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的责任状_常用公文
一、指导思想:
稳定压倒一切,安全重于泰山。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增强干部、教职工责任意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有序,为全体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责任奖。
二、责任对象和主要责任范围: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专职治保员、各处室、各年级组负责同志,各负具体责任。
锅炉安全用电安全、房屋安全、炊具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等
(1)***负总责
(2)***负直接责任
(3)各班组长管理员负具体责任
(二)学校校园安全、寝室安全、教室安全、交通安全,各种大型活动。
①毛耀南负总责
②直接责任人:
(三)教学设施设备药品安全
(1)***负总责
(2)****负主要责任
(3)各实验员负具体责任
三、责任目标:
1、校园治安环境好。无外来人员干扰正常地生活教学秩序。
2、校园生活秩序好。无打架闹事,无火灾、无重大伤害事故。
3、校园财产保护好。重要财物,重点要害区域有专人负责管理、检修、督导,无故意损坏、失盗现象。
4、校园饮食安全好,无腐烂变质,无过期、“三无”饮食、副食品出售,无食物中毒现象。
四、奖惩措施:
1、在学校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未达到目标的主管领导、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2、在区、市、省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如果出现重大问题的奖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谁主管,谁负责。
3、对按要求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给以通报表彰,并以此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4、对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的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并进行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