校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政领导把教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1978 ─1985 年,全县教育基建投资 320 万元 , 新建校舍 3.2 万平方米 , 维修校舍 8800 平方米,新建教工宿舍 70 套 4200 多平方米。 1980 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后,各级党政领导重视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支持教育,全县兴起办学热潮。 1986 ─1987 年,县财政拨款 67.6 万元 ( 包括省、地追加数 ) ,乡财政拨款 52 万元,群众集资 (1983 ─1990)112.95 万元,完成基建面积 4800 多平方米,维修面积 2100 多平方米。全县 87 所小学的校舍达到上级规定标准,占学校总数 50 %, 其中有 8 所中小学实现花园式校园,环境优美。 1988 年,全县中学校舍建筑面积 14.83 万平方米,尚有危房 18476 平方米,至 1990 年,全县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达 16.29 万平方米 , 危房面积减至 5127.6 平方米。 三、教学设备 清代,县内书院有少量图书,但无教学仪器。民国时期,县立中学有图书 2000 册,教学仪器仍然缺乏。 新中国成立后,中学每年都购置一定数量的图书。一般都存有古今中外的名著, 如《三国演义》、 《暴风骤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 1953 年以后,县政府号召各中、小学以班为单位开办图书角,普遍开展课外阅读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扫除封、资、修”的口号下,学校图书几乎全被销毁和丢失。 1977 年,经过教育整顿,各校设立图书室或图书柜、图书角。以后,各校重视订阅报刊,添置图书和教学仪器,广泛开展电化教学。 1980 年,全县中学和中心小学共有仪器室 22 间 , 仪器柜 135 个 , 价值 7 万元。 1980 ─1987 年 , 通过上级配备、学校添购、教师自制仪器 , 全县教学仪器总值达 59.67 万元。县一中、二中的仪器设备均达到国家教委规定的配备标准。其他县属中学及城关中学、沙田中学基本配齐教师演示和学生分组实验所需的仪器。重点中学的物理、化学、生物课能按一类标准开出演示实验,其它 13 所中学能按二类标准开出所有演示实验。 18 所中心小学能按一类标准开出教材所规定的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村办小学演示实验的开出率在 72 %以上。 1987 年,县教委仪电站建立卫星地面接收站,转播中央教育台,或自办教育节目。 1990 年,全县 30 所学校开展电化教学,其中 10 所小学配有幻灯放映机, 14 所中学和 18 所小学开展录音教学, 12 所中心小学配备录音放相成套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