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信鸽手机因“智能防盗”被诉侵权_专利权资讯
海尔信鸽3100手机因具有“智能防盗”功能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但也正是这一防盗功能使其惹上了专利侵权官司。6月6日下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解文武诉青岛海尔通信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
谢文武诉称,他自己因手机屡次被盗,遂潜心研究出“手机自动隐形拨号报失的实现方法”,并于今年12月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该专利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手机被盗或丢失后无线索可追查的难题。原告自研究出上述发明技术方案后,曾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委托亲友等多渠道向海尔公司发送了全套技术方案。 今年5月,原告在市场上发现海尔信鸽3100手机具有“智能防盗”功能,原告通过实际操作,发现该功能不仅是对原告发明专利的仿制,而且在功能上存在着难以防盗报失的技术障碍。于是,原告多次找到海尔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协商,均未果。原告遂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生产的海尔信鸽3100 手机的“智能防盗”技术调整落入原告以授权专利“手机自动隐形拨号报失的实现方法”的权利保护范围,并请求判令负责销售该型号手机的第二被告大中电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
第一被告青岛海尔公司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海尔公司表示,谢文武在起诉状中所称其曾经多次与海尔公司有关人员联系一事与本案并无关联,是原告在混淆视听。另外,原告所主张的专利技术在国内外已被充分公开,并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海尔信鸽3100手机在智能防盗功能上具有与原告专利本质上的区别特征,原告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型号手机侵犯了其专利权。
第二被告大中电器公司表示,他们相信海尔公司不会侵犯谢文武的专利权,并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
法庭未当庭做出判决,将择日宣判。
中国法院网·郭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