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工伤 官司打两年_保险典型案例
经过两年四个月的诉讼,来自江西的外来工朱先生最终拿到了工伤赔偿。两年多前,他在给福州一家大超市福清元洪店施工时,不慎从高处摔下,随后被送进福清市医院。
今年3月,福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朱先生的工伤认定。但在与超市方协商赔偿过程中,超市方认为,朱并非公司员工,拒绝工伤赔偿。之后,超市方还向福清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福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同年9月,福清市法院撤销了《工伤认定决定书》。
朱先生对此判决不服,上诉到福州市中院。
今年12月,朱先生获悉福州市中院撤销了一审的行政判决书,并驳回了超市方的诉讼请求后,申请了伤情鉴定,最终,他的伤情被鉴定为8级。今年3月,福清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超市方支付朱先生伤残补助金等费用15万多元。今年4月,超市方再次向福清市法院起诉,认为朱不是超市方员工,公司不应承担其工伤赔偿义务。法院查明,超市方将福清元洪店一楼楼梯、楼板的建筑改造的浇砼项目承包给吴先生个人施工,吴又聘朱从事模板工作。今年9月,福清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超市方赔偿朱先生12万多元。记者随后从朱先生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法院作出如此判决,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聘请朱先生的吴先生是超市方的员工。
超市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再次向福州市中院提起上诉,要求终止本案审理。与此同时,朱先生针对两年多来的花销和后期治疗费,也提起上诉,要求超市方支付交通费和额外治疗费。今年4月,福州市中院作出了“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