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 平 谈 判 解 放 桂 东
黄 耀 西
1949年6月16日,未响一枪,桂东宣告和平解放!桂东成为湖南最先解放的县! 我有幸作为和平谈判代表,参与和平解放桂东的谈判,是我一生中最有意义的一件大事。现作回顾,以示后人。 我于1949年4月12日,调任国民党桂东县政府党政军民联席会报代理秘书。上任后,于4月下旬分别召开了两次各机关党政军民联席会报会议。那时,正值国民党军队惨败于徐蚌会战(即淮海战役)后,人民解放军正以排山倒海之势,紧攻长江各线,正待渡江(解放军于4月21日,东边在江苏的江阴县,西边在江西的湖口,全长500公里横渡长江)的重要时刻,“湘边队”在桂东的东边山、西边山以及沙田一带异常活跃。沙田地区已基本上处于共产党的势力范围。游击队已经响亮地喊出了口号:要以武力攻取县城。这时,在国民党桂东县政府的两次党政军民联席会报会议上,对“湘边队”要解放桂东的问题,均由县长夏三杰提了出来作专题讨论。但在会上都未得出任何结论。由于全国整个时局如此紧张,桂东的局势只有更为紧张。夏三杰在当时则有缓和桂东局势的意图。他提出了国民党军队对“湘边队”不能主动攻击的主张,想让游击队只在沙田以下地区活动。他认为国民党如能守住寨前以上,便可保住县城安全。对整个桂东问题,听候大局来解决。 夏三杰这一提议,既没有具体措施,也没有实施的可靠保证。会上,其他人也提不出更好的意见。然而,大家心里明白:桂东的解放,即将成为现实。只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即“桂东不宜流血”!在社会上也有了“桂东不要打仗,不要死人就好”的呼声。这些,便是当时促进桂东和平解放的早春气候。 5月间,“湘边队”在桂东的活动极为频繁,活动范围迅速扩大,节节取得胜利。如西靖乡(即现在的四都乡)起义,乡长钟灵,本来与夏三杰都是出身“黄埔军校”,夏对钟也极为信任。经过游击队策反工作,钟灵亲自率领全体自卫队员和几十条枪(其中还有两挺轻机枪)投奔“湘边队”。并电话告知夏三杰“西靖乡已经起义!”更给了夏三杰一个沉重打击,桂东局势更为紧张。此时县城谣言更多,一下子传来“湘边队”打到了寨前(离县城仅25华里)的情报;一下子又送来“湘边队”已到了竹坑、槽里(离县城仅30、20华里)的急信。整个县城日夜处在戒备森严的紧张气氛中,人心惶惶不安,市民纷纷议论,各机关公务人员,谁也无心办公,时刻都在议论时局,考虑退路。到6月7日前后,“湘边队”送来一信到县府,由郭熔面交县长夏三杰。信的主要内容是要武装进攻。为了避免牺牲,希望桂东县府迅速派出代表团到沙田与“湘边队”商谈解决桂东问题。 过了一、二天,“湘边队”又电催答复。当时,县府只有一团慌乱,夏三杰和县参议会都拿不定主意。但是,不回复又不行, 而“桂东不宜流血”又是大家的一致共识。 便于6月10日在县中山堂召集县属各机关、学校、民意机关、县农会及工商界全体人员大会。会议由县长夏三杰和县参议长黄仁湘主持。会上,夏三杰讲了“湘边队”来信的大意,根据来信的要求,广泛征求到会人员的意见和应变办法。大家在纷乱的情绪下吵了大半天而未得出一个结论。闹到天将傍晚,才决定派出一个和谈代表团,去沙田与“湘边队”进行谈判,以求和平解放桂东。 推定的代表团成员共由10人组成,并响导共有11人。我尚能记得的有:县民教馆长兼国民党桂东县党部副书记长胡亚杰、县政府建设科长胡复尧、县政府军法秘书王文衡、国民党桂东县党部秘书郭子政、县政府党政军民会报会议秘书黄耀西、民社党桂东县委员会委员黄畅,还有胡昭鉴等。 代表团于6月12日从县城步行出发赴沙田,途中行至距沙田5公里外的苦株桥地方,即与正在向县进发的“湘边队”武装部队相遇,通过响导郭熔向双方进行介绍,便就作了见面。见面后,代表团首先向“湘边队”表明了来意。当晚,在苦株桥郭俊荣店里谈了几个钟头,初步交换了意见。双方都表示原则上同意谈判协商。对于有关具体事项,决定第二天到寨前圩以后再商量确定。 当晚, “湘边队”大部分武装部队, 已连夜开赴寨前。13日中午,代表团和“湘边队”主要负责人集中在寨前圩王珍祥旅店里。下午,双方正式开始谈判。 在正式谈判席上,国民党县政府派去的代表已全部参加。“湘边队”派出的代表有:“湘边队”第一大队政委李康寿、大队长郭名善、第二大队大队长郭名凤、第三大队大队长郭垂炎、“湘边队”政治工作干部郭名龙、代表刘彬以及还有二个人。 谈判一开始,李康寿首先发言。他谈了全国解放战争的大好形势,指出了国民党军全面崩溃的必然趋势和桂东的具体情况。继由郭名善发言,他直言指出桂东必然解放和必须解放的局势,谈了“湘边队”一定要解放桂东的决心和全国人民要求解放的愿望。他希望这次谈判能取得成功,为全县人民造福。 谈判中,“湘边队”庄重地申述了一定要解放桂东的决心。提出首先必须全部解除县自卫队武装,其枪枝弹药一定要全部缴交“湘边队”接收。这是整个谈判的主要议题。代表团则坚持“桂东不宜流血”的原则。经过充分酝酿,谈判双方达成了桂东要坚决解放,桂东不宜流血的重大协议。 通过了坚决解放桂东的协议后,“湘边队”继续提出了关于国家粮仓、银行财产以及国家机关文案等,要保证不得损坏遗失,全部移交军管会接收。这一条,通过讨论,代表团成员一致同意,很快就达成了协议。“湘边队”旋又提出进城时如遇袭击的责任问题。对这一问题,代表团成员都觉得县自卫队数百人枪,均操在自卫总队副胡洪手里,人心难测,没有把握,未敢迅即答复。为慎重其事,经代表团研究后,慎重地将“湘边队”提出的主要条件,电告县参议长。县有关人员亦作了研究,于6月14日上午经参议长黄仁湘电复代表团:表示同意照办。 代表团接县电复后,悬着的心放下来了。和平谈判继续进行,即郑重地向“湘边队”提出了关于保证县自卫队官兵、各机关公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问题。“湘边队”谈判代表当场明确表示:对自卫队官兵及各机关公务人员,由“湘边队”负责保障其生命财产安全。接着,谈到有关交接枪枝的技术问题,“湘边队”提出:枪枝必须集中点交。并提出,自卫队武装,要驻扎在离东门3里远,交枪前不得入城。城南、城西、城北三面,县自卫队不得驻军。对于这些条件,代表团又经电话与县里商量,亦同意照办。这样,经过双方认真的谈判,基本上达成了所有主要协议。 14日晚,以“湘边队”代表为主,推定了协议书起草人员,立即进行起草协议事宜。当晚深夜,拿到协议书草案后,代表团成员又在一起作了酝酿讨论,并未提出大的修改意见。但对于要解除县自卫队军服问题提出了不同意见。代表团成员都认为,县自卫队官兵中不会愿意解卸军服,因为当兵几年,枪也交了,连身上一套衣服也要脱下来,光着身子回家,实在行不通。 要求归士兵本人带用。代表团将这修改案提出后,“湘边队”立即答复:同意不解卸自卫队士兵军服,归士兵自己处理。经过修正后,便正式达成了完整的国共和谈、和平解放桂东的协议书。 协议书缮成正本三份,双方代表在协议书上进行签名盖章后,立即付诸生效。这三份协议书正本,一份交“湘边队”,一份交和谈代表团,一份送国民党桂东县政府履行。 协议书条款,共有13条。其内容,我尚能记起的条款大意是: 1、中国共产党必须实现解放全中国。“湘边队”坚决执行这一既定国策,决心解放桂东全体人民。…… 在解放桂东人民的大业中,经决议用和平解决的方法。如遭到任何破坏阻挠,“湘边队”得使用武力解决。 2、桂东原有县及县属各乡自卫队武装,须在协议书生效后二日内全部解除,各种武器弹药及有关军用物资,一律集中在指定地点,听候“湘边队”接收;各乡自卫队武器,全部就地集中封存,听候派员接收,不得有任何匿藏、转移或破坏。 3、国家粮食、银行财产,必须严加保护,不得转移、动用或破坏损失,听候军管会接收。 4、机关文案及一切财产,必须保护,不得损坏,听候接收。 5、对县自卫队官兵及各机关公务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障安全,不受伤害或侵犯。 6、双方共同保障城市商民、居民的安全,保障城市商业不得侵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7、人民解放军“湘边队”,在协议书生效二日内武装进入县城。如遇到阻击,解放军有权以武力解决。代表团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8、原县自卫队,在解除武装后,士兵军服由本人处理;留去问题,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甄别处理。自愿回家者,由军管会发给生活费。 9、为确保和平解放的实现,解放军进城时,任何一方都不得鸣枪。 …… 协议书签字后,为表示庆祝和平谈判协议的胜利达成,为桂东和平解放的即将实现,在寨前圩还举行了庆祝宴会。宴会由代表团通过寨前粮库拨谷,办了几桌酒席,宴请“湘边队”的谈判代表及其部分干部,并邀请寨前的社会贤达及寨前工商界支援和谈的人士来作陪。在宴会中,“湘边队”的李寿康、郭名善,和代表团的代表胡复尧,都分别讲了话,对协议书的达成并致力实施,表示了祝愿之词。 6月15日下午一时许,和谈代表团先派出4人,携带协议书回县复命,以作实施协议书条款的安排。先回县的代表有:胡亚杰、黄耀西、黄畅、胡昭鉴。其余代表仍留与“湘边队”继续商谈交接时的有关问题的技术处理、进城的具体时间、以及进城方法等的安排。 6月14日下午,及15日清晨,驻寨前的解放军“湘边队”武装,已开拔了一部份向县城进发,以戒备县城郊外。但未开入城内。另一部份武装,就随双方谈判代表开向县城。在进军途中,边走边继续谈判。对随行保卫等有关细节,也已全部谈成,即:6月15日,“湘边队”靠近县城时,暂驻城外,不急于进城,以免发生误会,引起冲突,16日上午8时,正式进城。还有,关于接收武器的方法及地点等项,也是在边进军边谈的途中,双方议定好的。 代表团先回县复命的代表,于当日下午3时返抵县城。这时,县长夏三杰,带领县自卫队的一个排的武装,向酃县方向逃跑了,其余的自卫队员及警察,也已撤至县城东门外的上村、黄洞一线去了。据传,有的已撤出离城十多二十多里远的地方去了。城内已经空无一兵。回县复命代表,见此情形,深感不安。考虑到县城的武装全部撤走了,怎样去实现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呢?乃急速找到县参议长黄仁湘,同时赶紧派人去上村,找回县自卫队总队附胡洪,进行紧急商议,表示要确保对谈判协议书的履行。速将带回的协议书,分别送给他们过目。他们阅后,也一致认为协议书订得好,表示必须按照协议去实施。立刻决定:当晚由胡洪召集全部自卫队员,撤回到上村及萧家等指定地点集中驻扎。将所有武器,于16日早上运入城内警察局集中,听候点交。 “湘边队”依照谈判协议所定,于15日下午和傍晚时分先后将部队开抵城外,驻扎在县城的南、西、北郊区,分驻在三台山书院、井尾口、茅柳、琴山等处。县自卫队也依照谈判协议所定,集中驻扎在县城东郊的萧家、上村一线。当晚平静如常,人各庆幸。 16日早晨,“湘边队”正式武装入城,立即开始进行紧张而有序的接收工作。上午,在警察局接收县自卫队武器;下午,点收县自卫队库存武器,当日已接收轻、重机枪、步枪、手枪共计700余支,以及全部弹药。双方都向分散在全县各地的自卫队员发出了命令:将全部武器集中在原地封存,不得损坏,听命移交“湘边队”接收。据统计,全县县、乡两级共向“湘边队”交出各种枪支1000支左右,没响一枪,没费一弹,没有死伤一人,也没有损坏半点财产,实现了桂东和平解放!实现了桂东10万人民“桂东不宜流血”的殷切期望! 县城解放后,立即贴出了安民布告。城内秩序井然,商店照常营业,民心安定,未出现任何事端。全县各地,也很平静。 16日晚和17日一整天,和平解放后的桂东,立即着手酝酿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桂东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在17日晚上,确定了委员会名单:主任委员郭名善,副主任委员:李康寿、刘彬,委员:郭名凤、郭垂炎、郭垂兴、郭名龙(以上都是“湘边队”的成员)和胡亚杰、 王文衡、 黄耀西、胡复尧(此四人为国民党桂东县和谈代表成员)。委员的大体分工安排是: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负责抓全盘;郭垂兴任沙田办事处主任;郭名凤、郭垂炎分管军事;李寿康抓全盘政治工作;郭名龙分管政治和组织工作。其余的委员,分管其他一些工作,还经常临时分派任务。稍后,对一些非委员也做了些安排,如郭超、郭熔分任县大队的中队长,黄存贵分管民运工作等。 沙田,本来早已成立了“湘边队”的办事处。县军管会成立后,立即追认为县军管会沙田办事处。作为县军管会派出的分支机构。 军管会成立后,即分批接收粮食、银行及县属各单位。在一段时间内,人员还来不及定职,只得由军管会临时指派人员组织接收。但整个接收工作,还是进展得极为顺利。那时,在湖南全省只有桂东一县实现了解放,毗邻桂东的江西、广东的一些县份也未解放。“湘边队”在全面完成桂东县和平解放的武装接收工作后,旋即派出武装力量前往汝城、资兴、崇义等县,既支援了这些地方人民的解放,又巩固了已经解放的桂东。 7月上旬,接上级指示,桂东结束军事管制,成立人民政府,县长由郭名善担任。再由县长任命:县政府秘书张支翔、财政科长郭垂名、粮管科长黄明刚、民政科长李贤、教育科长黄明刚(兼)。 以上,即为桂东和平解放前后,直至县人民政府成立时的大体情况。因时过境迁,事隔太久,面前又无案卷可查,仅凭回忆所记,如有出入,请当时亲历亲见的知情人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